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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工作总结10篇

发表时间:2024-07-03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1】

xx年年来我分局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和地区森林公安局领导下,在县林业局、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全体民警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全分局民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经济建设,确保了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现将我分局xx年年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据统计,今年我局(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2起,查处42起,共处理犯罪人员42人次,林业行政罚款20650元,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伐林木案14起,擅自改变和占用林地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毁林案1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1起,无证饲养野生动物案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2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为切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力度,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资源安全,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根据[xx年]7号文件《关于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xx年年3月至6月30日,我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击非法清占林地、破坏植被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我县积极行动,成立了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江同志任组长,分局民警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制定了行动方案,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深入到五乡两镇,加大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农牧民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专项行动期间,我分局有力的打击了破坏森林的违法活动,共办理行政案件28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3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28人次。

(二)开展“绿盾行动”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林区案件调查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阿地林资〔xx年〕5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xx年年9月组织人员,就我县xx年以来辖区内存在的毁林开垦和其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共办理行政案件35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梭梭柴2方,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4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10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3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河谷林失火案件1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35人次。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视是关健。

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青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二)、加强督导检查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青河县共有五乡两镇,辖区面积15529.5平方公里,但森林公安民警却只有六位,警力严重不足,平时六位民警的工作压力和思想负担比较重。为解决有限的警力和严峻的林区治安形势之间的矛盾,我分局林业公安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整体素质等方面着手,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向素质要警力。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作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根本保证,把学习真正转化为工作力、创新力。同时,致力营造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向上,坚强有力的浓厚氛围。不仅树立了森林公安的形象和权威,凝聚了警心,而且还提高了在新形势下,维护林区秩序的能力,打击林区犯罪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采取从细微入手抓规范,从日常要求抓养成,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时间吃饭、办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重新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分局风气正,形成了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我分局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增强了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

总之,xx年年我分局开拓创新,凝聚实干,在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作出了努力,取得了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2】

中心在党委、行政和战线领导下,紧紧围绕“三百万、管理年、增效益、促发展”主题,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加大考核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了节支降耗,确保了安全生产供应。现在对今年工作做以总结,并汇报明年的工作打算:

一、xx年所做的工作:

(一)围绕降低吨煤成本做工作,严格控制材料消耗。

1、出台了《材料费管理与考核办法》。

文件对公司下达的60m定额物资指标进行了明文规定。即:实行定量与定额双向控制:有定量没有材料费指标不能领,有材料费指标超定额不能领。

2、加大考核力度,把定额指标分解到各战线乃至区队,并与战线材料费指标挂勾,节奖超罚。

3、对部分定额物资中的小型设备及工具,实行租赁,按使用时间,使用周期和易损程度,折算收取材料费。避免了重复投入,提高了使用率。

4、严格执行交旧领新,避免材料流失,并对部分物资,制定使用周期,不到期领用,按比例进行罚款。

(二)计划工作先行,促进材料消耗规范合理。

1、对各用料单位报来的下月度材料消耗计划进行认真汇总、审核、对库,避免重报、漏报、错报。使物资计划的准确率、涵盖率、兑现率达95%以上,计划的领用率达到100%,临时计划控制在5%以下。及时上报临时计划,合理安排到货时间,并根据安全生产缓急,催促驻矿及时进货,掌握进货渠道。

2、强化服务理念,密切配合驻矿站和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掌握各单位领料情况,以生产一线满意为准绳,及时解决材料供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了服务质量。

3、我们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会同各战线、各部门,根据明年预计原煤产量、开拓进尺、材料消耗、安全生产等需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认真编制出~年度物资需求和材料消耗计划,并及时上报了驻矿供应站。

(三)把好批料关,加强材料使用的跟踪管理,杜绝材料消耗漏洞。

1、严格、认真地审核物资的使用范围,控制非生产用料。对各单位领用物资从计划、审批、发放、使用、库存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现场落实使用去向,建立健全各类物资管理台帐;每旬对各战线、各队材料消耗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一次,找出材料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反馈给各级领导,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

