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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的演讲稿(锦集11篇)

发表时间:2024-01-25

向党组织提交书面的入党申请书,这个提交过程是必不可少的中间一环。一个有远大理想的青年,积极从行动和思想上向中国共产党靠近。你是否了解怎么写入党申请书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法的演讲稿(锦集11篇)”,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学法的演讲稿 篇1

*目录学法演讲稿小学法治演讲稿小学法制教育演讲稿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学习,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今天,我们要讲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本人及其监护人应该如何遵纪守法。第二,向大家通报一下,某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使大家引以为戒。第三,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志成材。

1、 少年犯罪法相关法律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围中。

如我们每天的上课下课,每天的交通安全等等都是由法来决定的,所有能够判断的各种行为的条件只有法,那么,究竟什么是法?首先我们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等一系列法律,又于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

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今天我讲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进行**。

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他们不得有下列危害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

2.携带管理刀具(如带匕首等)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别人索要财物(在学生身上发生非常多,以大欺小)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号。**,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书籍等。

8个。进入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商业歌舞厅等场所。

9号。其他严重违***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饮酒。营业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吸烟、饮酒。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发现有人教唆、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中小学附近设置商业歌舞厅、商业电玩厅。

以上,我讲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5条,这部法律共8章57条,都和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条文。

二、青少年犯罪情况及原因

现在我来谈谈第二个问题。我想向学生们通报一个县一至四月份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并分析犯罪原因。

一月份:这个县共查处涉及刑事犯罪未成年人17人,涉案7起,在全部人员当中,在校生12人,占总人数70.59%,从案件性质看,一起抢劫案外,其余均是盗窃案件。

从一月份犯罪性质来看,盗窃案件仍是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突出问题,在校生比例比较大,出现了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

1月30日,葛某某(男,汉,17岁)早上到陈某家索要欠他家的两袋蚕蛹钱240元,陈某不答应还钱,葛就拎起陈某家的斧子砍陈,致使陈死亡,葛在砍倒陈后,将陈某家现金3000元拿走,此案在30小时内破获。

今年2月,该县有1人因治安受到处罚。案件性质是殴打他人,一名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性质是盗窃。两起案件都是一名社会辍学者所为。

二月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下降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学生放假,不易聚集成伙,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易联系,或侵害在校学生。第二,春节和元旦让年轻人手里有零花钱。他们不担心缺钱,所以他们缺乏犯罪动机。

3月,该县有7名未成年人因公共安全受到惩罚。 案件性质为盗窃,其中一名在校学生占14.3%。该县查处2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2起盗窃、抢劫案件。

从年龄结构来看,他们都是14-16岁的未成年人。

四月份,这个县共处理违法犯罪未成年人11人,其中在校生4人,占全部人员的36.3%,从犯罪性质看,一是盗窃,二是殴打他人,从年龄结构看,均为14-17岁的未成年人。

以上是某县1-4月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产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认为可归纳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畸形家庭的影响。许多父母离异、进城劳务,造成孩子缺少家庭温暖,缺少应有的家庭教育。

二是家长溺爱,对孩子过份骄宠,使孩子养成不良习惯,随心所欲,有恃无恐,直接导致孩子一旦心理上无法满足时,便违法犯罪。

三是未成年人打架斗殴、打架斗殴的不正常现象,依靠他们的斗志取胜,导致违法犯罪。

四是社会的影响,包括不良的影视、书刊、网吧等文化的影响,摧残、腐蚀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加之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强,善于模仿,自我控制能力差等原因,造成违法犯罪。

另外,流失生、辍学生进入社会后,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极易学坏,而一旦学坏就很难改好,由此走上违法犯罪的的道路。

第五,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歧视导致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失衡和叛逆心理。

以上我从1月到4月向学生们介绍了某县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3、 如何增强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那么,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讲的第三个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如“尊敬老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我们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远大理想,将来为祖国服务。

只有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才能在将来成为有用的人。没有文化的民族就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才刚刚建国,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相当艰难。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志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最后,祝你幸福健康成长。

[小学法治演讲稿]学法演讲稿(2) | 小学法治演讲稿:法律在我心中

大家好!

