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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公司更名申请书(3篇)

发表时间:2022-03-23

公司更名的申请书范文。

公司更名申请书【篇一】

XX有限公司,注册时间:XX年XX月XX日,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X万元,注册地址:XXXX,注册地址:X

由于业务需要,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将本公司的企业名称由XX有限公司更改为YY有限公司。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XX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盖章)

公司更名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社保局

您好!

我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8437709)由于业务等原因即20xx年8月 10日起公司名称由之前的“北京中研才峰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凹凸人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未来我公司对外需要开具的发票抬头以及所有的相关票据、合同、文档等都以最新的名称为准,此前名称将不再使用,特此申请,望批准!

凹凸人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0日

公司更名申请书【篇三】

XXXX工商局:

一、本公司于X X X X 年X X 月X X 日奉准变更登记,领到工商局设新字第X X 号执照。

二、兹因增加营业项目申请变更登记:XX

迁移地址

改选董事监事

三、遵照公司法规定,检具有关文件,随缴登记费XX元,执照费XX元,缴销原领执照,敬请准予变更登记换发执照。

此致

申请人:XXX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董事长:XXX

XXXX年XX月XX日swy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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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成人更名申请书80字


成人更名申请书(篇一)

腾冲县公安局曲石派出所:

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宋灵灵,女,汉族,xxx年4月5日生,身份证号:xxx。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宋琳琳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马上要上小学四年级了,一直使用的是宋灵灵这个名字,为保证我女儿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成人更名申请书【篇二】

xx派出所:

本人儿子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男,汉族,xx年xx生,身份证号xx。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儿子姓名为xx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没有考虑到重名现象。

办理户口登记时用的是xx,到现在一直没有在任何场合使用过,现在上幼儿园了,考虑到将来要上小学办学籍,如果还使用xx这个名字会出现重名现象,现特向贵所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请贵所给予办理,在此感谢!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成人更名申请书【篇三】

本辖区公民: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及公民姓名的专一性,为确保公民身份的准确性和唯一性,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原姓名更正为: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_____市公安局_____派出所

户口专用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实用!企业班长申请书3篇


企业班长申请书【篇一】

20xx年2月14日经厂部领导公告进行锅炉运行值班长选拔。首先对领导表示感谢并给予我们这样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机会。我作为我厂一名运行值锅炉主操对此次应聘岗位有信心、也有意愿来做好班长这一职。

本人于20xx年10月进入我公司、在电校学习,同年11月到淄博电厂实习,盟领导厚爱推选我为实习班长,11年2月份我们跟随郑工到武昌电厂实习任带班长。在此期间我也尽力做好我的本职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工作并在工作中学习到了许多知识和经验。同年获得2次优秀奖、也有了作为一名管理者初步的经验。我相信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回做的更好。所以我有信心来做好这班长一职。

回到我厂以后。可能是我自己松懈了。有点自得所以辜负了领导对我的希望与机会。经过前两次的选拔我得出了以下的总结:

1、以自己做标榜、身先士卒

作为班长,凡事不能只说不做针对于此我会严格要求自己,让全班同志都向我看齐。这样一来全班都严格管理自己避免一些问题的出现。

2、安全方面

作为班长,首先要为班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去考虑、能避免的劲量去避免。不能避免的则要加强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防护措施,或者报告上级领导。做出处理。

3、工作制度方面

作为班长则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再来管理其他的事情,要对工作票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不能马马虎虎。做事要细心。

4、对人宽容谅解、对事严格

作为班长不能为点小事和组员计较要学会宽容、对事要严格。作为电厂运行人员我们的工作不能有一丝松懈、每一丝的松懈都是对我们的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

5、在工作方面

我们要严格执行领导对我们的要求、做好我们该做的、对设备的安全巡检、对监盘的专心致志。不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对于厂规规定的或没有规定的都不要去做、并通过提问的方式来切实强化设备巡检准确度和设备运行工况的了解程度,从而更好的提高生产效率。并对各组员做到不偏不向公平公正。

