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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方案(范本14篇)

发表时间:2024-04-17

提交正式的,正规的入党申请书,这是每一位要入党的人必须经历的过程。对于有甘愿献身祖国的青年,我们必须从各方面从严要求自身,以在行动和思想上入党。不同行业的入党申请书怎么写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试点方案(范本14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试点方案 篇1

省、市委组织部决定在X县开展党员分类管理试点,探索县域各领域党员队伍管理办法。为认真做好我县综合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为准绳,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聚焦重点领域,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党员分类管理办法,不断增强党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对党员思想教育有深度,日常管理有精度,组织生活有高度,从严监督有硬度,关爱帮扶有温度,考核评价有力度,广大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六有四合格”目标。

开展党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引导督促党员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问题导向,将查找和解决党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贯穿始终,用心用力、立说立行,以解决问题的成果检验试点工作成效;要坚持务实管用,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加重基层负担;要坚持统筹推进,注重兼顾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分类管理的关联度、耦合性,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贯通、条块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依托党支部“五化”建设,以党支部为主体,以落实党员管理基本制度为具体抓手,把党员分类管理与党支部日常教育、服务、监督结合起来,把党员标准的普遍性要求和不同群体的具体化要求结合起来,把分领域管理和分群体管理结合起来,从学习教育、党性锻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处置、交纳党费、激励关怀、发挥作用等方面,探索适合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的具体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党员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通过试点,创建一批切合实际、运行规范,现场可观摩、工作可复制、经验可推广的示范单位。

三、试点单位

在农村、社区、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学校、医院、两新组织等领域,共选取9个单位开展试点。具体试点单位如下:

农村:X村

社区:X社区。

机关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事业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国有企业:县X公司。

学校:X县一中。

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

两新组织:X公司。

四、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20xx年x月开始,1x月底完成,总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20xx年x月-x月上旬):

1.制定方案(20xx年x月)。深入开展调研摸底,初步确定试点单位,找出党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分类建议和管理意见,综合调研情况,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2.部署发动(20xx年x月上旬)。提请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对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20xx年x月中旬至x月底):①试点单位深入调查摸底,开展组织关系排查,全面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重点是流出党员,要摸清其流入地点、务工单位、务工单位(或社区)负责人联系方式等,逐个建立信息档案台账;②单位根据实际,确定党员分类原则和标准,对党员进行合理分类。细化分类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③根据分类情况,优化组织设置,原则上党员人数15人以上的单位,都要根据党员类型分设党支部,建立党组织班子。农村、社区所属党支部书记,由村(社区)总支委员担任。④及时跟进发现、分析试点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党员意见建议,提出进一步完善党员分类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办法举措,边试点边修正边评估,初步形成各领域党员分类管理的有效经验和办法。8—x月,结合运用前期工作经验,将试点经验在全县单位全面铺开,整体推进,形成面上经验。

(三)总结提升(20xx年x月):对党员分类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形成高质量的经验材料。

五、组织领导

成立X县党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负责试点工作的推动实施。

各试点单位均应成立试点工作机构,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抽调骨干力量具体负责。每个试点单位,县委组织部都要明确一名干部负责跟踪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推动。试点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试点跟踪责任人,要做好试点实施的督促指导。

(二)加强分析研判。试点跟踪责任人要沉下身去,融入到试点单位中去,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建立月调度会商机制,每月听取试点跟踪责任人及试点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判,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

(三)把握政策要求。分类管理要依托党员管理基本制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注重稳妥有序推进,防止突破制度、政策底线,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尽可能减少文件、会议、材料、报表,不编印简报,防止“留痕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试点工作不作宣传报道,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就有关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和管控,防止相关信息外泄和负面炒作。试点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试点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我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通过农村集体财务“村廉通”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农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我乡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完善村级民主自治,开展委托代理服务,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村集体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信息化平台运行模式。通过村集体财务“村廉通”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极大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的综合利用。我乡六月份以新丰村为试点,八月份在其余12个村建成村级财务“村廉通”监管信息平台,并开始正常运行。

二、建设内容

(一)成立机构。各村成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主任具体负责管理,专人担任代理会计,每个村设集中核算、民主理财,日清月结、信息公开、上下监督”的运行机制。

(二)岗位设置。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置。

(三)主要职责。中心主任负责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日常业务工作的安排,具体核查村级财务收支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整,并对村级重大财务活动进行审核、监督。代理会计按照规定,负责村级财务收支原始凭证审核;设置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由出纳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由会计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由会计登记,包括应收账款明细、内部往来明细账、产品物质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应付账款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履行会计监督职能等。村级报账员(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登记现金收支日记账和相关业务。

(四)代管内容及范围。代管内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财务核算和记账;代理出具财务公开资料;指导监督村级民主理财;负责审核村级资金收支情况。代管范围:建立“三资”管理台账、明细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会计科目,根据会计科目设立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建账监管。

(五)收支管理。各村设立“村财乡管资金专用账户,各项收支均纳入专户管理;会计、报账员及时登记银行存款账和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正确编制村级财务一级和二级会计科目及准确登记收支数额;详细著清摘要明细栏收支款项来源及支出事项。实行村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度;村级财务收入要及时入账,统一管理,严禁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收取现金时,手续必须完备,必须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并注明收入来源名称,金额大小写完整规范,经办人必须签字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开支款项,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一律按照取得对方的原始发票、领条、领款人花名册办理付款;没有原始凭证的、原始凭证上经办人没有签字或没有注明支出用途的,不予报账。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伪造原始凭证,涂改发票。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证、账款、账账、账实相符。

(六)收支内容。收入包括: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各种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支出包括:集体经营支出;管理费支出(村干部工资及资金、办公费、会议差旅费);其他支出:生产性建设支出;公益性建设支出。

(七)“村廉通”监管平台管理模式。会计代理中心统一收集登记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监会成员、队长、会计代理中心主任、代理会计、村报账员、分管领导个人身份、手机号码及统一在当地开户银行开设的银行账号,交送开户行并和开户银行协调沟通利用信息发送平台,及时将定期生成监管信息资料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村委会成员、村监会成员、队长、会计代理中心主任、代理会计、村报账员和分管领导的手机上,定期生成监管信息包括:村级财务各项收入款项数额及收入来源;村级财务支出数额,支出用途及账目余额;发放村干部工资、村监会工作补贴及队长务工补贴等。

三、工作步骤

(一)审核确认

以下小额支出由村委会提出,村监会审核同意后实施;在—支出项目由村“两委”集体会议讨论通过,村监会审核同意后实施;在以上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委会审核,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乡分管领导会议研究审核确认报乡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填制后交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审核同意签字并加盖村监会理财专用章,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报乡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支出数额较大的要上报乡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支出的凭证,必须手续齐全。手续不全的,出纳员不得付款,会计不得入账。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审批:不符合支出预算及标准的;原始凭证不规范的;没有证明人、经办人或证明人、经办人未签字的;所购材料用途不明或应入库登记而保管人员未签字的;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大额票据未按程序开支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定期进行公开,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监督。