2、严格对各单位小仓库和留矿物资进行逐项盘点。坚持有旧品不批新品,控制新品投入。

3、对各单位领用材料实行配送管理,实现批料、发料、用料三方协同作业,互相监督,杜绝跑、冒、滴、漏。

(四)加强监督管理,做好物资质检验收工作。

1、质检人员明确责任,强化市场意识,深入市场,走访厂家、用户,全面调查了解相关物资的价格、规格、质量等相关信息,对发现问题的物资,无论牵涉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采取坚定的措施,该换的换,该退的退。一切为保障的安全生产服务,一切以维护我矿的整体利益为标准。

2、搞好市场调查,从十一月份起,建立了信息反馈单制度,对物资价格、质量、数量及时反馈公司有关专业科室、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有效控制物资采购价格和质量,从源头上控制材料成本。

(五)加强现场物资管理。

物资管理人员深入各施工现场,对物资的使用和去向进行监督检查核实,杜绝发生物资积压、流失和浪费现象;特别对单项工程用料管理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加强现场落实,合理使用,避免物资流失和挪用。加强了对大型材料的管理,主要是核实使用数量和使用周期,同时搞好现场合理调剂使用,避免积压,增加周转。

(六)想尽一切办法,加强了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的管理。

1、出台了《物资修旧利废和复用办法》。

从制度上规范和加强了旧品的回收,修旧和复用工作。对井上、下回收的各种废旧物资和小型设备,配件分品种、类别,进行加工,修理,改制,达到旧品复用,降低了生产成本。

2、抓好支护材料的修理,特别是锚杆、锚杆梁的修理和十三小件、小型电器的修理,如煤电钻、潜水泵、红灯、电铃等。

3、抓好坑木厂加工改锯工作,合理套材,利用边角废料改制柱鞋、契子、小板、长短大板。

4、加大对大型材料的回收力度,对各施工现场物资实行编号、建档管理,监督并考核相关单位按期回收入库,修理复用。充分利用四厂(机修厂、更生厂、机械化工厂、开拓工厂)的修理能力,减少新品投入,降低材料成本。通过以上措施,xx年努力实现回收价值900万,复用价值860万,实现修旧利废800万元。

二、xx年物资管理总体安排和工作计划:

xx年我们将以完善机制为主题,降低成本为重点,以“务实、创新、高效”为宗旨,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强化执行力;在完成矿和战线下达任务的同时,自我加压,完善机制,力争实现计划管理、材料消耗、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等项工作有新的突破。我们的基本工作思路是: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员工素质、转换经营机制,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以矿下达的材料费指标为导向,为全面提升物资管理水平、满足矿生产发展的需要。

(一)结合xx年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工作目标。

1、加强物资采购、催交、催领的计划管理,根据各单位现场生产生产、用料进度,超前规划,与驻矿站、使用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我矿物资管理的优势,加大用料催交力度,确保安全生产重要物资、设备供应。

2、以满足生产一线需要为中心,全面加强服务意识。xx年度我们将继续推行“优质服务承诺制”,为生产一线着想,尽力降低各类管理供应环节的漏洞,完善物资供应体系。

3、加强指标考核与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兑现材料费奖罚,努力降低材料费消耗。

4、加强员工教育,建立学习团队,加强业务素质培训,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的物资供应队伍。

(二)xx年工作重点及具体举措。

1、加强计划采购,提高管理水平。

针对现在项目多、各单位上报计划不够及时、以至材料需求临时计划偏高的状况,为了确保各单位物资供应,xx年我们将重点把计划管理放在首位,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用料计划基础上,编制月度的物资需求计划,并依据各单位的月度用料计划编制当月的物资计划,特殊材料、加工周期较长的材料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提给驻矿站督促其提前备料,确保特殊材料不影响矿生产进度。完善物资供应流程,灵活运用市场信息,库存信息,合理利用仓库,降低物资价格成本,控制库存储备,降低储备奖金占用;减少现场的物资管理环节,根据仓储时间、存货数量,提高供应效率,加快租赁物资周转率,达到降低物流成本的目的。对各单位用料过程实行动态管理,降低临时计划,提高准确率及供货及时性。