6、在生活学习方面

作为班长要时刻了解组员的各方面情况来保证他们有精神有能力完成工作任务。比如身体方面的原因就要及时去调整或报告领导给予调休。学习中要求其不会就要问,并指出其错误的地方要求其改正。 如果我能当上班长一职我将会努力工作,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做一名全面发展的运行人员。积极配合领导工作,努力认真完成领导交给我们的任务。反之我将在以后的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完成自己的工作。 无论如何我都要感谢领导给我的这次机会,运行人员刘平给您添麻烦了。

运行值:刘平

20xx年2月13日

企业班长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首先感谢公司给我提供这个竞聘的机会。

我于20xx年参加工作,专科学历,进厂后一直从事车削中心工作。我的工作得到了公司许多领导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我不敢辜负领导们的殷切期望,几年来,我勤勤恳恳,不断进取,在思想上和工作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因此,我今天是充满信心的向公司递交竞聘申请。

我认为我竞聘班长有如下几个优势:首先是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进厂这几年来,我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并且经过在工作中的不断积累,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具有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理解了同事之间相互协作的重要性,注重团队的协作精神,尽忠职守,能够灵活有效地规划、安排处理各种事务。其次有较强的公仆意识和自律能力。从进厂起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从自身做起、从细微做起,服务他人,快乐自己。使我具备了班长应具有的政治、管理、文化等基本素质,并树立了良好的竞争、质量、信息、法制观念。

数控车间是公司至关重要的部门,而车削中心则关系着整个车间生产的顺利进行,是车间生产的桥头堡。我深知,班长的工作不是轻而易举能够做好的,我必须全力以赴,理清思路,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如果我有幸担任班长一职,我将迅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和提高员工对产品质量的认识度。让员工充分的认识到质量的好坏对于公司以及自身的重要性。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定期统一与员工进行质量问题研究讨论。对出现的问题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于生产中的“弱势”员工进行重点、不间断培训。在质量上做到只有零缺陷,不能有“下不为例”。

二、对于生产中的现场问题。加强员工对于6S整顿、整理、清洁、清扫、素养、安全的理解,努力推行6S全面实行并提高。对于工装工具进行统一管理,对工装工具进行统一编号入账,做到有账可依,有账可查,并对现场工装工具、工作台、产品以及清洁用具等实行严格的定制定位。做到随用随拿,随拿随用,用完归位。营造高效、有序、舒适的生产和工作环境。

三、在工作创新方面,以严、细、实的工作态度,学习运用新技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合理化建议、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活动,推动技术进步。定期对员工工作中的技术经验以及简便方法进行收集,然后进行全员推广。

尊敬的领导,诚恳待人、忠实正派是我的为人态度;勤奋务实、开拓创新是我的工作态度!如果组织上委以我班长的重任,我将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充分发挥我的聪明才智,以昂扬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倍努力地工作,使车间在各方面都有新的起色,新的突破,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当然我也充分感觉到我自身的缺点与不足。但是我会努力改善我的缺点、弥补我的不足。

申请人:XXX

20xx年4月10日

企业班长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承蒙公司领导信任,我于是20xx年*月*日试当电工班长一职一个月了,通过近一个月工作以来,我服从领导,团结合作,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班组成员的配合下,我认真地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组织协调好电工班的各项工作,把自己所学的电工知识跟实践密切地联系起来。

在一个以来,我勤动脑、勤动手,使自己能较好地掌握了电工的实际操作规程和方式方法。在工作中遇到的懂或不清楚的问题,一方面我虚心地向各位老前辈请教,另一方面我又带着这些问题向书本找答案,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理论水平。

通过一个月以来电工班长岗位的学习和实践,我已经掌握了一个即将作为电工班长的我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解决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