(二)财务支出审批

的,由经手人签字,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并加盖村监会理财专用章,经村集体财务负责人审批,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审核确认后,由委托代理会计人员再次审核记账。而低于的,由村“两委”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并附会议记录(每个人的会议表态记录要清楚)或书面决议意见,村民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经村集体财务负责人审批,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确认,报乡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签字后,由委托代理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附会议决议意见,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村集体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确认,乡分管领导会议研究审核签字报乡主要领导同意后,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

(三)会计业务处理规程

1、报账员处理规程。村级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经过一定程序后,由报账员登记现金账,并于每月25日将本村的`各项开支原始凭证送到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对代理服务中心退回的不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及时予以纠正和补充,同时根据所记现金账核算出本村现金收支情况现金余额,每月按时与代理服务中心做好对账和结算。村级日常使用资金采取备用金形式予以保障,备用金数额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为1000—2000元。

队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便于群众监督。

(四)监管信息管理

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户银行的通力协作,建立农村财务“村廉通”监管平台,利用电子化金融手段优化村级财务收支监管,会计使用现金支付外,其他现金的收支全部使用网上银行收支,减少现金收缴,从源头上解决“坐收坐支”,增强“三资”监管活力,也为农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和开户银行 、移动通讯公司、电信公司的通力协作,建立村级财务收支信息发布平台,统一登记相关人员身份、手机号码和个人开户行账号信息,把村集体财务收支的每一项业务利用信息发布平台以手机短信形式发布到村“三委”班子各成员队长、会计代理中心主任、报账员、乡分管领导及本村农户,使之都能及时了解村级财务各项收支信息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纪委、农经站、财政所、民政所组成的“村廉通”平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农村财务监管建设的日常协调工作。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本乡农村财务监管工作,每月定期生成监管信息资料交开户行及时发送财务收支信息。

(二)规范民主决策。“村廉通”财务监管平台是一项农村“三资”管理创新工作,需要得到广大农民和村干部的认同,因此借助农村财务“村廉通”监管平台的建立,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促使村组各项经济活动依法依规,民主管理、避免违规操作。

(三)加大督促检查。“村廉通”财务监管平台建立后,乡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检查试点村财务数据录入和平台使用情况,利用平台每月进行财务监管情况,手机信息发布情况,各项财务监管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保证“村廉通”财务监管平台正常运转。

(四)逐步推广运用。在试点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总结完善,总结经验,在全乡各村推行建立“村廉通”财务监管平台,实现“村廉通”财务监管“全覆盖”。

试点方案 篇3

乾县职教中心

为了有效地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进程,依据现代学徒制对师资队伍的要求,建设一支团结协作好、互补性强、信息化管理等全产业链的专兼职教学团队成为必需条件。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过程,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最有力的保证,我们学校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刻不容缓。教师不再是单一的知识传授者,而应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智力资源的开发者、实践活动的示范者。学校将在广大教师中选拔一批学校的骨干教师,使其逐步成长为县、市甚至省级的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行列。

一、指导思想及培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适应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以教师的教学能力,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增强专业骨干教师培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面提高我校专业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确立教学的中心定位,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课堂教学水平,造就一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教坛新秀、骨干教师队伍,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从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出发,以“让教师与时代一起进步,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骨干教师队伍。

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的做好本职工作;

2、能胜任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并熟悉相关课程的内容;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和组织与指导工作。

3、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进行教学,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自觉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有个人教学特色;

4、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学期能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5、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原则上学历在本科(含本科)以上,能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及时掌握装新知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并应用于实际教学;

6、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必须有企业实践经历,并且完成实践学时,有实际生产过程、并熟练指导校内实验、实训、实践能力;

7、具有较强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能实施项目化教学,能深刻理解“项目”、“情境”、“任务”的关系。熟悉每一个教学环节的培养目标,能有针对性地把工作流程引入教学,具有项目化教学培养能力;

8、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双师”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县、市、省信息化教学技能大赛、微课大赛中荣获二等奖以上者优先培养;

9、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能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三、建立骨干教师激励机制

1.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专业教师培训。参加相关进修学校、企事业单位进修培训的教师,享受公差待遇、报销学费、差旅费,并按出差标准给予适当生活补贴;

2.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同等条件下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给予优先推荐。

四、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能力的培养方法及途径

1、系列培训。中职学校进行现代学徒制改革,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师资培训,提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教学能力。

2、人员引进。在引进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时,要有针对性地分析中职学校自身师资队伍能力结构,特别按照“补强短板”的原则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或能工巧匠;对于引进的企业人员必须注意提高他们的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

3、项目演练。项目演练是提高专任教师专业实践能力、项目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校可以邀请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理实(或实训)教学项目,在企业专家的指导下,专任教师组成项目团队,以完成项目的方式,先做先练,提高能力。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一方面对于开展现代化方向现代学徒制所需的教师能力进行全面梳理,另一方面也充分暴露了每一名教师能力(含教学团队)在建筑产

业化方面存在的不足,并通过项目推进“缺什么学什么”等方式,全力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

4、继续不断研究、深化、实践课题。实施现代学徒制是中职学校开展“工学交替、半工半读”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对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鼓励全体教师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践课题研究,学校创设条件让教师分批接受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践与课题,完善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其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践课题研究水平。

乾县职教中心

2018年4月

乾县职教中心

试点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总体要求,根据赣州市卫健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赣州市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卫健字〔2019〕51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按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民身心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全县形成较为完善的“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群众受益”的工作格局,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基本建立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心理健康服务全面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平安石城和健康石城建设,建立社会心理危机服务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显著下降。

(二)具体目标 

1.县、乡、村三级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成立石城县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小组。 

2.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 

3.100%的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4.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心理服务。 

5.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综合医院设置心理咨询中心或开设心理门诊。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各种资源,建立二十四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6.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每10万人口精神执业(助理)医师配置达到2.8 人,每10万人口心理服务人员配置达到25人。 

7.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体系,形成医院与社区相衔接、康复机构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的专业康复服务模式。建立1—2个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站。 

8.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 90%、90%、70%、5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

1.开展全方位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开辟心理访谈栏目,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县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每年定期开展心理公益宣传。(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委配合)

2.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居(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面向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心理健康知识科普,经常邀请心理专家举办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心理健康意识。(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教科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科协分别负责)

3.开展心理健康志愿科普宣传服务。组织有一定心理知识背景的青年志愿者、平安志愿者、文明志愿者等群体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团县委、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明办分别负责) 