2、加大管理力度,提供物资信息服务。

由于近来我矿材料消耗上升幅度较大,我们除按照计划及时供应外,还选派人员深入生产一线,了解生产一线单位计划编制、材料消耗等全过程的第一手资料,超前制定材料供应方案;根据留矿物资和各单位库存情况,每月编制物质信息,并及时反馈至各单位,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提高材料信息的准确性,为各单位提供可靠的物资信息服务。成立信息反馈单制度,建立中心每月物资管理例会制,为相关部门和领导提供有效的第一手资料和参考信息。

3、以生产一线满意为准绳,全面提升服务意识。

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继续完善各项服务承诺,注重物资管理人员的意识培养,树立用户为主的服务意识。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生产,我中心今年将在去年基础上,继续实施配送制,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效率,减少各用料单位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更重要的通过多跑勤送减少各单位的库存和材料浪费流失。

4、以人本管理为主,加强员工素质培育。

物资管理过程中,人力资源是最关键的因素。下一年度,我们将大力完善绩效考核,加大经济杠杆作用,激励员工,调动工作积极性。由于我中心人员基数较大,再加上近期新调入人员的增加,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提高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对于新来员工我们按计划分步骤实施培训;在管理上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岗位培训与实际业务相结合进行培训与指导,督促培训、集中考核,使员工适应岗位需要,适应我矿、战线形势发展的要求。开展评选优秀员工活动,试行末位淘汰制。在物管中心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优秀员工评选。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实行任务、绩效考核和工资奖金挂钩;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准备试行末位淘汰制,以调动全员的工作热忱。

5、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模式,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我中心将逐步提高物资管理的手段,使用电脑、网络等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物资管理供应水平。

6、设立主任信箱、民主监督信箱,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收集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违纪举报材料,随时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加强了与员工的沟通渠道。

7、做好与供应站、公司计划科、供应处等外部单位的协调工作,以保证物资供应的正常运行,并做好职工的福利和后勤保障工作,创造宽松、紧张、快乐的工作生活环境。

8、完成矿和战线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问题及建议:

1、为加强物资管理,减少提升和运输环节,从长远考虑,应在-320大巷建一个断面16m2,长150m的支架库,对回收物资进行修理,调剂和周转。

2、-320火药库严重失修,极为影响我矿的安全生产,上级部门多次检查督促,要求停用,并重新建一个火药库。

3、为加强地面废旧物资管理,应对现有的旧品库进行改造,扩大规模,发挥其重大的作用。

4、对坑木厂、电锯房、木工房等厂房和设备进行重建和更新,使之成为我矿物资管理的一个亮点。

5、因井下条件千差万别,特别是十矿为高突矿井,随着开采深度地增加,地质条件越来越差,安全投入随之加大,加上以前安全生产投入欠帐较多,所以,建议在制定我矿定额物资指标时,应充分考虑我矿生产的具体情况,适当放宽部分物资的定额指标,

四、结束语:

建章立制是物资管理与供应的关键所在。xx年是中心的改革年、流程再造年,我中心完成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各部门既有相互分工,又有协调配合、监督制约。岗位职责明确了,制度严明了,执行力、监督力加强了,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

xx年也是我们物管中心经过改革调整后的第一年,是成功地完成由旧的物资供应体系过渡到新的供应体系第一年,同时也是我们中心物资供应管理的关键一年。在这有挑战而又充满希望的一年里,我们物管中心决心在集团公司的指导和和矿、战线的领导下,围绕我矿、战线总体战略布署,围绕物资管理经营方针,围绕我中心被赋予的岗位职责,本着精简、高效、创新、进取的原则,开创物管中心物资管理供应的新局面。回顾将近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欣慰,但是我们的是恐慌。工作成绩是有的,但我们看到的只是不足。我们没有懈怠,我们在努力,我们将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明年的工作。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3】

