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申请书怎么写(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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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申请书怎么写 篇1
被委托经办人(或机构)姓名(名称):
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
委托事项:
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3、领取营业执照;□
4、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材料;□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委托期限至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
经营者签字:
xx年xx月xx日
经办人签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表说明:
1、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表中“组成形式”栏时,选择个人经营的,在
“个人经营”括号内划“√”;选择家庭经营的,在“家庭经营”括号内划“√”,家庭成员应当签字;
2、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现住所”、“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区)、县、乡镇(村)、街道、房间门牌号码。
个体工商户申请书怎么写 篇2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粘贴处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民族
现住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申请前职业状况
二、申请登记项目字号名称
备用字号名称1
备用字号名称2
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请选择相应的项目并打“√”)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经营范围及方式
经营场所
面积申请人身份证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4、如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提交《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
三、说明:
1、申请人是指拟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4、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有效的租赁协议。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组成形式”栏时,选择个人经营的,在“个人经营”一栏内划“∨”。选择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家庭经营”一栏内签字。
7、申请书中“住所”是指申请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住所”、“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8、领取执照人为申请人。
个体工商户申请书怎么写 篇3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字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者签字: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制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说明:
1、经营者属于流动性人口且年龄在20-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的,需查验现居住地街道办
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未婚妇女不列入查验对象,但需提交《婚姻状况承诺书》(原件1份);
2、自有房屋的,提交房产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租赁房屋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盖章的租赁合同书(原件1份);市场内登记的,提交经营者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其公章);
3、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体工商户申请书怎么写 篇4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怎么填
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申请注销登记原因可以填写“转让”、“停业”等。备注一栏可以不填。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注销应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书(表)(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税务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缴销公章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5、债务清偿说明(原件1份);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一般-3个工作日办妥。你要重新办理设立登记手续:提供的资料:1、名称核准2、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场地使用权和所有权证明4、现场填一份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审批后就可以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了。一般也是1-3个工作日搞定,快得当天可取。
二、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登记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的规定:
1、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2、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个体工商户申请书怎么写 篇5
问:有关个体工商户如何申请停业的问题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停业复业报告书》;
2、纳税人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停业的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求停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停业文件;
4、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
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如:发票购领簿、未使用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