(二)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平台

4.依托政法综治系统建设心理服务平台。在县级综治中心开辟“心防工作区”,规划设立谈心室、心理测量室、情绪宣泄室、音乐放松室、团队活动室等功能区域;在乡、村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公安、司法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工作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别负责)

5.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平台建设。乡镇中小学以上学校设立标准的心理辅导室,有条件的学校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心理咨询室和心理测量室、团体活动室、沙盘游戏室、绘画涂鸦室、音乐放松室、情绪宣泄室等专用辅导教室。(县教科体局负责)

6.完善未成年人心理服务平台。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县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协调相关部门在县级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依托条件较好的心理咨询站点,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建设“石城县青少年心理科普梦工厂”,打造现代化青少年心理知识科普基地。(县文明办、团县委、县科协分别负责)

7.完善医疗卫生系统心理服务平台。综合医院设置心理咨询中心或开设精神(心理)科,配齐专(兼)职心理咨询医生,对住院患者、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等开展心理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 1名以上专(兼)职心理咨询医生或精防人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心理咨询专家签订服务协议。(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8.完善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通过网络、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发挥好县心理援助热线的作用,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二十四小时接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分别负责)

9.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分别负责)

(三)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10.强化专业机构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将县第三人民医院打造成为区域性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新增精神卫生病床位161 张,新增医养床位150张,病床总数达到510张。推动精神卫生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探索建立各级医疗机构间的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实行同质化管理,提升基层精神卫生和心理服务能力。(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分别负责)

11.落实有奖监护制度。每年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等级评估,健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机制,三级以上患者监护奖励不少于每年3000元,三级以下患者不少于每年500元。(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12.落实联合随访走访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乡镇驻村居(社区)干部和村居(社区)干部为主,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建立由村居(社区)“两委”成员、综治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残联分别负责)

13.规范收治和救治工作。规范送治、入院、治疗、接回、康复、报账等收治流程,保证收治工作无缝衔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对生活困难患者的救助力度,切实保障残疾军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妥善救治和安置。(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负责)

14. 构建医疗与康复相结合的全程服务模式。落实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按照“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回社区”的原则,建立医疗康复体系,为在院和出院居家维持治疗的患者提供康复服务。依托民政、残联、卫生健康等部门或社会力量开办专业康复机构。在所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设康复科(室)。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患者早日回归社会。有条件的可探索“阳光家园”等康复服务模式,为有劳动能力的精神残疾患者提供就业岗位,让他们有机会和能力走向社会。康复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分别负责)

(四)推进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健康发展 

15.实施心理服务队伍专业化培训。实施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各部门和单位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开展心理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培养适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心理服务人员。(县教科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分别负责)

16.充分发挥社会心理服务人员作用。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分别负责) 

17.建立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有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学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县教科体局、团县委分别负责) 

18.建立心理服务队伍考核管理机制。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协会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探索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心理服务人员培训、准入、评价、考核、晋升、淘汰机制。教科体部门应着力推进心理学科教研室建设,将精神科纳入特殊岗位设置招聘政策,对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开辟绿色通道。(县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分别负责) 

19. 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推进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协会规范化建设,发挥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卫生健康、政法、教科体等部门应指导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摸底调查、行业服务规范制订和实施、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督导等工作,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规范。增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妥善保护个人隐私。(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 

(五)加强各类群体心理健康服务

20.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心理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应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订实施干部职工心理援助计划,每年至少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高风险岗位每年开展1—2次)心理风险筛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干部职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县总工会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21.强化学校心理服务。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保持儿童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儿童感受到尊重和接纳,获得安全感;中小学应当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实践等相结合,全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每班每月至少有一个心理课时。特殊教育机构应针对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共青团等组织应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密切与村居(社区)联动,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县教科体局牵头负责,团县委、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委配合)

22.强化老年人、妇女和儿童心理服务。通过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等多种途径,为空巢、丧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及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对孕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定时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对遭受性侵犯、家庭暴力等妇女及时提供心理援助。鼓励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等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分别负责)

23.强化残疾人心理服务。发挥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助残社会组织作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为残疾儿童家长、残疾人及其亲友提供心理疏导、康复经验交流等服务;通过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帮助。(县残联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配合)

24.强化特殊人群心理服务。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消除对特殊人群的歧视,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县政法、公安、司法、民政、卫生健康、信访等部门要高度关注流浪乞讨人员、**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吸毒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言行极端人员、信访重点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委信访局分别负责)

25.强化医疗护理中的心理服务。护理院、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康复机构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妇儿保健工作中;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分别负责)

(六)建立社会心理监测预警和危机干预机制

26.充分发挥综治信息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评估风险,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风险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急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突发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残联分别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好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的我县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教科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要及时与市级本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根据各自职责与市同步分头负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试点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牵头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县委政法委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制订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县发改委负责将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教科体局负责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有关重点特殊人群等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引导与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康复机构建设,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县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并监管使用;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落实心理健康服务保障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完善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信访等组织负责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信访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

积极统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经费需求,支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开拓公益性服务筹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推进机制创新

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对从事精神卫生的人员在绩效分配时给予政策倾斜;创新培训机制,强化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和转岗培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心理咨询人员的培训力度;创新“互联网+社会心理服务”“雪亮工程+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移动心理服务应用程序等,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

(四)加强督导评估

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石城、健康石城、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进行不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根据国家和市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制定县试点评估细则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试点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依据呼市卫健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和林格尔、健康和林格尔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镇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一)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

(二)高等院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及用人单位规模达到4000人以上应当设立专职心理咨询服务人员,不能设立专职人员或规模在4000人以下的,应当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工作人员逬行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体检。特别是从事服务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购买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体检等服务。

(四)县人民医院、蒙中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各种资源,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二、主要措施

(一)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基层综治中心等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充分发挥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在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对居民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政法委、卫生健康、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

(二)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高等院校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设,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心理专业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危机干预等。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学前教育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教育局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要密切与村(社区)联动,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要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每年对教师不少于两次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文明办协调各相关部门,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依托条件较好的心理咨询站点,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的建设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夯实文明城镇创建工作基础。

(三)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及用人单位等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或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每年不少于一次心理健康体检。从事服务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购买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体检等服务。要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通过员工心理测评、访谈等方式,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治疗。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四)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卫生健康委牵头,政法委等10部门要积极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并研究制订管理、规范、监督、评估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促进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服务能力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

(五)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县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鼓励蒙中医院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的空间和内容。鼓励医疗集团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便捷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六)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具备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等方式,通过热线、网络、APP、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激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七)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宣传部、卫健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徼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等,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八)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各乡镇、政法委、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做好医疔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贯彻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辖区建立绿色通道,患者在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通过社区康复机构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快速转介。