年月日我从政法学院毕业,8月15日起参加全局初任民警培训,10月1日正式参加工作。自入警以来,我始终以一个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秉持“入则恳恳以尽忠,出则谦谦以自悔”的古训,尽职尽责。顺利实现从学习专业知识、接受学校教育向服务群众、献身铁路公安事业的转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政治学习,铸造忠诚品格。

要更好的从事于公安事业,必须明确我们的职责是什么,服务的对象是谁。人民公安事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无产阶级专政,服务于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复兴大业。我深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是入职学习的第一课。自上班以来,在党支部的带领下,在日常的耳濡目染中,我先后学习了杨善洲、郭明义等一批好干部的先进事迹,学习了刘金国、李淑华等一批忠诚卫士的光辉业绩,学习了-等我局优秀铁路警察的典型事例。在党支部的带领下,春节开展了“送温暖”活动,3月5号开展了“学雷锋”活动,近期正在开展“争当优秀人民警察,服务暑运”活动。为更好的服务人民,做党的忠诚卫士,6月份,我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塑造过硬本领。

由于在大学期间学习非公安类专业,对公安知识没有一个系统、全面的掌握。综合素质难以适应公安工作,对迅猛发展的信息化工作模式无所适从,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手足无措,一度出现了学历与能力差距较大,法律素质与执法要求差距较大,群众工作能力与现实需求差距较大的问题。为更好的从事公安工作,我俯下身子主动学习。一是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学习办案流程,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学习基本的业务素质。二是自我充电,先后学习了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与铁路相关的基础知识派出所,三是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刚上班我就参加了所里的治安工作,白天巡查线路、了解辖区基本概况、调查社情,晚上学习补充台账、总结工作方法。这一年,我对辖区线路、两侧社情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7月份,我又接任了所里的内勤工作,对所里的工作也从无所适从做到了心中有数。信息化办公是我的薄弱环节,在这一年中,我主动向所里学习公安信息化专业的同事请教,在同事的悉心帮助下,强化了信息化办公技能,并协助完善了所内电子台账,为我所信息化品牌创建做出了努力。

三、参加多项教育培训,感受爱警惠警。

20-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参加了全局国保民警培训,增强了敌情意识,为站车查缉、敌社情调查积累了基础知识。20-年4月6日至10日,参加了全局警体小教员培训,增强了警务技能,也有幸成为了所里的警体小教官。20-年4月16日至19日,参加了全局民警轮训第一期培训班,在全新的培训形式和覆盖全员的规模下学到了团队协作、政策执行等多项实用技能,也舒缓了身心。

20-年参加公安处运动会获男子组4x25m折返跑第一名,获500元奖金。在这一年中,我切身感受到了公安局处党委的多项爱警惠警举措。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4】

20xx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全州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机构“三定”方案、“三基”工程新三年建设得到进一步落实,队伍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为民、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森林公安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强化政治学习,坚持政治建警,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认真贯彻政治学习教育制度,紧抓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力度,强化政治学习教育。

1、紧抓政治学习不放松。先后组织党员、民警学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全州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及森林公安各个时期工作重点贯彻到每位党员、民警当中,用政治理论武装全体党员、民警的思想,不断提高党员、民警的思想觉悟。

2、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县林业局党委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和部署,及时组织党员、民警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一、二、三阶段活动的内容,全体民警做到了“两促进,两不误”,并开展了以“五查五看”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就个人的思想、工作、作风、机制及成效五方面进行了自检自查,撰写了心得体会,个人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意见,落实了整改措施,强化了学习教育活动,为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建设、机关工作作风等得到进一步转变。