现在我已经具备能够独立处理协调电工班的各项工作的能力,我很自信我能够胜任我现有的岗位。所以,我特向公司提出转正申请,望能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致此

敬礼!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公司免税申请书范文(3篇)


申请书一般用来集体或者个人向组织和企业提出请求。伴着社会工作的不断规范,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实用的申请书,申请书以一种特殊的优势展现出来,那么一篇优秀规范的申请书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公司免税申请书范文(3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公司免税申请书范文【篇一】

xxx国税局:

本店于xxx年x月x日开业,属于个体经营性质,位于xxxx,主要经营xxxxxx。

至开业以来,由于xxxx效果一直不好,每月营业额不足税务起征点,经营十分困难,为使我店能更好的经营,特向贵局申请免除税金。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x日

公司免税申请书范文(篇二)

xx县国税局:

我公司《xx》税号为xx,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类型经验蔬菜、瓜果种植、销售: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及咨询服务,法人xx在xx,我公司属于从事林牧渔行业,符合《企减免税申请书业所得税发》第二十七条及其实施细则八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

合作社

x年x月x日

公司免税申请书范文(篇三)

XX主管地税分局(全称):

本公司属于XX(经济性质、类型)的公司,从事XX、XX行业。由于XXX原因,今年以来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持续涨价,而销价基本持平,使本单位的成本日益增加,再加之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因此,在经营上出现了严重的滑坡。截止今年XX月底,公司销售收入为XX万元,同比下降XX%,利润亏损XX万元,而库存成本同比增加了XX万元,增长率为XX%。为帮助本公司能够渡过经营难关,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维持,特申请给予本公司减免征XX年XXX税种的照顾。

特此请示,望批准为感。

XXX

20xx年XX月XX日

实用精选:抗诉申请书3篇


抗诉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XXX,性别,地址

被申请机关:XX市司法局,地址。

申请事项:申请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xx)下行初字第27号、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杭行终字第190号行政裁定,特申请XX市检察院依法监督,提出抗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向XX市司法局投诉律师XX违法违纪行为,在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损害我的合法权益。要求XX市司法局调查处理XX,并依法赔偿损失。

XX市司法局接收投诉材料后,没有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履行法定职责。20xx年7月21日,申请人在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作出处罚XX的决定。

本案通过立案审查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9月2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一、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事实清楚

1、被告《行政答辩状》上称:接到投诉后,我局律师管理处即开展了调查工作,调取了五联所得有关案件材料。但在被告所提供证据清单及相应证据上,并没有关于被告依法调取五联所有关材料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2、被告所提供“证据”违法。

被告所提供“证据”1、4、5、6、7、8都是从XX市律师协会中获取,系违法。申请人先向律师协会投诉,由于律师协会的不负责任失去了申请人的信任,继而向被告投诉XX的违法违纪行为。因此被告不存在法律上所规定的委托律师协会调查行为,因为有利害关系,律师协会还应该予以回避。但是本案被告提交的大部分证据,都是XX市律师协会的杰作。这些所谓“证据”,除了证明被告行为违法外,可以确切地证明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事实清楚。

3、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供申请人《投诉书》及相应证据。

申请人向被告提供了《投诉书》及相应证据材料,投诉XX了违法违纪行为。但在本案中,被告除了提供《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之外,并没有提供《投诉书》及相应证据材料,被告隐匿申请人《投诉书》及相应证据材料的目的是什么?因为法庭开庭审理后没有依法对证据进行认定,法庭对事实的判断显然有了错误。

4、被投诉人人XX违法违纪事实清楚。

1)违法违规律师XX提供无法履行“非诉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事项,欺诈申请人交付律师代理费。

2)违法违规律师XX接受委托后,没有依法调查收集证据;封存住院病历材料。

3)违法违规律师XX接受委托后,故意缩减申请人受损害事实。

4)违法违规律师XX接受委托后,不依法计算赔偿标的,故意损害申请人的合法利益(依法计算标的60多万,被缩减成5万多)