(九)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要探索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提高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十)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研究制定吸引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服务的相关政策,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咨询人员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人群提供心理帮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同时,开展实践操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定期开展督导,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十一)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卫生健康委要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通过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县医院(含蒙中医院)要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临床医师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对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给予技术指导,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进行治疗和心理干预等。

(十二)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政法委、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要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健全奖励表彰机制,支持其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高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

(十三)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政法委、卫健委、教育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整合辖区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指导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摸底调查、行业服务规范制订和实施、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督导等工作,要求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规范。卫生健康等十部门在试点过程中要注意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发挥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研究制订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等工作制度,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享受财政资金资助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逐步将机构服务数量、质量等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和林格尔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图  亚  副县长

副组长:乔  波  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  员:李全贵  政法委主任科员

        刘迷所  宣传部副部长

        曹海军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郝永旺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伊俊文  教育局局长

李生栋  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云  楠  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陈  勇  民政局局长

秦少飞  司法局局长

魏  斌  财政局局长

马志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银良  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云福珍  医保局局长

王建功  总工会**

张海清  共青团县委书记

武荣华  妇联**  

武俊伟  残联理事长                    

马俊伟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白  皓  盛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晓旭  新店子镇党委书记

郭鹏飞  巧什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建平  舍必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瑞丽  大红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孟东升  羊群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云  青  黑老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  军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乔波兼任。领导小组要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政法委、卫健委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牵头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政法委要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卫健委要对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宣传部、政法委、卫生健康、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政府办(信访)、残联等部门加强部门间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各行业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二)加强政策扶持。研究制定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相关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调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培育发展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组织,为公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移动心理服务应用程序等,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民政、卫生健康、政法委等部门根据居民需求,确定适宜社会组织参与的项目,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等服务。将心理健康相关机构纳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以心理健康服务为工作重点的社会组织。

(三)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督导评估。政法委、卫生健康、教育等有关部门,定期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于工作完成差、重视不足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联络。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分管领导及一名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15661087723@。

    附件:和林格尔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责任清单

试点方案 篇6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环境 ××县位于滇中高原北部,地理位置在东经××°14′——××°49′,北纬××°51′——××°30′之间,东与××隔江相望,东南与××县毗邻,西南与××县接壤,东北连接××市,西北隔江与××县相邻。县城距省府262公里,距州府208公里。县城东西最大横距53.2公里,南北最大纵距73.6公里。 全县总土地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97%,坝区占3%,境内最高海拔2884.7米,最低海拔926米,相对高差1958.7米。年平均气温17.7℃,极端最高气温37.7℃,最低气温-4.4℃,年平均温差13.4℃。多年平均降雨量840毫米,年平均蒸发量2794.4毫米,年平均日照2811.5小时。自然灾害主要有洪涝、干旱、大风、冰雹、低温和霜冻。 县辖×乡×镇,×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现有耕地面积××亩,其中水田66716亩,旱地68114亩。全县经济收入主要为烤烟、粮食、林业、加工业、经济林果、养殖业。工农业生产滞后,2002年,全县工农业生产总值为37364万元。境内东南部、中部商业、经济文化较好,而北部、西部等由于山高地少,经济文化较为落后。 (二)水资源现状 ××县境内河流均属金沙江水系,多为南北走向。主要河流有××河、××河、××河、××河。 县境内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降雨量840毫米,丰水年1147.7毫米,枯水年550.3毫米,全县水资源总量19.07亿立方米,地表水径流量4.87亿立方米,地下水2.29亿立方米,过境水资源量1.74亿立方米。全县区域的水资源总量为6.61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6610立方米。可开发利用水资源量4.87亿立方米,已开发利用2.9亿立方米。 全县已建成水库、坝塘××座,总库容××万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座,小(一)型水库×座,小(二)型水库×座,小塘坝×座,蓄水能力××万立方米,实际供水能力××万立方米。建成引水渠道95条,总渠长318 .2公里,实际供水能力303万立方米。全县耕地面积134830亩,实际灌溉面积76776亩,其中:水田44000亩,水浇地32776亩。由于工程老化,供水设施简陋,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较低,仅为0.24~0.32。 二、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重要性、目的意义、原则、依据、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必要性 ××是个水资源短缺的县,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节水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和关键。《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措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水利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为此,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的意义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我县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城乡一体,水权明确,以水定产,配置优化,水价合理,用水高效,中水回用,技术先进,制度完备,宣传普及”。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培育和完善我县节水型社会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技术政策和宣传教育体系。 (三)   原则     试点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管理,优化配置,以水定产,城乡协调。 2、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3、注重基础,完善机构,措施配套,广泛参与。 4、立足当地,多方筹措,省州共扶,合理使用。 (四)依据 试点工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条例》、《××省取水许可规定》、《××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全国节水规划纲要》、《中国城市节水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等指导性文件。 (五)指导思想 以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保障,合理的资金投入和工作方式为支撑,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六)目标 1、结合我县水资源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总量控制目标。 2、发展目标 (1)农业节水,重点对中型水库灌区以及万亩灌区进行节水改造,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带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化建设。 (2)工业节水,重点行业是水泥厂,人造板厂,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到60%,工业万元产值取水量下降到50立方米。 (3)县城生活节水,重点推广节水器具和杜绝减少跑、冒、滴、漏。 (4)农村生活节水,重点推广节水器具。 (5)建立健全节水管理体系、法规体系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节水运行机制和节水产业,提高全县节水意识。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制定出适合我县水资源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政策,编制节水发展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2、根据我县水资源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主要行业产品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制定供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配,对供水实施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方案。 3、调整产业结构,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实施水资源优化配置,对已建工程,按照水资源条件,调整现有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

试点方案 篇7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78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提高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具体工作指标如下:

1.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呈下降趋势,近视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2.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合作、家庭学校社会齐参与的近视综合防控机制,形成个体、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的科学用眼、护眼氛围,培养和督促儿童青少年养成良好用眼卫生习惯。

3.建立和完善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和转诊制度,定期开展儿童和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工作,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电子档案。

4.加强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掌握我县学生近视流行状况及其动态变化趋势。

5.规范儿童青少年屈光不正的诊断和矫治,建立和完善转诊制度,加强分级管理。

6.改善视觉环境,为学生提供良好教学和家庭视觉环境。

7.因地制宜开展近视等学生常见病综合干预措施,评估干预措施效果,推广近视防控有效的干预措施和方法。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近视防控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近视防控效果监测工作

1.中小学校改善学生视觉环境项目。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采光照明环境和课桌椅,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按照《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和《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对我县中小学学校教室开展防近视照明改造及可调节课桌椅配备。

2.体教融合项目。实施足球、乒乓球和羽毛球进校园项目,通过丰富学生课外活动、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切实缓解校园“眼镜片”现象,减少近视的发生、发展。