3、以“三考”为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为不断强化民警个人素质,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与凝聚力,年初,我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先理论学习,后实战训练”的顺序,先后组织28名民警就法律法规学习、心理素质提升、信息网络技术操作、体能训练、实战技能训练等六大板块有侧重、有步骤的全面铺开,进行了严格有序的大训练,极大地提高了民警参与学习训练的热情,先后组织举办政治、业务、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班4期次,进一步拓宽了民警学习领域,提高了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

4、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禁令”,保持警令畅通。年初,领导与全体党员、民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党建,促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和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以赵仕永违法违纪为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民警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加强党风警纪教育,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的纯结性,没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二)“三定”方案全面落实,内部各项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2、完善内部各项管理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查找和剖析森林公安机关各项制度与科学发展观不符合实际的要求,建章立制,坚持以制度管人。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责任区管理制度》、《办案制度》、《错案追究责任制度》、《倒查制度》、《创建“平安林区”制度》、《内设机构干部任用、轮岗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等,并将新编的《各项规章制度》绘编发人手一册,适用性强、方便操作,为我县森林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三基”工程新三年建设得到加强为切实加强“三基”工程新三年建设,提高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今年,局领导积极向上级协调争取资金,先后投入30余万元,改善了森林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其中:投入24万元,购进办案用车1辆;投入3万元,购买电脑6台;投入7000余元对枪库进行加固;投入6000余元,改造停车房1个;投入7500余元,购进数码相机4台;投入10000余元,对宽带网进行改造;投入10000元,改造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投入力度,我县森林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较好的保护,林区治安稳定。针对林区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结合实际,在辖区分三个责任区进行管理和办案,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保障了经费,极大地提高了民警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并组织开展了以保护森林资源为主要内容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遏制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发势头。一是开展打击非法制售炭专项行动。春节前后,以开展打击私挖滥采制炭行为,非法采伐林木行为,非法运输、销售木炭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警力56人次,车辆16辆次,处理和教育违法人员19人次,捣毁了部份炭窑,收缴了一批木炭,教育了当地群众。二是开展春截至10月31日止,我局共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07起,其中:立刑事案件22起,破19起,破案率86.3,逮捕12人,取保候审11人;立林业行政案件182起,查处180起,查处率98.9;治安案件3起,查处3起,查处率100。收缴非法木材210.397立方米,收缴国家一、二级保护树木16立方米,木炭17000市斤,树皮22100市斤,桌椅8套,野生鸟类549只,蛇22条,猴子1只,猎枪6只,罚没款32.32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因工作成绩显著,20xx年初,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20xx年度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奖励2万元。20xx年初被州森林公安局评为“全州森林公安机关20xx年综合考核第二名”,奖励4000元。

(五)大力开展以各种活动为载体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升和宣传森林公安机关社会知名度,着力构建警民和谐关系。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抓住森林公安机构改革的发展机遇,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森林公安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同时,依然看到,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还亟待进一步完善和加以解决

(一)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力度、深度不够。我局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开展以来,领导班子、全体党员、民警认真开展了学习、整改活动,但对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根本要求的领会、理解上还不够系统和深刻,特别是把科学发展观与森林公安工作有机结合不够,查摆分析不够深入,整改措施一般化,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科技强警基础还不够坚实、底子还较为薄弱,“三基”工程新三年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依科技办案水平不高,科技强警投入不足;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现有的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满足不了工作的发展需要。三是公安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四是林区三情四网建设薄弱。

(三)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局加大了对民警教育培训力度,但多为停留在层面上,民警对公安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在一定程度上的还存在很多盲点和误区,还需进一步夯实、巩固与提高。