我是三年级二班的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说实话,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模糊的术语。我曾经想,我还是个孩子,法律和我有什么关系?有了这个问题,我问了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母亲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衣。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正如我们不能说脏话或用手打别人一样,我们的言行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的法律不远了。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它永远在我们身边,永不离开。正是它让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了今天灿烂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

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命的天空。

因此,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守法意识同样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小学法制教育演讲稿sub-info" id="sub3">学法演讲稿(3) |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是守法?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些学生认为,谈纪律就没有自由,谈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约束。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俗话说:没有规则,没有圈子。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鸟儿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游泳,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进水里,鱼从水里出来,它们不仅会失去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去。人们可以在路上自由行走,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随意行走,被车辆撞倒,就会失去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限制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和保护自由。例如,当你进入阅览室时,它很安静,你只能偶尔听到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如果有人不遵守规则大声说话,这种自由就会消失。

我们的小学生肩负着今后努力学习、建设国家的重任。国家和社会要求我们知法、知法、守法。在学校里,学生之间总有一些矛盾和摩擦。学生要相互关心、相互尊重,相互相处,共同努力。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

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人。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要因素来看,一是自控能力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激进粗暴;三是贪图享乐。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

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影响。

对学生来说,要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消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如果我们让阳光照耀校园,罪犯就不敢出现。

什么是阳光?阳光是学校和整个学校的正义。

在打击校园犯罪的同时,还要增强自身的自卫能力:

一。提高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打击罪犯的勇气。校园犯罪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生不团结,缺乏打击犯罪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他们情不自禁地让他们得逞,因为他们受制于犯罪分子的暴力。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严格门卫值班制度。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

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我们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大胆揭露坏人坏事,不要姑息汉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入发展,全社会要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高举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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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的演讲稿 篇2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有所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学法的演讲稿 篇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牵手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文明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的法制纪律往往约束着良好的行为,为我们的安全了保障。

提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会变得井然有序;也就是说,正是有了学校的校规校纪,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才有了和谐,稳定,进步,发展的保障。

校园,是一个为学生学习场所的神圣殿堂,我们从这里汲取丰富的知识,来提高我们的文化素养。校园,是一个陪伴我们健康成长的摇篮,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是我们爱的家园。因此,在这样一个的共同的大家庭里,作为江高人,我们更应该遵守校规校纪,从每一件小事做起。

现在,我就让我们仔细想想,如果出入校门时不出示或佩戴校牌,就会给社会的不良分子以可乘之机,他们一旦进入学校,便会给同学们的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如果校园内普遍存在吸烟,打架斗殴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秩序,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就无法正常的生活与学习,我们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如果班级普遍存在抄袭作业的不良现象,那么这样就会形成不良的学习风气,我们的成绩也会日益下降,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由此可见,遵守纪律是基础,是我们成长的关键。我们应该正确对待校规校纪,要更加维护与遵守,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的人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而作为高中生,我们更应承担,那么,就让我们从校内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特此发出如下倡议:

让我们一起做到

1.进出校门,佩带胸牌。

2.与人友好交往,发对暴力冲突。

3.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拒绝不良诱惑。

4.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拒绝吸烟,喝酒。

5.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追逐打闹。

6.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不在同学之间标新立异。

7.注意自己的文明用语,尊重老师和同学。

8.不在校园,班级,寝室内玩手机MP3等电子产品。

我们应时刻铭记以江高为荣,不做有损江高形象的事。

我们应时刻将校规校纪铭记于心,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文明学生,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人生的道路固然很漫长,遵守校规校纪,不做与自己无益的事,这无疑就是我们安全航行的指明灯。

让我们牵手校规,共同成长,遵守校规,共创江高美好明天!

我的完毕谢谢大家!

学法的演讲稿 篇4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学法知法守法、共创人类文明。

我校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被评为xx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单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我校同学中还存在一些法制意识淡薄的突出问题。

同学们,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约为65%,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目前,在我们学校虽然没有出现严重的违法犯罪现象,但有少数学生的行为已出现不良苗头,如夜不归宿、旷课逃学、打架斗殴、欺负同学、敲诈勒索、与社会上无业青年交往密切等,这些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将导致严重的后果,可能会给你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伤害和损失。那么,同学们如何防止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呢?