5)违法违规律师XX接受委托后,故意隐匿申请人提供的重要原始证据。

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第十二项规定: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属于《律师法》(原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的“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律师法》以及本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对证据不作出事实认定。

被告XX市司法局《答辩状》与其所提供证据不符,所提供的大部分证据,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缺乏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原审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后,居然不对证据作出认定。

原审法院裁定及庭审笔录证明原审法院没有对证据作出认定

三、原审法院违反程序,对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事实作出认定。

被告即没有提供投诉后的登记证据,也没有依据《XX市律师、律师事务所投诉档案和不良行为档案管理办法》提供被投诉人XX投诉档案以及根据以上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所相应法律、程序规定应履行职责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被告没有提供对被投诉人XX依法受理立案调查并作出具有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的处理意见。原审法院应根据事实认定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四、本案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

本案已经通过立案合议庭审查,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问题。原审法院不审查XX市司法局的违法行为,反而以“超过诉讼时效”剥夺申请人的合法诉权。

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其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就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法律上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作出了60日后就可以起诉的起算时间,但没有作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诉讼限制时效。

这项立法的用意就是维护公民的监督权、控告权、申请权、诉讼权等公民权利。

五、原审法院没有依职权主动追加第三人。

本案原告是投诉人,被投诉人XX.司法行政机关为监管机关,所行使职权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是XX及律师事务所。被告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经法定程序向XX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取证,都跟XX及XX五联律师所相关。原审法院追加第三人,才能更清楚地查明案件事实,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司法程序公正,对案件作出正确的裁判。原审法院没有依职权主动追加第三人,说明原审法院对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非常清楚。

此呈

VV人民检察院

抗诉申请人:

申请日期:

抗诉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xx,女,1968年2月15日生,汉族,无职业,住四平市铁东区黄土坑街平林委4组。

被申请人:华子,男,1960年8月18日生,汉族,住四平市铁东区黄土坑街平林委4组。

抗诉请求

请求依法提起抗诉,撤销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四民一终字第71号民事判决书,由人民法院再审改判。

事实与理由

该判决程序违法,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故而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依法提出抗诉。

一、原二审审判决程序违法。

原二审法院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将案外人小彤所有的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是严重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是房产部门行使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权,本案不是行政案件,民事审判庭无权作出申请人将房屋转让并过户的行为认定无效。也就是说本案作为离婚之诉人民法院不应该对登记在小彤名下的房屋进行审理。更不能错误的认定转让无效,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登记在小彤名下的房屋最初是申请人xx单位的福利房,当时单位照顾职工由单位拿15000元,职工拿22300元,产权就归为私有。尽管22300元钱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婚后交的房款,但这个房子不应都算做夫妻共同财产,最起码单位拿的15000元是xx自己的。

二、原二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二审庭审时,被申请人将其父亲的房产证(正房,63多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证书向法庭出示,其认为添附的房屋都应该归其父亲所有,一审法院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判给其父亲的。但事实是,1997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结婚在被上诉人其父亲的正房内居住,1998年申请人[xx娘家出钱并找人在被申请人其父亲的土地上建了两间小房(10多平方米和20多平方米),一直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居住至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原一、二审两级法院没有认真核查事实,仅以此两间小房在其父亲的土地上建筑就认定是其父亲的财产,显然是不对的。两间小房虽然依附于被申请人其父亲使用的土地上,但不能证明这个房子就是其父亲盖的,更不能证明就归其父亲所有。这两间小房应评估作价,评估的价款作为夫妻共同所有来进行分割。

三、原二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财产分割不仅违反法律且显失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判决。”而原一、二审判决完全是倾向男方而没有照顾女方。

首先,二审判决处分给被申请人(男方)的位于铁东区三马路凯盛小区2号楼4单元1楼右门62.29平方米房屋的价值要远高于终审判决分给申请人(女方)的位于铁西区北沟街铁桥委6组北河小区2号楼5单元7楼(顶层),建筑面积62.20平方米房屋的价值。而且此房屋所有权归小彤所有。