(二)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和健康管理工作

1.开展近视筛查工作。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视力检查和健康管理工作。实施中小学生视力定期筛查和健康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安徽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xx〕116号)以及《滁州市教体局 滁州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安函〔20xx〕244号)要求,推动全县中小学生每年全面规范体检。县教体局负责专项经费管理,常态化开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包含视力筛查)并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2.建立近视防控电子档案。筛查发现的近视学生,由县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近视防控电子档案(远视力检测和屈光检测数据等),建档技术标准和方案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指导下另行制定。

3.建设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系统。优化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体检档案管理系统,开发和建立可以随学籍流转的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三)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工作

1.提升近视防控定点医疗机构的电子档案建设能力。来安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定点医疗机构为县人民医院、家宁医院。县政府按试点工作标准,一次性购置和投入全部的建档设备。县人民医院、家宁医院均要具备儿童青少年近视建档能力。

2.建设近视防控门诊。在近视防控电子档案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县人民医院和家宁医院两家近视防控中心,由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提供技术指导,规范化开展近视防控治疗工作。

(四)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工作

1.加强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各种宣传途径传播科学的近视防控健康教育知识,开发科学的近视防控健康教育素材。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指导下,编制近视防控健康文字、视听材料,保证近视防控的科普素材科学、规范。

2.培养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依托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专家师资培养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教师,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到教学工作中。

三、进度安排

试点工作在1年内(20xx年1月-20xx年12月)完成,根据工作进度,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试点工作的规划与实施(20xx年1月-20xx年10月)

1.试点工作的具体规划:在全县校舍等基础设施改进的基础上,逐步完成全县中小学防近视照明改造及可调节课桌椅配备工作。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新措施,在全县中小学有序推进体教融合项目。初步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建档、临床控制相结合的一体化工作体系。完成多种形式的近视防控健康素材编制,多渠道开展全覆盖健康宣教。

2.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

(1)制定工作实施细则。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另行制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2)实行信息管理。为方便管理和统计,对在校(幼儿园)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信息(包括视力检查、转诊、门诊检查、治疗等信息)进行电子化管理,在工作中实时录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儿童青少年的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随学生升学进行流转并归属所在学校具体管理。

(3)加强督导考核。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工作组开展专项检查考核,内容包括:①试点工作进度、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对中小学防近视照明改造及可调节课桌椅配备项目、体教融合项目等工作进展进行督导、考核。②普查率。学龄前儿童眼病筛查及健康管理、中小学生视力检查的考核,以乡(镇)辖区内在校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园儿童为计算基数,参加体检和眼科初筛的人数要达到在校或在园人数95%以上。③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抽查考核,确保普查对象建档信息录入真实准确,数据录入及时完整。

(二)试点工作的总结推广(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1.总结分析学生体质和视力相关的健康档案数据,客观分析综合防控措施的效力。

2.总结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调整,对试点工作实施的经验进行推广。

四、效果评价

通过对我县儿童青少年进行近视筛查、早诊、早治和眼健康管理,在试点工作的前期和结束后分别进行效果评估。掌握我县儿童青少年在试点工作推进的不同阶段近视发病率和体质的变化,试点结束达到既定目标。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来安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成立近视防控试点专家指导组,人员包括学校卫生、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眼科、视光学专业人员等,建立筛查、建档、治疗和转诊一体化机制,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定期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

(二)压实部门职责

1.县卫健委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各医疗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转诊、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做好相关医院的指导工作。

2.县教体局负责全县各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动员、视力检查、转诊、健康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设计和实施、中小学防近视照明改造及可调节课桌椅配备等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试点工作经费的统筹安排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4.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试点工作政策、活动开展以及活动成效等。

5.县审计局负责试点工作经费的审计监管。

6.县人社局负责落实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7.县民政局负责贫困家庭、残疾人、五保户、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等儿童青少年眼病治疗救助活动的开展。

8.县医保局负责为符合医保规定支付的近视检查和治疗费用报销开通绿色通道。

9.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质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严防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同时,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10.县残联负责低视力人群的低视力康复和助视器具的发放,联系低视力儿童的特殊教育。

11.县人民医院和家宁医院为来安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依托眼科做好近视防控门诊工作,做好全县近视防控的筛查、建档、诊断、防控、治疗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专家进行眼病检查、技术指导、后续治疗及普查质量控制。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承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初筛后复查建档、汇总、分析、上报及近视防控健康教育等工作。

12.学校负责学生视力检查、转诊、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改善学校视觉环境、创新宣教方式、培养和督促儿童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

13.县疾控中心配备专门学校卫生工作人员,负责儿童青少年近视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上报和分析等工作。开发近视防控的健康教育素材,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14.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试点工作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协调辖区学校、卫生院做好本辖区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和转诊,组织0-6岁儿童参加眼保健以及视力检查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与管理

设立来安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专项经费,试点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保障。试点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工作经费,或截留、挤占和挪用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试点方案 篇8

根据销售公司《进一步推进加油站经营管理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绥化石油分公司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试点范围

绥化公司委托试点中和站、建设站、民政站三座加油站。

二、委托管理内容

加油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变,委托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成品油销售、便利店销售、资金发票管理、规范化服务管理、站容站貌管理、QHSE管理、设备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及部分经营变动费用等。

三、委托管理方式、幅度和期限

受托方为按照《公司法》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个人公司)。受托管理为1座站。委托管理期限为2年。

四、办法和措施

(一)核定委托费用

即核定拟委托站的用工成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日常经营性费用、管理费和相关税费。

用工成本主要包括: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休假疗养补贴和劳动保护费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受托方为防范用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风险而投入的商业保险费用。

日常经营性费用:水电费、取暖费、小额维修费、通讯费、办公费、交通费、伙食补助。

管理费:用于支付受托方管理人员的相关费用,具体标准为:年零售量2000吨以下为0.8万元/站;年零售量2000吨及以上,零售量每增加1000吨/站,管理费标准增加0.2万元/站。

相关税费:指受托方因委托管理业务产生收入而缴纳的相关税费。

与委托站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费用不纳入委托范围,由委托方承担。

(二)选择受托方

市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受托方,受托方兼任受托站站长,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受托方要具备和同意以下受托的基本条件:

1、受托方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履约能力、完备的加油站管理制度,并具备规范的经营资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加油站技术服务或管理等当地工商部门许可从事加油站委托管理的经营项目。

2、受托方法人代表(受托站站长)应具备危险化学品从业资格证、中国石化系统颁发的站长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具备两年及以上的加油站现场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3、同意继续使用拟委托站原有用工。

4、原则上受托方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不得纳入委托管理选择范围(男,58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

5、选择的受托方股东(个人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与企业已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委托方在岗职工;

(2)经委托方、受托方、员工本人三方协商一致,与企业已办理阶段性调动手续的委托方在岗职工;