首先、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只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宪法日,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在学校《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自身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学习行为、与人交往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为我们保驾护航。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 守法 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学法的演讲稿 篇5

有时,我还会和爸爸妈妈一起**《法律**》《庭审现场》等电视节目,我发现大多数人犯法都是因为不懂法.这更说明了从小学习法律是非常重要的.

有一次,我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十岁的小男孩闯红灯过马路,一不小心被迎面驶来的大众汽车撞死了.他的家长悲痛欲绝,于是去状告肇事司机,却被法院驳回,理由是:

这个小男孩闯红灯,违反了道路法,所以司机是无辜的

法律适用于所有人。只有守法的好公民才能得到法律的好处

有很多同学说,我们现在这么小,用不到法律,等长大了再学.其实是生活中处处都有法,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允许随便看孩子的日记,这是为了尊重他人的隐私;当学生犯错时,教师不应变相惩罚或侮辱学生;购买假冒伪劣商品,需要投诉的**12315法律比比皆是。它一直伴随着我们!

在学校里,老师经常给我们**律。通过学习法律,我们逐渐了解了法律

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触犯了法律也不知道,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占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社会的基础,创造美好未来的保证.

许多学生认为法律离我们太远了。我不犯法。为什么我知道这么多?其实有很多人,就是因为无知,才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湖南卫视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

经过自己的努力,他来到城里读初中

自己很用功.

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家酒吧,因为好奇,他走进来,很兴奋!很有趣!他激动地说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他整天沉迷于络,经常向朋友们借钱上,后来他的朋友们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

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市是偷同学家里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学法的演讲稿 篇6

学法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学法”。

学法,顾名思义,是指学习的方法。它是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正如谚语所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学方法比仅仅学习知识更为重要。学好学法,对我们的学习和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学法可以帮助我们更高效地学习。每个人的学习效果和学习方法都有关系。有些人可能会花很多时间才能掌握一门知识,而另一些人只需要短短几分钟。这种差异并不是因为某些人比其他人聪明,而是因为他们掌握了一种更有效的学习方法。通过尝试和摸索,我们可以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法,从而更高效地学习。

其次,学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学习中的困难。学习过程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可能是某个知识点的理解困难,可能是学习兴趣的缺乏,亦或是时间管理的困扰。这时候,学法就能够发挥作用。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我们可以在遇到问题时更好地分析、解决和克服困难,从而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

此外,学法还能够帮助我们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我们在日常学习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行为方式,对我们的学习效果和未来的学习生涯都具有重要影响。学好学法,我们能够学会合理的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养成坚持自主学习的习惯。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助力我们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还能够培养我们的自我管理和自律能力。

最后,学法对我们的终身学习至关重要。学习是一个持续终身的过程,我们永远不能停止学习。而学好学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适应各种学习环境和需求。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掌握了有效的学习方法,我们就能够更快速地适应新的学习任务和学习内容,不断进步。

亲爱的同学们,学法无疑是我们学习路上的利器,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应用它。只有学好学法,在学习中才能事半功倍,迈向成功的道路。希望大家都能时刻关注自己的学习方法,不断探索和发现更有效的学习方法,让我们的学习之路更加高效、愉快和充实。

谢谢大家!

学法的演讲稿 篇7

我的学法心得

集团副总经理张传杰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四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作为一名镇党委分工政法工作的干部,必须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下面我**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1、 有必要加强对学习方法使用重要性的认识。

提高财政部法制意识,推进企业管理和依法行政,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依法治国,不是层层呼唤的口号,更不是将口号唤到底最终依法治企,因此,作为企业领导,要用法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工作中表现为依法行政。

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是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依法治企本质要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

在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在企业领导干部,必须充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象;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领导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部门的形象。同时,领导干部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企业秩序、培育员工品格、促进企业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学会用好法律不仅是个人的得失,而且与实现法治国家密切相关。

二、要在制度上促进学法用法积极性的加强。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这些年来,我们的领导干部通过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可否认,我们的集团,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学习过程中的形式主义有关。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领导干部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了一些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低下,缺乏科学、严谨、合法的行政活动。

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在工作中,要紧紧抓住四个关键环节,努力加快石港法治建设进程。一在规范公权力上求突破。

