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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申请书

发表时间:2024-06-07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总会涉及到申请书的撰写。申请书写作的核心是申请理由,一定要真实,理由要充分,语言要诚恳,有哪些好用的申请书范文模板呢?希望以下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听证申请书 篇1

环保听证申请书范文【篇一】

申请人:姓名 年龄 性别 住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址 。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住址

联系电话: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环保听证申请书范文【篇二】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地址及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一. 检测标准异议:

申请人提供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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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申请书 篇2


一、背景介绍


近日,本市环保部门对某大型工业企业进行了环境监测,并发现其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为了保护公众和环境的权益,促使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状况,并提升其环境保护意识,我方决定申请召开一次听证会。


二、听证会目的


1. 向企业及其相关方与公众全面解释工业企业的污染情况和已有的环境监测结果,使其清楚了解情况严重程度和紧迫性。


2. 了解企业现阶段的环保措施和改善计划,并就其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


3. 倾听公众对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了解相关方面的诉求。


4. 通过听证会结果,使企业认识到其环境污染行为对公众和环境造成了重大影响,并推动其主动采取改进措施。


三、听证会内容


1. 企业现阶段的环境保护情况概述,包括环境排放量、废物处理措施等。


2. 目前采取的环保措施及计划,包括减排方案、废物回收利用方案等。


3. 公众对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感受和意见,包括对健康影响的担忧、对企业改善环境的建议等。


4. 监管部门现有的监测数据和评估报告,包括环境污染情况的分析、风险评估结果等。


5. 监管部门对企业采取行政处罚的考虑和依据,包括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依据等。


四、听证会主持单位和参与人员


1. 主持单位:本市环保局。


2. 参与人员:


- 企业方代表:执行污染控制措施的环保主管人员;


- 公众代表:受污染影响较大的居民代表等;


- 监管部门代表:环保局和相关行政执法人员;


- 第三方专家代表:环境领域的专家学者。


五、听证会程序


1. 主持人开场致辞,介绍听证会的目的、内容和程序。


2. 企业方代表发表陈述,解释企业环境污染行为的原因,并说明已采取的环保措施和改进计划。


3. 公众代表提问和陈述,表达对环境污染问题的看法和诉求。


4. 监管部门代表介绍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阐明对企业的责任和行政处罚的依据。


5. 第三方专家代表发言,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6. 企业方代表对公众意见和监管部门的评估结果进行回应。


7. 听证会结束,主持人总结发言,宣布听证会结果。


六、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某年某月某日上午9:00-12:00


地点:本市环保局会议室


七、听证会公告


1. 本申请书经环保局审核同意后在媒体等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公告。


2. 公示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不低于15个工作日。


八、结语


本次召开的听证会旨在保障大众权益、改善环境状况和推动企业改进行动。我们诚邀各方积极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通过听证会的公正、公开和民主程序,相信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企业也将积极作出环保改进行动,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感谢各方的支持与合作!

听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王某,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 。

联系电话:

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

请求对YZ-02片区02街区07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一事召开听证会。

依据和理由:

申请人王某在太原市五一路新寺巷拥有合法房屋所有权的私产2处。2016年5月23日贵局在申请人房屋所在区域悬挂公示2016年公示第143号《YZ-02片区02街区07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必要性研究报告公示牌》,因该地块范围内包括申请人的房屋,因此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将对申请人的房屋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申请人特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申请,请求召开听证会,召集有关专家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听取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此致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

20xx年5月 日

听证申请书 篇4

召开听证申请书的必要性与步骤


召开听证的申请书是一种重要的书面文件,它提供了一种机会,使当事人能够通过口头陈述和证据提供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有助于保证公平的审查和决策过程。本文将对召开听证申请书的必要性以及申请书的具体步骤进行详细的论述,以期为读者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第一部分:召开听证的必要性


召开听证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召开听证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的发言和申辩的机会,使其有机会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利益。通过进行适当的顺序和程序,听证可以确保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得到合理考虑。