(四)森林公安宣传力度不够。今年,我局虽进行了大力开展森林公安法制宣传,但是宣传深度、报道力度及范围还不够广,能上国家级、省级、州级报刊、电台较少。宣传、报道的形式也较为单一。从总体上讲,森林公安宣传工作还没有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还需在宣传工作方面进行新认识、再研究、再加强。

三、20xx年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继续巩固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打牢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林兴我荣、林衰我耻,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森林公安荣辱观,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继续深化森林公安内部体制改革,完善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及大轮训工作,不断拓宽、拓深民警的法律法规知识层面,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坚决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引导民警正确对待警风警纪,严格值班备勤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民警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二)继续将队伍建设坚持统一标准,整体规划,面向基层,突出重点,逐步推开,将“三基”工程新三年引向深入。按照“规范、统一、保障、效能”的原则来谋划科技强警工作。建立科学规范标准,统一要求,保障到位,注重实效,不搞面子工程。既要着长期目标,又要有近期打算,确保科技强警同步发展,整体推进;要本着先易后难,先基层后机关的原则把科技强警工作向基层个体实战民警身上延伸,尽快为基层民警配备取证设备、通信设备、查询设备等常用科技技术和装备,切实解决基层民警实战急需。继续打牢基础,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不断推进“三基”工程新三年的深入开展;积极努力做好“三基”工程建设中的基础硬件建设工作,积极向上级反映资金,争取在20xx年初启动建盖局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尽快实现“三基”工程新三年的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三)继续保持严打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不断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要加强对重点地区、自然保护区、森林茂密区、重点路段的巡防检查力度,加强与各执法机关和各乡镇林业站的协作、沟通、联系,加强林区情报信息工作,拓宽信息来源渠道,确保林区治安和谐稳定。同时,不断加强三情四网建设,积极探索林区治安管理的新方法、新思路,把森林公安机关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完善责任追究,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要定期、不定期对下级基层办案一线办案材料进行审查、审核,提高办案质量,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监督,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定期制发执法质量情况通报,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努力做到敢于问事、问人、问责,对错案、执法违法案件等严格行政问责制度,强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警令通畅,保持廉洁高效。认真抓好行政问责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提高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森林公安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在州、县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质保量完成森林公安各项工作,着力提升“三项建设”,认真抓好警务督察工作,加大对“五条禁令”及本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督察力度,加大宣传工作,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齐心协力打好20xx年森林公安攻坚战。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5】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森林公安工作汇报材料(五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森林公安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汇报材料

***林业局森林公安系统坚持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天职,在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针对乱垦滥占林地、乱砍盗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相继开展了“护绿”、“天保”、“绿剑”、“春雷”、“绿盾”、“天鹰”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对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巩固生态成果,保障林业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结合我局当前实际工作来看,林业局森林公安队伍的素质与公安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着机构-,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建设不规范,基础设施薄弱,民警年龄老化、素质教育偏低等问题。森林公安民警面对林区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有时因法律和政策不健全而难以找到适当的处罚依据;面对执法办案的高标准、高要求,办案装备落后,证据查找困难,想办案办不成案的窘境;在森林公安执法办案中,面对林区群众的阻挠和刁难,稍不注意,就会遭受围攻和谩骂,甚至是上访和起诉等不和谐的执法环境。面对各种压力和困难,在一定程度使得民警无所适从,不敢执法,从而出现了执法“软”等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但随着对林业生态建设认识的提高,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我国的林业建设和公安工作及公安队伍建设,积极为落实森林公安政法编制和经费问题制定了政策,解决了制约森林公安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森林公安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森林公安队伍-,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我局森林公安的工作职能以及应加强的工作措施,进行以下汇报。