围绕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增强透明度三个重点,健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重大行政处罚审查、企业法律顾问、行政首长问责等制度,加快法治企业建设。深化企业制度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现代企业制度。二在法制宣传上求突破。

广泛开展弘扬法律基础、执法普法、工作普法、生活普法等活动。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目的性、层次性,加强金融危机下劳资、债务、合同等多发性纠纷诉讼的相关法律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主、职工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加强党政干部学法用法。

三在落实法治惠“民”(指公司员工)上求突破。我们应尽力使困难和弱势群体得到公正平等的法律保障。切实落实法治建设,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

四在创建载体上求突破。围绕构建和谐法治企业,扩大民主法治企业、诚信守法企业,不断提高我国企业法治建设的实效性。

2009年11月21日

学法心得体会

燕莎大酒店总经理刘芳

在集团公司干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我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基层党员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1、 在十七大的领导下,要正视基层建设。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大力发展基层建设,充分体现了党对农村基层发展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自己身上肩负的历史使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心系群众,着力提升层次,提高工作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回顾自己近十年的工作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基层干部,最根本的就是要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做到在工作实践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为民服务的过程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

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农村基层建设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公司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广大群众要平等对待的原则。阅读文章,与自己比较,觉得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开展各项中努力做到平等对待每一位员工,为员工踏踏实实办实事,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保证我们酒店的员工、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日常工作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每一位员工,让他们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完成各项工作,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就更加离不开“德”,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

遇事多了解,多沟通,以德为先,在与广大群众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从古至今,有无数的模式和先进的作品为我们谱写了动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他们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2009年11月28日

学法心得体会

金海滩温泉浴场工会主席张莉莉

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性、全局性活动,是一项提**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民心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不懈地抓下去。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在全民中树立法文化观念,全面推动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仅是普法职能部门和普法工作者的“专利”。公民本身既是教师也是接受者。

普法不是由一群人向另一群人灌输法律知识,而应是一种互动的、双向的交流活动。此外普法是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保障公民依法办事依***,而意识的形成是自觉的主动的,不可强迫的,这就要求在普法活动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和民本精神,使普法活动成为一项“民心工程”。

“以人为本”就要注重“因材施教”。普法教育的对象,范围广,层次多,接受能力千差万别,因此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针对性设置与其社会角色相近的内容,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

“以人为本”还要坚持把握普法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增强时效性。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总是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活动,普法教育要取得预期效果,必须恰当地把握好时间和空间,了解人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紧跟形势,服务中心,围绕热点,做到应时应景。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普法创新,增强普法的艺术性。受教育者,虽本质上对法有渴望和需求,但实际上往往不喜欢枯燥的说教与老一套的做法。因此,只有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趣味、娱乐性、艺术性,普法才能更有吸引力。

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说教与熏陶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受到公众实实在在的欢迎和喜爱。

坚持“以人为本”需拓宽普法渠道和载体,增强渗透性。普法经历了启蒙阶段,早期多采用集中、灌输、填鸭式的教育方式。现代社会信息传输面广量大、快速高效,所以,现在的普法要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强调新闻**、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

要在渗透和结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识渗透于司法实践中,渗透于法律服务中,渗透于日常生活中,使普法无处不在,无时不闻。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增强普法的科学性。二十年的普法使公民从对法律的无知走向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熟悉;从过去把法律置于"事后",到现在把法律置于"事前",都说明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了极大提高,他们已不再满足于学一点法律条文,而是希望把"法治"精神贯穿到他们的生活中。所以,普法要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不能总是停留在"灌输条文"上,要提升层次,更新观念,把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目的,贯穿于普法工作始终。

坚持“以人为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内在需求。只有满足了人们的内在需求,法学通识教育才能持续和深化。从心理学角度来将,只有普法的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的个人需要时,他才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

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2009年11月27日

学法演讲稿:青春无悔

燕莎大酒店陈庆菊

各位领导,广大员工在工作中,您好!