2. 保证审查和决策的公正性。听证作为一种公开的过程,可以避免相关利益方在决策中的不公正参与。其透明度和公正性可以确保所有当事人都能够在被听证的决策中参与,并且有权了解并辩解其他利益方的主张。


3. 制衡行政权力。召开听证可以有效制衡和监督行政机构的决策权力,避免因行政错误而导致的不公正行为。透过听证过程,行政机构将被迫公开提供事实、数据及证据,提供充足的理由来支持其决策。


第二部分:召开听证的申请书的具体步骤


申请召开听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标题:在申请书的顶部写明“召开听证申请书”字样,以表明申请的目的。


2. 申请人信息:在标题下方,分别列出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等个人信息。


3. 内容摘要:简要描述需要进行听证的事项,包括事实背景和争议焦点,以便审查官员快速了解该事项的主要问题。


4. 陈述理由:详细说明申请人为何要求召开听证,包括对审查机构决策的不满、与其他利益方的纠纷或者认为听证的必要性等。


5. 证据材料:列举和附上申请人所持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应能够支持申请人的观点或能证明争议事项的存在。


6. 期望结果:明确说明申请人对于听证的期望结果和可能的补救措施。


7. 签名与日期:在文件的结尾处,申请人应提供个人签名以及日期,以便确认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召开听证的申请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它为当事人提供了合法且公正的机会,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权益。在撰写申请书时,申请人应当严谨并清楚地陈述各项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立场。通过遵循正确的步骤,申请人将有可能获得所期望的结果,并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做出了有力的努力。

听证申请书 篇5

听证申请就是向有权举进听证机关要求进行听证的行为。

想搞清楚什么是听证申请,必须首先弄清听证的概念和程序。

只要理解了听证的概念和听证的申请程序,自然就弄懂了什么是听证申请。

一、听证的概念:听证制度:属于行政程序中的基本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由非本案调查人为主持人,采用准司法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申辩的制度。

1、听证形成的背景:我国在1996年3月通过的《行政处罚法》,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听证制度做了规定。

1997年通过的《价格法》和2000年3月通过的《立法法》,又对价格决策和地方立法听证做了规定。

法律法规关于听证制度的规定,加速了听证程序建设和听证制度的实施推广。

中央和地方的很多政府部门制定了专门的听证程序或规则、办法。

听证在价格决策、地方立法、行政处罚、国家赔偿等诸多领域被广泛采用。

2、听证的含义:(1)行政处罚: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有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2)公共决策:行政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有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听证的程序: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

1、听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规定》、《公安部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听证的执行机构编辑: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该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组织听证。

3、听证履行的义务资格: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手续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

听证申请书 篇6

申请人:__________,男,汉族,系__________业主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__________规划验收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此,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请求予以准许。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听证申请书 篇7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三日即当事人在听证程序中享有听证权的时间期限。

所谓听证是指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要求,在行政机关或者授权组织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下,由当事人、调查取证人员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就被指控的事实和 适用法律等有关问题进行陈述、质问、辩证和反驳,从而查明事实的工作程序,听证是相对人的一项权利。

听证程序是《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项民主听证制度,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允许当事人辩解和反驳,为当事人充分维护和保障自己的权益提供了程序上的条件,其适用有利于行政执法人员“兼听则明”,防止执法人员主观臆断、滥用职权;有助于行政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减少和防止行政处罚过错,从而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

但在实际工作中享有听证权的当事人有时放弃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其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当行政机关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时,当事人主动放弃听证。

二、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要求听证,但根据《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听证工作规则》第六条规定:当事人未在三日内提交申请听证的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行使听证的权利。

行政机关在当事人放弃听证权时,不等到三日期限终结,而立即进入下一程序,直接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其中有一个细节问题,即《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这说明当事人申请举行听证的期限为三日,且只要在三日内提出申请 即可,当时放弃并不代表三日期限的终结,当事人仍可以在三日内申请举行听证,所以行政机关不能在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后不等三日期限终结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那是违反听证程序的。