(3)与劳务派遣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委托方的在岗劳务工;

(4)取消退休职工。

(三)分流安置员工

对纳入委托范围的在岗员工,按照以下办法妥善安臵或分流:

1、将拟委托站员工集中分流到因自然流失、违规辞退等原因有用工需求的自营自管站,“腾空”一站委托一站。受托方新招录用工,按照“新人新办法”,与受托方建立劳动关系。

2、符合相关条件,愿意作为受托方参与委托的正式职工,可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按照同等优先原则纳入委托范围。

3、愿意将劳动关系转移至受托方的正式职工,公司依法与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受托方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

4、愿意在受托方工作的正式职工,还可采取借聘的方式继续在委托站工作,其薪酬福利待遇可按照外派人员由公司负责发放,并与受托方协商费用扣减方式和数额;也可经委托双方、员工本人三方协商一致,实行阶段性调动。委托方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由受托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与委托方与员工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致。阶段性调动期间,受托方对员工按自有员工进行管理。阶段性调动期满,受托方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委托方与员工恢复履行劳动合同。

5、愿意在受托方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在妥善处理原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调整为受托方直接使用的劳动合同用工;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部相关政策规定。

6、实施委托后,按照总部有关规定,在核心业务有用工需求并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时,符合应聘条件的已委托人员可参加竞聘,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予以录用。

(四)进一步规范委托

1、严格实行风险抵押。要结合受托方诚信、受托站数量、日均零售量和销售款缴款频次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委托站日营业额的两倍确定风险抵押金额度。具体额度由省公司财务处确定。

2、依法规范用工分配行为。受托方应独立完成员工管理等事项,与劳动者规范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要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依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受托方须依法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资标准、工时制度、社保缴纳、劳动安全保障与职业卫生等规定。对受托方的重大规章制度、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资料实行备案,不直接干预或办理受托方内部劳动关系、薪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缴纳、考核兑现等人力资源管理及劳动过程管理事项。

3、落实监管责任。对委托站与自营自管站负有同等的监管责任,要不断完善督查、抽查和暗访等形式的监管措施,采取月度通报、季度讲评、年度考核等方式,及时向受托方反馈督查情况,促进受托方落实管理责任。

4、严格按照委托合同和考核办法考核结算。对受托方存在的违约违规、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情形,要求其立即整改问题和隐患,并予以相应处罚。对履约考核不合格的受托方必须及时解除委托合同,并要求受托方承担因存在违法违纪、严重违约行为而解除合同时的全部责任及委托方损失。

五、组织领导

分公司成立“加油站委托管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冯建军

副组长:任剑明

成 员:绥化公司各处室负责人和机关业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零售经营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市公司各处室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周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委托试点工作:

零售经营管理部:负责委托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对受托方及时保质保量的向受托方配送油品。完善修订委托管理合同。核定销量、费用、管理指标;制定托管费用的考核结算办法并进行考核结算;建立健全托管费正常调整机制(管理水平、实际费用、内部分配情况、劳动力市场价位);建立对委托站的督查、抽查、暗访监管防控机制,月度通报,季度考评,年度考核。

财务核算部:配合零售经营管理部测算核定日常经营性变动费用指标和相关税费。确定委托站风险抵押办法和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加油站委托管理后关于资金、税务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履行对委托站的监管责任。在吨油费用控制指标内合理分解,规范合理做好年度托管费的预算和控制工作。

安全数质量发展部:建立健全加油站委托管理后关于设施设备管理、数质量、QHSE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负责委托站的大型维修改造、隐患治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提交班子会审核和上报销售事业部批准;负责相关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负责实施工作的推进;核定委托站用工成本测算并提报零售经营管理部,配合建立健全托管费正常调整机制;对受托方的重大规章制度、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资料实行备案。负责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制定稳定预案;负责负面舆情的监控、发现和及时处理。

根据委托管理的相关政策,在省公司指导下,选择受托站、选择受托方,具体组织实施委托管理。

试点方案 篇9

自2019年底中央农办安排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以来,已经过去两年,当时安排的115个试点县(市、区)在陆续完成试点建设工作,2021年12月28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通知将试点工作的截止时间延长到2022年底。试点工作的目的:“为鼓励各地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目前已经分三批发布了88个试点案例,重点总结在“运用清单制、创新治理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治理体制,发挥“三治”作用、健全治理体系,保障民生服务、提升治理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总结。

“要对照试点方案排出进度表、路线图,抓紧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试点工作开展顺利的地区,可以从解决本地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发,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也可以将在部分乡(镇)中探索的经验做法,扩大到全县(市、区)范围推广应用,进一步深化试点成果。”

未完成试点工作的县(市、区)继续完成试点,重点工作是排出进度表、路线图,抓紧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试点工作顺利的县(市、区)可以增加和拓展试点的范围,推广成熟的经验做法,深化试点成果。

“将试点工作中形成的乡村治理工作机制、政策制度、保障措施等转化形成为长效机制,探索一批方法路径,健全一批政策制度,打造一批典型经验,形成一批工作抓手,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大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通过内部简报、公众媒体、交流研讨等渠道方式加强宣传、推广和应用,切实发挥好试点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乡村治理氛围。”

推广的重点内容:将乡村治理工作机制、政策制度、保障措施等转化形成为长效机制。

稳定的重点内容:形成稳定的工作方法(探索一批方法路径,健全一批政策制度,打造一批典型经验,形成一批工作抓手)。

推广的主要目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经验推广的途径:通过内部简报、公众媒体、交流研讨等渠道方式加强宣传、推广和应用。

根据目前的乡村治理试点推进情况,后续的重点工作主要集中在试点拓展和成熟工作模式的进一步推广方面:

一是各区域农办和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将会对现有的三批试点模式进行总结提炼,进行分类处理,形成重点领域分类、治理体系要素分类、工作模式分类等维度的分类体系。基于现有三批成功案例的总结稳定区域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完善工作的有效工作工作模式,基于稳定的工作模式将“清单制”方法等内容进一步与区域乡村治理现状相结合,合理设计区域乡村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关键内容,逐步形成县(市、区)真正可以推广的乡村治理工作模式。

二是进一步深入推进现有试点内容并拓展和深化试点工作内容,为区域乡村治理模式的推广提供支撑。将各类清单进一步深入细化后逐渐形成区域标准;将各个治理场景的一张图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后形成区域标准;进一步将乡村治理的常规事项治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形成行业标准等;建立基于乡村治理事项的全过程数据标准并通过工具落地、固化运行等。

试点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通过试点工作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制定本方案。

—、推荐条件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推荐。

(二)试点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经费支持、政策优惠、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保障,同时具备多部门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和开展全国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的工作基础。