我是燕莎饭店的经理。我叫陈庆菊。我很高兴今天站在这里给你演讲。我的演讲题目叫《青春无悔》。

新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历史又打开了新的一面,而**酒店也以崭新的面貌书写着更加辉煌的篇章。

回顾酒店的成长历程,我思绪万千,心潮澎湃;面对酒店的未来,我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高昂的士气。酒店发展的每一步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也许,我们曾为被领导批评而心存不满 ,我们曾为遭无礼客人的辱骂而满腹委屈。但是,不经历风寸,又怎能见彩虹?不遭受挫折,双怎能赢得宾客的认可和赞同?

当我们几经周折为客人查找到一个**号码而受到客人的赞美时,我们欣喜万分;当我们感谢每天醒来酒店外的客人时,我们感到非常激动。结果,总机接线员成了他们从未见过的朋友,他们成了我们店里最忠实的顾客。

亲切的问候,友好的微笑,都体现了我们对每一位客人的关心。

岁月无情,时光的流逝会带走我们的青春美貌,生活的砺炼会磨淡我们的壮志豪情,但是,安却永远无法熄灭我们始终如一的服务热情。

我们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进取,在进取中超越自我,创造酒店人的最佳形象。我们钦佩别人的杰出才能,羡慕他们成功的事业,但我们绝不会因此而瞧不起自己。我们是大树下的一朵小花,散发着自己独特的芳香;我们是一条小河,形成河流,快乐地唱着自己的歌。

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不也是反映生命价值的一种形式吗?

节假日通常是酒店工作比较繁忙的日子,为了保持酒店的良好运作,每一位酒店人都孜孜不倦地工作着,放弃了休息日也毫无怨言.有时从本岗位深夜下班后,还得拖着疲惫的身躯到其它部门加班;为了接待大型会议,当了母亲的员工接到临时任务后,顾不上家中啼哭的孩子,匆忙赶到酒店,因为大家都把自己看作是酒店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把酒店当成自己温暖的家。我们始终牢记酒店人誓言:

我将永远是一个诚实的人;我会尽责做好每一件小事;我会用爱和宽容对待每一位同事;我们将以客人的满意为工作目标,以酒店的繁荣为人生奋斗的理想。

为了顺应时代潮流,避免与外宾交流的尴尬,我们开始不断学习。因为我们知道,只有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完善自己,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文化素养。因为我们年轻,我们拥有年轻人特有的朝气和活力,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和追求。

学法的演讲稿 篇8

各位老师、同学大家好:

我很高兴今天能和你一起上法治课。让我们听听法律面前的一个小故事。这是发生在欧洲的故事。

号称“军人国王”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后来在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宫镜厅被德意志各邦君主拥立为德国国王, 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他的助手就是大名鼎鼎的宰相俾斯麦。

一天,国王登上山顶,看到波茨坦的全景,但他的视线被皇宫旁边的一个磨坊挡住了。如此不合时宜的建筑使国王非常不高兴。但他毕竟还是爱自己的子民的,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决,于是他派人前去与磨坊的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房。

不料这个磨坊主就认一个死理,认为这座磨坊是从祖上传下来的,以后也要传下去,不能败在我手里。经过几次协商,就算国王许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这个老汉始终软硬不吃。

面对这样不识抬举、不可理喻的钉子户,国王一怒之下,派警卫员把磨坊给拆了。有趣的是这个钉子户拆迁时倒很配合,展现了良好的绅士风度,好像一点都不担心,既没有哭天喊地,满地打滚,也没有把汽油倒在身上威胁要**。他袖手站在一边,自言自语说:

别看你是一国首脑,我国家尚有法院在,待我到法院与你理论。

第二天这个老汉,就在当地一纸诉状把国家元首告上了法庭,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判决结果居然是威廉一世败诉。经判决,国王必须“恢复原状”,并且赔偿拆毁房子造成的损失。威廉一世贵为一国之君,拿到判决书也只好遵照执行,而那个坊主之后就躺在他的小磨坊里,从此以后不管什么国际友人来访,他天天心安理得地磨他的面粉。

后来威廉一世和磨房主都去世了,轮到小磨房主想进城,希望把磨房给卖了,不由想起了那个老买主,也不知第二代领导人对这个磨房感不感兴趣,就给威廉二世写了封信。威廉二世给他回了信:“我亲爱的邻居,来信已阅。