在听证程序中,当事人主动放弃申请举行听证是当事人的权利,但不能错误的认为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即表示其申请举行听证的三日期限终结,而立即进入下一程序,直接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当事人反悔,且在三日期限内申请举行听证,或以未保证其申请举行听证的时间期限为理由,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就会给行政机关带来不利,进而导致复议失败或行政诉讼败诉。因此,听证程序中当事人申请举行听证的时间期限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当事人的一种权利,不因当事人放弃听证而自动终结,行政机关必须从时间期限上保证当事人申请举行听证的权利。

听证申请书 篇8

申请人: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

代理人:xxxxx

电话: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穗国税南稽罚告〔20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在此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查账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该局查核了申请人20xx年至今三年多的财务账册,显示申请人的一切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确有在20xx年xx月向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当时对方送货上门经检验合格后,向对方支付货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0000xx及0000xxx,直到南区稽查局此次查账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支付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被转付给了广州市xxx公司。申请人认为该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20xx年11月16日国税发〔20xx〕187号)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此《通知》规定处理申请人行为,恳请南区稽查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

申请人: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9日

听证申请书 篇9

自2008年8月1日起,在北京注册的网店也要办理营业执照。被外界称为“网店新规”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于7月初推出伊始,就陷入了网民、专家、媒体的口水之中。一部地方部门规章竟能引起如此巨大的关注和反弹,令决策者始料未及。

新规执行一个多月后,北京市工商局负责人近日给本报记者的回答是仍没有新的配套措施和条例的推出,然而,在“窗花”看来,亦步亦趋的按照工商局的规定办照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给网店办照,先要得到居委会同意

“窗花”在北京市工商局呼家楼工商所得到的答复是:先领一份《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一周后,如果店名通过审核,要进入下一个流程,她还需两个证明,即房产证和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将住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房产证将一些租房经营者和刚刚尝试创业的大学生直接踢出局。“窗花”虽然有房产证,但程序走下来也并不轻松,要想得到居委会的同意,她首先要征求整个楼7层,每层20多户总计100多户业主的同意和签字。面对这个庞大的任务,“窗花”只好放弃。

但有人就完成了这个任务。网商陈雨选择了8月3日去办证,征集了所有邻居的签名后,终于在8月14日拿到了营业执照,不过,仅仅一天,他又去工商局注销了千辛万苦办来的执照。

这是因为物业的一个电话,在刚办完执照后,物业来电话说,因为他的住宅更换了用途,以后他们家的水费将由原来的居民用每吨0.6元上升到商用的每吨2元,电费从原来的0.48元涨到0.88元,他粗略一算,一个月下来水电费要比原来多支出一倍以上。每月1000多元的利润实在是难以支撑。

申请听证遇阻

“窗花”想到了新的办法,8月27日,她联合5位网商代表昨天来到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递交了一份就网店执照的“听证申请书”,请求北京市工商局就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举行听证会。

6家网商的听证申请并未被接受。北京市工商朝阳分局方面表示,他们没有权力制定这些法规,因此也没有权力接受听证申请书,并建议他们前往北京市政府或市人大等相关地方法规的制定机构递交申请。

2008年9月1日,网商们向北京市人大递交听证申请,北京市人大认为,网商们反映的问题,属于北京市工商局的执法问题,北京市人大法制办建议6位网商代表去行政管理机构市政府递交《听证申请书》。

兜了一圈儿,“窗花”决定听从北京市信访办的建议,对北京市工商局提起行政诉讼。

变通手段五花八门

虽然北京市工商局并没有已经办照的网店数量,也并没有开始对无照经营的网店进行查处,但是无意办照各网店变通的手段已经是五花八门了。

有一位店主表示,为了应对此措施,他将注册地址改到了日本,因为他的产品隶属于日本某公司的产品。事实上,一些C2C(个人对个人的网上交易行为)平台上,已经有很多北京的卖家将其店铺所在地改成了其他省市甚至是海外。