(三)第二批试点与本省内首批试点区县建立示范对接联系,通过首批试点区县“以一带一”或“以一带N”,不断推进省内近视防控适宜技术全面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推动试点区县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和家庭关注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具体工作指标如下:

(一)试点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呈下降趋势,近视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二)试点区县党委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和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机制,明确阶段目标和长远目标。

(三)建立和完善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和干预制度,定期开展儿童和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转诊制度,加强分级管理。

(四)推动视力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五)加强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掌握当地学生近视流行状况及其动态变化趋势。

(六)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开展规范诊疗矫治、视觉环境改善、健康教育等综合干预措施,及时评估干预效果。

(七)探索社区防控模式,形成个体、家庭、学校和社会关注科学用眼和护眼氛围,培养和督促儿童青少年养成良好用眼卫生习惯。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近视综合防控长效机制。

1.加强政府主导作用。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

2.建立和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建立符合当地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计划,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摸索出符合当地特点的近视防控措施和方法,形成地方特色的综合性防控技术方案。

3.改善学生视觉环境。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采光照明环境和课桌椅,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对课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及时整改。

4.减轻学业负担。落实学生减负各项规定,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控制书面作业和网络作业总量,减少电子教学时间,保证充足睡眠。

5.增加日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保证日间户外活动时间,引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体育锻炼,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

6.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定期筛查制度。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加强学校视力健康管理,建立学校视力健康管理工作网络,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信息化系统建设。

7.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工作。按照全国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方案,科学确定监测点校和样本人群,加强现场检测和质量控制,及时评估当地儿童青少年近视流行状况及其动态变化。

8.科学规范儿童青少年视力诊断和矫治工作。根据不同年龄儿童青少年眼视光发育特点及严重程度进行分级管理,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9.加强健康教育。开展符合儿童青少年年龄特点、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发生动活泼的近视防控知识技能宣传片、动漫等。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到学校健康教育体系中,利用广播电视、专家宣讲、报纸、APP、微信等方式,在学校、家庭和社区开展视力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10.开展近视防控知识和关键适宜技术研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疗、健康教育、科研等方面作用,探索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在近视防控中的运用。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组建本地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团队,充分发挥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等部门和社会组织作用,开展卫生标准宣贯、专家进校园等活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2.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校医等卫生技术人员,加强验光、视光专业人员的培训培养,确保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

3.有专门学校卫生工作人员,负责当地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上报和分析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各地根据区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际情况,于20xx年10月20日前向我委进行书面推荐,推荐材料包括区县近视防控基本情况、工作成绩与亮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等。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将组织对各地推荐区县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第二批试点区县名单。同时,在全国遴选一批近视防控专业机构,与试点省份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后续对试点区县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支撑。

(三)实施过程中将依据试点区县阶段目标和完成质量,对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效果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各省人民政府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综合评价指标内容。

试点方案 篇11

20__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庆市、XX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探索乡村振兴示范村的振兴模式和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村情概况

XX村位于XX镇西南,距沪蓉高速互通2公里,距城区17公里,在建梁开高速公路在村内与沪蓉高速相接,河服务区北出口设在村内七涧河处;河、七涧河流经XX村,长度达6公里。全村幅员面积4.33平方公里,下辖11个村民小组、1149户、3617人,耕地面积3500亩,林地面积296亩,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风调雨顺,发展绿色蔬菜、优质粮油、经果、渔业等特色农产品的基础条件得天独厚。现有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5户,流转土地600余亩。已实现组组通公路,水、电、邮、讯全覆盖。20__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8000元。村党总支部下设农村支部、营丰蔬菜专业合作社支部和黄瓜支部,现有党员72名,其中女党员23名,大专以上学历4名。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全面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到20__年,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0元;到2035年,农业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全面实现。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河蔬菜公园建设工程,推动产业振兴。

重点打造有机蔬菜、优质粮油、生态鱼等产业项目,将XX村建设成为兴业的乐园。

1.全力配合建设河蔬菜公园,流转土地500亩,整合涉农资金近1亿元由丰瑞公司与山东寿光业主合作打造30万平方米的蔬菜大棚。着力叫响五彩椒、水果黄瓜、番茄等品牌蔬菜。

2.以XX公司为龙头,转型升级生态养、休闲钓、愉快吃为主营模式的渔业养殖基地270亩。

3.以萍江农作物合作社为龙头,实行粮油轮作,全程机械化,发展优质油菜500亩;投入资金80万元发展瓜蒌等中药材200亩、西瓜200亩。

4.对未流转的1000余亩土地争取区农业农村委立项投入资金600万元实施宜机化改造,打造高标准农田,引入业主或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打造优质粮油基地。

5.依托河服务区与XX村小环道高度融合的契机,多渠道投入资金200万元打造蔬菜公园展示窗口。

6.在XX村建设农产品电商平台1个,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

(二)实施河流域治理工程,推动生态振兴。

1.投资1000万元建设XX村蔬菜公园核心区河流域4.8公里、1.6米宽彩色人行步道,配套建设座椅、路灯、标准公厕等。

2.在已改造新建265座卫生厕所的基础上,再新建改造卫生厕所800座。

3.投入1200余万元实施全村“一带二环”15公里道路拓宽油化改造;投入160余万元硬化组级断头路和入户道路3公里,让农户的小车都能开到自家大院。

4.对未改造的农村房屋300户进行风貌提升改造,在七涧河中桥、双河口、XX村桥头、XX村电商中心等处打造3-5家星级农家乐。

5.对已批准建设的38亩新农村用地进行规划建设。

6.制定XX村卫生考核奖惩办法,推行垃圾分类综合回收利用。对评比出来的卫生家庭、最美庭院给予奖励授牌。

7.推行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减少对土壤的污染。

8.对村卫生室进行升级改造,方便村民看病就医。

(三)实施黄桷树文化公园建设工程,推进文化振兴。

1.实施“一园三点”建设。利用夏家观千年黄桷古树和寨文化的历史底蕴,多渠道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将位于XX村10组的夏家观50亩土地进行综合利用,建设XX村黄桷树乡情文化公园,将山寨文化、农耕历史、千年古树融入一体打造集休闲、旅游、观光于一体的乡村风情公园,把“心向最高处、根植最深处”黄桷树精神发扬光大;在农户黄桷树院落集中点合理布局3个文化活动点,建设小微广场,配套书报、音响、棋牌和体育健身设施等,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投入50万元建设文化宣传长廊100米,将党的方针政策、扫黑除恶、反对邪教、禁毒戒毒、防诈防骗、防火防盗、非遗、特色产业等进行宣传,提升XX村整体形象。