得知你现在手头紧张,作为邻居我深表同情。你说你要把磨坊卖掉,我以为期期不可。毕竟,这家磨坊已经成为我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

理当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的名下。至于你的经济困难,我给你寄三千马克。请接受他们。如果你不好意思接受,即是我借给你,也能解决你眼前的问题。

你的邻居威廉二世。”

历经了多少个统治者,直到现在,那个磨坊,作为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和人权的信念,象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这个故事后来被人们归纳成这样一个题目:《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并且使题目本身成为了一句著名的法谚。

这个故事包含了深刻的宪法原理:尊重人权,也就是体现了宪法的其中一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尊重人身自由权体现了宪法的第二点: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尊重住宅隐私权,即体现了宪法的其中第三点:“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而刚才所说的“宪法”,就是大家应当知晓的最重要的法。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违反了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并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关于宪法规定的我们所拥有的权利,除了我刚才所说的三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还有几个权利大家都要知道的。

比如: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也就是说,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选举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国家公职人员代表的权利。一般来说,选举权就是你可以选择别人;被选举权就是别人能选你,前提条件是你竞选代议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你有创作电影、歌曲和舞蹈的自由。你有写作和出版的自由,等等。

3.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禁止以任何方式侮辱、诽谤、陷害公民。一般来说,没有人可以侮辱、诽谤或陷害你。相反,任何人的人格尊严都不会受到侵犯。

4.受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创造条件让公民继续学习。

这就是说,你有上学的权利,如果你的家人说家里没钱了,让你不要读书,去打工挣钱给家里面花、给哥哥弟弟花,这种都是侵犯了你的受教育权。

5个。妇女和儿童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有些地方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是存在的,国家宪法告诉我们,不管你是男生还是女生,不管你是小孩还是大人,你们都是平等的。包括竞选**,在世界上,就有不少女性通过公平竞选,成功当上了女**,比如巴西的**迪尔玛·罗塞夫,韩国的**朴槿惠。

同学们,有句话这么说:“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意思指的是走错一步,会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甚至会影响一生。

作为青少年的你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你们拥有自我的意识,想要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想要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和自控能力也不强,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的时代,无论是谁,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有句话说:“你永远不知道坐在电脑对面的是人,还是一只会敲击键盘的狗。

”这个正说明了网络的隐蔽性、虚拟性以及欺诈性。在互联网上,甚至在生活中,也有健康的和不健康的东西。你能清楚地告诉他们吗?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日常言行必须受法律约束?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不可侵犯的。违法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而讲到惩罚,大家就必须要知道一下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几个数据,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资料显示,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而十

5、 六岁以下儿童犯罪总数占犯罪总数的70%。在刑法中,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有关专家根据犯罪分类情况进行排列,排在前5位最多的青少年犯罪依次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下面结合具体案例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据介绍,许多未成年人犯罪都与网络游关,网络游戏和网络交流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网络在为全社会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也成了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

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要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3次,共计60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30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50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学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

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李某**了女孩,并被判处6年监禁。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广西有一个叫小施的男孩。他是未成年人。因为他父母常年在外面工作,没人管心他。他不想学习,所以辍学了。

在到处流浪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对他说,有一种白色的粉末,吸起来很好,小施一听,没有禁住**,第一次吸食了毒品,从此他的毒瘾便一发不可收拾,到处借钱买毒品,还租了个房子跟他所谓的朋友一起吸毒。一个月以后,公安民警在一个网吧内抓获小施和他的朋友,法院判的结果是,小施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第三个因素是盲目攀比。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青少年犯罪的12%。

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几次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当场抢劫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再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管教。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很小就离开家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会的仇视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沦为社会的罪人。父母去世的小庆很小的时候就独自生活。虽然他有一个姑妈,但他不能给他更多的爱。

长期的没人管教使小庆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成了村里人眼中的混混。16岁时,小庆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教,孙庆再次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死3名出租车司机,最后被判处死刑,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长期没有家庭的管教和家人的关爱使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混淆了是非善恶标准,也就不可避免地走上歧途,成为社会的罪人。

还有一个因素是有暴力倾向。福建省有三名未成年人。他们三个通常喜欢看谁不高兴,和谁不高兴打架。有一天晚上12点,他们在街上骑单车的时候,看到一个不认识的小孩(小马,15岁),同样也是未成年人,这三人觉得看不顺眼,就骂了他一句脏话。