北京大学一名王姓同学也是网络店主,他介绍,规避方法也很简单,“修改IP地址肯定是首选”,其次就是声称自己卖的货都是二手的,因为法律规定,交易二手旧货是不需要征税或者取得相关证明,所以他会把自己卖的货都标上是“二手”并向买主说明情况就可以了。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7月初曾表示,北京工商部门目前已初步具备搜查网上无照“黑店”的技术,将发现一起、关闭一起。目前媒体尚未有网上“黑店”遭到查处的新闻。

商家还是玩家

北京网店新规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国内其他省市或赞同或反对,都表示了态度。有数据统计,淘宝网47%的网络店家都在上海,而淘宝在C2C市场的份额,占了八成以上。

上海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C2C在他们看来是“玩家”,不是“商家”。这些C2C网络店家,就和路边摊贩一样,小到不足以称其为“商人”。对于那种特小特小的商贩,全世界都不会登记。马路上摆个小摊,你非要给人家发一张执照干什么?如果他们不妨碍交通、又不卖假货,就是“玩一玩”、“混一混”,为什么要管?

他说,将来总有一天还是要规范管理的,但现在还不必着急。至于“在网上买东西要不要受到保护”,让人民群众自己投票决定。如果大家认为在网上买东西无所谓,网上的假冒伪劣很少,那么我们就不处理。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专家认为,在国家通知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后,北京网店新规应该服从此规定,不在办理网上执照中收取管理费。这笔管理费也是众多网上卖家最担心的问题之一。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姜奇平(博客)认为取消两费对电子商务是个利好消息。

他认为,这样就取消了网商办理执照所需缴纳的23元,解决了行政收费问题,但是否需要办理执照并没有因此明朗。

国务院出台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要求,从事商业活动必须办理经营执照,但第21条规定了特殊情况,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

他认为,“C2C”的模式和集贸市场有相似之处,很多个人网店既是经营者又是消费者,可以视同特殊情况下的“农民”。姜奇平说,可以在相关法规中加上“网络进行小额贸易不属于无照经营行为”。

“规范的重点是看他是不是转成了职业的。”他介绍,如果一个网商从C(个人)变成了B(商家),由消费者身份变成了法人身份,才需要考虑办理执照的问题。

听证申请书 篇10

复查听证申请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手续,用于请求重新审查某一案件的决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复查听证申请书的要点,包括申请书的格式、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的格式


复查听证申请书应以正式的法律文件形式提交,其中包括以下要素:


1. 首页应包括申请书的标题“复查听证申请书”以及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案件基本信息等。


2. 目录页应列明申请书的内容组织结构,方便读者查阅。


3. 正文部分应具备明确的章节结构,包括、案情陈述、法律依据、请求内容、证据材料等。


二、申请书的内容


复查听证申请书需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 部分应简要说明案件的背景和目前的争议焦点,以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关注。


2. 案情陈述应客观梳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争议焦点进行逐一分析和阐述。


3. 法律依据部分应列举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分析其在该案件中的适用性和适用依据。


4. 请求内容部分应清晰明确地表达申请人的复查听证请求,包括希望重新审查的决定、理由、依据和期望的审查结果。


5. 证据材料部分应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文件、合同等证明材料,以支撑申请人的陈述和理由。


三、注意事项


在编写复查听证申请书时,需要注意以下细节:


1. 语言流畅:申请书应使用准确、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或写作风格,以确保申请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2. 逻辑严谨:申请书的各个部分应按照逻辑顺序进行组织和表述,确保思路清晰、条理清楚。


3. 事实准确:对案情陈述中的事实和证据,应提供明确、准确的描述和引用,以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


4. 引用规范:对于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应准确引用来源和条款,以便读者查阅和核查。


5. 文件完整:申请书应包含所需的全部附件和材料,并在附件清单中进行明确列举,避免漏掉或遗失重要文件。


小编认为,复查听证申请书是一项需要认真对待的法律文件,其编写需要严格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只有在申请书中充分陈述事实、引用法律依据、合理请求复查时,申请人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期待获得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查结果。因此,在起草复查听证申请书时,申请人应充分准备、细心考虑,确保申请书的有效性和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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