其次,双方位于铁东区一马路圆梦小区6号楼5单元1楼左门46.72平方米,于20xx年购买算装修共花费5200元的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一审法院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来判决该房屋,而是直接把该房屋分给原告(男方),原告给被告(女方)该房屋的一半房价款及装修款即26000元,原二审法院竟然维持了该判决,此判决明显违反法律规定。试想若法院能这样判决的话,那第一处房产单位的福利房归申请人xx所有,由xx支付被申请人22300元的一半款也是可以的。

第三,原二审判决违背了婚姻法中照顾生活困难一方的规定。被申请人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申请人精神分裂住院42天,住院期间被申请人不闻不问,住院治疗费用都是从申请人亲属手中借的,共花费7000多元。在庭审时申请人已拿出住院病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应是共同债务,但二审法院都没有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也是错误的,如果按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处理财产,会导致申请人离婚后将无房可住,无法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护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特依法提请检察机关抗诉,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四平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七日

抗诉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刘万立,男,1963年8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石家庄市卓达书香园一区22-2-301,电话:13315119822

委托代理人:侯合书 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不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石法民一终字第00837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抗诉申请 。

抗诉请求

请求撤销(20xx)石法民一终字第00837号民事判决书以及(20xx)裕民一初字第259号民事判决书中的第二、三项判决。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范晓玲离婚纠纷一案,经裕华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6月8日作出(20xx)裕民一处字第259号民事判决书(见附件1)。判决认定准予双方离婚,对于孩子抚养和财产也做了分割,但是这一判决中有关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认定以及分割存在不公和错误。后申请人上诉到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在审理时没有给予申请人充分行使诉讼的权利,在给定的提交证据的时限内就作出了(20xx)石法民一终字第00837号判决,违反了诉讼程序,且在有关财产的认定自相矛盾情况下,随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错误判决。申请人认为该判决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故而提出申请,请求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依法提出抗诉。

一、 申请人与范晓玲所购买的卓达书香园一区22-2-301房子认定为范晓玲所有,系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

申请人与范晓玲共同出资购买的卓达书香园房子,系贷款所买,

并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铁三宿舍房产做抵押贷的款,该房产现没有还清贷款,没有取得房产证,也即该房子至今没有取的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因此,该房产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不应确定为一方所有,而只能确定由一方来使用。所以,一审法院认定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归范晓玲所有,其违背了最高院的上述规定,是极其错误的,应予以纠正。此外,该房产虽然没有还清贷款,但是其作为房产存在明显的增殖因素,在进行分割时应予以充分考虑才能做到公平,而一审法院及二审法院所认定的“以已经支付的款额分割比较合理”,却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从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来看,申请人与范晓玲在支付的购房款限度内就拥有了对该房子处分的部分权力,该部分房产是完全可以进行估价的。所以,在双方没有对该房产进行协商价值的情况下,分割时就应以该房产现在价值中申请人与范晓玲所拥有的部分按照评估价进行平分,而不应只以已经支付的价款来分。

二、 共同财产铁三宿舍房子没有考虑已经抵押的事实,判给申请人所有且按照8万元与范晓玲平分事实依据也不充分。

铁三宿舍2-2-101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没有错误,但是该房产在申请人与范晓玲购买卓达房子时已经抵押给了工商银行,在没有解除抵押的情况下,申请人将无法完全去行使作为房子所有人的部分权力,也就是说申请人最终能否拥有该房子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范晓玲不再支付购买卓达房子时的贷款,银行即可对铁三宿舍的这套房产进行处置。现在法院把铁三宿舍这套房子判给申请人所有,同时又让申请人按照8万元的价值同范晓玲折价平分,这样的判决显然是对申请人极其不利。况且按照8万元对该房子进行分割,一审和二审的认定违背了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在一审庭审时申请人与范晓玲对该房产的价值进行了协商,但是在随后的庭审中申请人又否定了原先的意见,要求对该房产进行评估依法分割,而一审法院不顾申请人提出的要求,径直按照8万元进行了分割。这一认定违背了申请人的意志,不符合婚姻法中有关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因此按照8万元进行分割事实依据不充分。