这个小马就骂了回来,这三人先用拳脚殴打马某,还骑单车将小马撞倒,又用棍子、单车保险锁多次长时间对小马的背部和头部等部位进行殴打,打完之后他们就逃之夭夭。后来,躺在地上的小马被发现并送往医院。经过8天的抢救,他死了。那三个人走的时候以为自己很潇洒,后来被警察查到带走,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15周岁的小刘有期徒刑十一年、17周岁小文十年六个月、16周岁的小黄十年。

学法的演讲稿 篇9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学法的演讲稿 篇10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学校》,概括的说我校就是厚德、弘毅、诚信、敏行。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深深地知道,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的辉煌;没有你们的养育就没有长大的我。回首新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集体建立了 新,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第二代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代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吧问题。吧的确有效地把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上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正确对待互联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

作为每一个中学生,应该以学校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学校,创学校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完了,谢谢!

学法的演讲稿 篇11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很荣幸今天来到这里与您一起学习法律。 希望您能动脑子思考并取得进步。让我们听听法律面前的一个小故事。在座的同学除了一年级的学生不知道外,其他同学上语文课的时候,应该学过这样一篇课文《我选我》,有没有印象?

还记得是什么内容吗?这篇课文大概讲的是这样子的。李小青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

前几天,他转到了另一所学校。今天的班会上,林老师让大家选一个劳动委员。选谁呢?

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突然,王宁站起来说:“我选我。

”大家都愣住了。林老师亲切地说:“王宁,说说吧,你为什么选自己?

”王宁说:“我和李小青是好朋友。他爱劳动,爱集体。

我想喜欢他热爱工作,关心集体。”王宁的话刚说完,教室里响起了一片掌声。

这篇课文不长,很简单,“我选我”,这是多么简单的三个字。但是,说出这句话,是需要勇气的,特别是小学生。“我选我”的意义,远远超出了选劳动委员这件事本身。

对这件事,同学们有个认识过程。“大家都愣住了”,就说明了这一点。但从课堂上的一阵掌声中,我们可以看到大家对王宁此举的认可和支持。

“我选我”,体现了王宁真心诚意地为同学服务,因而受到大家的拥戴。这段文字包含深刻的宪法原则:王宁在阶级中站起来,敢于为自己说话,表明他知道如何通过民主来获得权力。全班同学都为他鼓掌,表示大家都知道如何以尊重的方式捍卫人权。

本文所体现的宪法是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最重要的法律。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违反了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例如,宪法是母亲,其他法律是宪法规定的子女。它们都是根据宪法产生的,必须遵守宪法。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并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我们的公民有什么权利呢?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自由的权利。

4.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未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得逮捕公民。

禁止非法拘禁、以其他方式剥夺或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5.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禁止以任何方式侮辱、诽谤、陷害公民。

6.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禁止非法搜查、侵入公民住所。

7.受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创造条件让公民继续学习。

8个。妇女和儿童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当然,公民行使上述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接下来让我们学习一下刑法,它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在刑法中,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其中有几个与我们小学生息息相关的罪名,分别是哪些呢?我们先来听一个案例。

案例:安徽省有一个未成年人叫小庄。 他的父母都死了。 失去双亲的村庄与他的祖父母住在一起。随着小庄年龄的增长,爷爷奶奶无法对他进行有效的监管,于是小庄四处流浪多年,开始以盗窃为生。

他在短短一年中,乘村民家中无人之机,采用**入院、溜门入室的手段,进入村民家中,作案63次盗窃村民现金93413元。盗窃所得现金被其挥霍。有一次,在盗窃过程中,他被派出所抓获问话。他主动解释了盗窃的犯罪事实。

鉴于小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主动交代了盗窃犯罪事实,法院酌情作出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万元。

这个案例说的是什么罪名?是的,就是盗窃罪。所谓盗窃,就是“偷东西”,在没有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拿着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而如果偷东西造成损失重大,就很有可能会被警察叔叔抓住,甚至会被判刑,会赔钱,会坐牢,会失去自由,就像刚才说的小庄一样。