4.制定村规民约,反对陈规陋习,树立新时代新风尚。

5.鼓励村民对孩子的培育教育,对考入大学的学生家庭授予大学生家庭牌匾。

(四)实施人才培育引入工程,推动人才振兴。

1.引智借才,与山东寿光和科研院校合作,打造优质蔬菜品牌3-5个,提升农产品品质。

2.通过区农业农村委培训50名农业技术实用人才,为蔬菜公园和优质粮油基地建设配套服务提供人力技术支撑。

3.建立XX村成功人士联谊会,将他们的成功经验、资金、技术发扬光大,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4.组建劳务公司,为企业、业主提供人力支撑。

5.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本土大学生回乡创业。

(五)健全深化组织建设体系,推进组织振兴。

1.加强村支两委班子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本领,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增强党总支凝聚力、战斗力。

2.搬迁新建标准化村级服务中心,提升窗口形象,方便村民办事。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4.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

5.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

6.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

7.实行党徽佩戴、党员家庭挂牌行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试点方案 篇12

为充分发挥临床营养在疾病诊疗中的作用,探索临床营养工作模式,加强临床营养科和临床营养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临床营养科设置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

(一)探索医疗机构设置临床营养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探索临床营养科的学科内涵和工作范畴;

(三)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模式;

(四)建立一批临床营养科示范基地,为人员培训和学术研究做储备。

二、试点内容

对目前医疗机构中营养科的功能进行调整,剥离只提供普通膳食的食堂,建立由卫生技术人员组成的,对营养代谢病进行营养诊断和营养治疗的业务科室。试点医院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按照《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进行。

三、试点安排

临床营养科设置试点时间为20xx年月到20xx年2月。试点的有关安排如下:

(一)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2月):卫生部医政司下发试点工作通知;中国医师协会制订临床营养科设置试点工作相关技术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确定试点医院上报卫生部医政司。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月-20xx年0月):各试点医院按照《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开展试点,中国医师协会组织对试点医院进行技术指导。

(三)试点评估(20xx年月-20xx年2月):中国医师协会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卫生部医政司召开试点总结会议,总结各地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设置和管理制度。

四、试点组织与管理

中国医师协会在卫生部医政司的领导下负责试点的具体组织与技术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负责本地区试点医院的遴选和管理。试点医院建立临床营养科,确定试点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实施试点工作。

试点方案 篇13

对于明天的高考,有初中校长套用了朱自清的一句名言“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直指高考改革的“红利”尚没有辐射到广大初中生甚至小学生。其实,将于两年后推出的高考综合改革,改的并非仅仅是一种考试形式,它将引领一场全局性的教育改革。改革的导向,是否会对初中甚至小学的教育教学设计带来变化?引领家长和老师的教育观念发生转变呢?

记者发现,高考改革带来的“红利”,向下辐射之路走得还很蹒跚。不少初中校长表示,希望随之而来的中考改革方向也能尽早明确,便于学校早做准备。也有初中老师坦言,在一些学校,不排除一些家长由于高考改革带来的课程和选择标准的不确定性,干脆提前为孩子规划起就读国际课程事宜。

世界外国语中学副校长陈勇认为,无论选择哪一种成才路径,前提不应是逃避另一种。应该看到,高考所引领的课程改革和国际课程之间,正在拥有越来越多的共通之处,越来越倾向于学科均衡,强调课程的高选择性,对学生的综合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陈勇认为,面对高选择性的课程体系,“学会选择”成为学生必须具备的重要能力。他介绍,从几年前,学校陆续在艺术和第二外语的教学进行了课改。艺术课上,学校提供声乐、键盘音乐、民族音乐、戏剧、舞蹈五种课程,开学第一周请学生“预览”后进行选择;二外同样有德日法西四种语言,供学生自选。跟踪调查发现,经过了这样一个根据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的过程,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会更好。

试点方案 篇14

根据《印发xx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xx〕48号)要求,我区被xx市政府确定为区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为完成试点建设任务,推动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建立与完善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向上级政府备案包括区政府向市政府备案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为完成试点建设任务,我区今年将建立、健全以下六项制度: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制度;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制度;

(四)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

(五)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制度;

(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考核制度。

三、工作安排

(一)发动阶段(4月份)

印发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到各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做好充分准备,指定专人负责实施落实该方案,各单位原则上由分管法制的领导及法制员负责。人员名单请按附件格式于4月27日前报区法制局。

(二)实施阶段(4?10月份)

1. 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1)充分利用区法制局网站做宣传。4月前将规范性文件备案的相关规定、备案工作流程和报备所需材料及其格式放到区法制局网,既扩大宣传范围,也便于报备责任单位随时了解和运用。

(2)把法制员培训班作为教育阵地。拟于6月份举办南海区年度法制员培训班,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工作为培训主题,结合我区规范性文件没有报备和报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设定授课内容。同时,为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提供交流经验的平台,共同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以此促进备案工作由上级机关督促约束向下级机关自觉履行转变。

2. 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制度

区法制局继续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xx市政府备案的具体工作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区法制局应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上报xx市政府备案。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工作,每月10日前对上一个月的备案情况做好统计分析,防止出现漏报、迟报情形,也便于及时掌握我区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为政府制订相关政策提供信息支持。

3.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制度

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印发之日起30日内报区法制局备案。为防止迟报、不报、漏报等现象发生,建立规范性文件检查制度,包括规范性文件备案季度检查制度和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大检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

(1)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季度检查制度。要求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每季度在指定日期(即4月27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向区法制局报送上一季度的发文目录。通过检查发文目录,发现存在规范性文件未向区法制局报送备案的,通知备案责任单位限期备案。逾期仍未备案的,按《规定》第24条处理。通过季检,督促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在平时重视备案工作。

(2)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大检查。8月份,由区法制局组织人员对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分析备案情况,及时发现备案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为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积累经验。

4.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

针对目前存在的报备不及时、应备不备、集中报备、年底突击补报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报备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通报制度,包括实行季度公布制度和年度通报制度。

(1)实行按季度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对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经区法制局审查后登记,每季度通过《政府法制简报》、区法制局网站对外公布1次,并将公布的季度目录抄送区政府。

(2)建立年度规范性文件通报制度。10月份,区法制局将各镇(街道)、职能部门的发文情况、规范性文件的数量、报送备案情况、目录审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向全区进行通报。

5.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制度

区法制局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应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中明确提出修改或废止要求,制发机关必须在接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改正,并将改正结果报区法制局。如对意见书有异议的,应于收到意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意见书不提出异议,又不自行修改或废止的,区法制局应报请区政府对该规范性文件予以撤销。

6.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考核制度

在去年实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绩效与作风年度考评考核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将结合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情况、报备情况、法制审查情况和公布情况等作为考核内容,量化为具体分值,直接与奖惩挂钩,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使各镇(街道)、职能部门的工作有目标、有方向,促其增强法制意识。

(三)总结阶段(10月份)

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对今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报区法制局。区法制局综合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并于10月下旬将试点的情况总结成材料报市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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