三、 范晓玲在和申请人婚姻存续期间向单位所交纳的风险押金2万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分。

关于这一风险押金,在一审开庭时申请人向法庭提出了是范晓玲向单位的入股金,虽说不出具体的数目但是知道一定存在,而范晓玲在当庭对申请人的说法进行了纠正,其陈述说是风险押金且承认是2万元整(见一审庭审笔录)。不管是风险押金还是入股金,总之,这一事实根据一审时双方的庭审陈述,完全应该认定为双方的一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然而,一审法院竟没有对该项事实进行确认,在判决书中也没有对该事实进行任何的说明。二审也没有纠正一审的这一错误,现造成申请人因这一事项少分共同财产至少10000元。

四、 范晓玲在平安保险公司所入的大病保险,虽然有人身性质,也应作为一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这一保险虽然被保险人是范晓玲,但是其具有财产性质,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一种财产权。因此应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在具体处理时,可以考虑这一财产具有人身性质的特点而判归范晓玲所有,但是应予以折价给申请人,而不应是一审判决中所认定的因具有人身性质而全部判给范晓玲。一审法院的对该保险的判决和二审法院的认定均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因而是错误的。

五、 存放在被申请人父母处的液化气一套和缝纫机一台应判给申请人所有在一审时,被申请人承认存放在其父母处的一套液化气和一台缝纫机属于申请人的父母,并且在一审和二审时法院都认定被申请人应对以上财产予以返还给申请人,但是在最后的判决里却没有写上,漏掉了该事项,造成申请人无法依据判决要回该项财产,需予以纠正。

六、 判决让申请人每年预先一次性支付孩子全年的抚养费用不合理。且在判决中没有写明让申请人支付孩子抚养费到什么时候为止,这样的判决不确定性很大,不利于判决的`执行。

申请人在铁路上工作,工作稳定但收入不高,一年下来除了花费外也剩不了几个钱。对于判决让申请人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用300元,申请人虽然感觉不低,但是考虑到是给自己的孩子也可以接受,而让申请人在每年的年初就要支付孩子全年的费用3600元,申请人一方面没有这个能力支付,另一方面感觉也确实不合理。申请人的单位每月都按时开支,在每月开支时支付孩子抚养费300元是没有问题的,而一审的判决使得申请人将无能力遵照执行。本着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也为了便于申请人能够实际履行,孩子的抚养费改为每月开支时支付300元较为合理。此外,自从诉讼开始至今范晓玲就不让申请人探视孩子,如判决每月支付抚养费,且在申请人支付抚养费时有权探视孩子,将会增加申请人与孩子见面的机会,不管是从增进父女感情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利于判决的顺利履行方面考虑,均是可取的。依照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应该到子女成年为止,即到孩子18周岁,但是在该案的判决中却没有写明这一规定,只是让申请人每年出抚养费3600元,具体到那一天为止在判决书中没有进行明确,使得执行起来随意性会很大,需予以纠正。

七、 二审法院违反诉讼程序

本案在二审期间,主审法官于20xx年8月17日告知申请人在一个月内提交证据,并做了笔录,然而,就在两天后即20xx年8月19日判决书就已经出了,根本就没有给够申请人指定的提交证据的时间,剥夺了申请人基本的诉讼权利,二审法院的这一做法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

总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对该案极其不负责任,出现多项错误的认定,已经认定的事实在判决部分却没有写进去,导致申请人与范晓玲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明显的不公平,使得申请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此,恳请贵院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此案依法予以抗诉。

此致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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