再来听第二个案例。

案例:广西有一个叫小施的男孩。他是未成年人。因为他父母常年在外面工作,没人管心他。他不想学习,所以辍学了。在到处流浪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对他说,有一种白色的粉末,吸起来很好,小施一听,没有禁住**,第一次吸食了毒品,从此他的毒瘾便一发不可收拾,到处借钱买毒品,还租了个房子跟他所谓的朋友一起吸毒。

一个月以后,公安民警在一个网吧内抓获小施和他的朋友,法院判的结果是,小施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这个就是未成年人容留他人吸毒罪,同学们以后可要注意了,不要随便吃别人给的东西,别人**你做什么也不要做,要学会抵制**。

下面我们讲第三个案例。

案例:福建省有3名青少年。他们三个通常喜欢看谁不高兴,打谁不高兴。有一天晚上12点,他们在街上骑单车的时候,看到一个不认识的小孩(小马,15岁),同样也是未成年人,这三人觉得看不顺眼,就骂了他一句脏话。

这个小马就骂了回来,这三人先用拳脚殴打马某,还骑单车将小马撞倒,又用棍子、单车保险锁多次长时间对小马的背部和头部等部位进行殴打,打完之后他们就逃之夭夭。后来,躺在地上的小马被发现并送往医院。经过8天的抢救,他死了。那三个人走的时候以为自己很潇洒,后来被警察查到带走,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小刘(15周岁)有期徒刑十一年、小文(17周岁)十年六个月、小黄(16周岁)十年。

学生们从这个案例中学到了什么?这就是打架引起的故意伤害罪,平时有些同学可能以为打架见惯了,以为打一下不会有事,打了警察也不会找到自己,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就要承担后果。

接下来说一个跟同学关系最为密切的法律,《反家庭暴力法》。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很多学生可能遇到过父亲打母亲、父亲打自己,甚至爷爷奶奶打自己的情况,这属于家庭暴力。

中国著名的一个家庭暴力案就是李阳家暴案。2011年,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和妻子李金**对李阳实施家庭暴力,并发表了数篇**作为证据引起热议。2013年,历时一年多的“李阳家暴”离婚案有了结果。

法院认定李阳家庭暴力行为成立,准予李阳和妻子李金离婚,由李阳向他的妻子李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要反对任何家庭暴力,要敢于站出来,不要屈服于家庭暴力。那么我们应该注以以下几点,首先,如何自救。根据《反家暴法》第三章的规定,受害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也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

通俗点说,除了赋予受害人寻求帮助的权利,在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儿童、精神病人或是受害人被加害人拘禁无法报案时,也可由他们的法定**人和近亲属帮忙求助,根据民法相关规定,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反过来说,当你身边的上述近亲属遭受家庭暴力并因客观原因无法自救时,可在明确对方意愿的情况下,帮忙求助。

其次是别人如何施救。《反家暴法》规定得很明确,首先在救助义务上,第14条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居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无民事/限制民事能力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没有及时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前述机关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将会受到处分。

结合上述第一点,在被害人自行报案、第三人协助报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派员制止家庭暴力。在处理过程中,应严格依照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做如下处理,对于无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暴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的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及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福利机构。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什么?简单的说,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当受害人已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危险时,向法院申请,可以让加害人离受害人和受害人家人远远的一纸公文。

如果加害人违反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也会受到训诫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这是在逃离家暴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多少家暴案件的受害者不敢发声的原因就是怕打击报复,甚至有追到受害者父母家中殴打其父母的案例。关于《反家庭暴力法》中关于人身安全保护只需的规定,非常明确,只需了解以下几点:1

可自行申请可代为申请,可书面申请,书面困难可口头申请;2。保护令有效期为6个月,可以延期;3.保护令内容可以包括:

禁止暴力、骚扰、跟踪和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搬触申请人住所。

说了那么多关于法律和犯罪的话,我们最后该怎么办?是的,这是为了预防犯罪,从侧面着手。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在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学习和模仿犯罪。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尊敬老师,尊敬长辈,团结关爱同学,认真与朋友沟通,不要与社会上品性不良的闲人沟通。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

独身回家的孩子进屋前要注意观察,不要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应该随便开门;上学的路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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