一、抓素质,抓管理,做到内强素质

一要政治建警。注重加强对森林民警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提高民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意识和道德觉悟。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观念,强化民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和学习意识。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民警能够辩证地看问题,对当前的国情有一个合理、客观的估价,对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要有较高的站位、正确的认识和客观的对待,达到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凝聚警心,共同做好工作的目的。二要素质树警。在基层森林公安队伍能力建设方面,要积极适应建设和谐社会主义要求,切实强化基-,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层所队班子建设,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民警选拔到基层所队的领导岗位上,把所队班子建设成懂业务、能实战、会管理的坚强领导集体。同时,加强对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按照“三懂”、“四会”的要求,坚持面向实践、讲求实用、追求多样形式,让不同岗位、肩负不同职责的民警获得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进一步解决基层森林公安民警打不赢、追不上、说不过的问题,以工作能力的提高来适应现实执法的需要。三要科技强警。积极推进基层森林公安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真正通过科技进步来提升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水平和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四要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对基层碰到的一些难以解决的一些问题,尽量帮助基层出谋划策,教传解决办法。要在人财物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进一步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着重解决警力下沉,使基层一线的整体战斗力-,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得到加强。五要增强执法保障,通过局、所、队的“硬件”达标晋级工作,努力解决设备老化、装备落后等问题。要做好“筑巢引凤”的准备,重点解决基层所队存在的无独立办公用房、无车辆、无电脑、无通信工具、无外观标识、无单警装备等问题,为民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物质保障。六要加强森林公安民警维权工作。加大落实“三权”工作力度,明确执法权限、范围和程序,在民警执法维权上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让森林公安的执法办案从法律和制度上得到保证和支持。

二、常“照镜子”,加强正规化建设,做到外树形象

规范执法是树立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本质要求,而正规化建设是树立森林公安权威和展示队伍良好形象的必由之路。一是要严把队伍“入口关”,有效吸收人才、留住人才,并要放开队伍“出口关”,保持森林公安队伍纯洁,对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森林公-,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安机关工作的人员要做到不收、不要和请出。二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好“五条禁令”,从严要求,常抓不懈,同时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重点解决“门难进,话难说,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做到执法规范、仪表威严和言行礼貌。三是要抓好示范和典型,做到以点带面。在推进改革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样板作用,积极做好典型引路工作,营造良好的争优创优的氛围。四是改善服务,方便群众。做好警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和机关效能,以公开栏的形式公开森林公安办事程序、规章制度、处罚结果、法律法规等,切实提高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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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森林公安执法依据汇编

一、林业行政案件

(一)法律授权案件 依据: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1款;

2、滥发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2款;

3、买卖林业行政许可证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森林法》第42条第1款;

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 《森林法》第43条;

5、营利性活动(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等)毁坏林木 《森林法》第44条第1款;

6、在幼林或特种用途林地砍柴、放牧毁坏林木 《森林法》第44条第2款;

(二)行政委托案件

依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只有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才能且应当以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依法查处上述案件。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不得查处上述案件。具体案件:

7、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森林法》第45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超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3款;

9、非法经营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

10、非法采种等毁坏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

11、非法开垦林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2款;

12、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1款;

13、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还《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2款;

1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

15、不按照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

16、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3款;

17、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4款;

18、非法移动或毁坏林业服务标志《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5条;

19、非法改变林种《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6条;(注:第1-19条属于违反森林法案件)20、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1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3条;

21、非法狩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4条;

22、乱捕滥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3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5条;

23、破坏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4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6条;(注:20-23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制度)

24、非法经营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产品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7条;

25、伪造、倒卖、转让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件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7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8条;(注:24-25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制度

26、非法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9条;

27、外国人非法考察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40条;

28、擅自放生或管理不当使引进动物逃至野外《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第2款、第42条;

29、取得驯养繁殖资格却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2条第1款第5项;(注:26-29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制度)

30、不履行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条例》第48条;

31、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2、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3、非法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

34、非法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1条;

35、不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识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1款;

36、机动车辆不安装森林防火装置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2款;

37、非法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3款;

38、森林失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53条及相关条款;(注:第30-38条属于违反森林消防法管理秩序)

二、森林治安案件

依据:根据省林业厅、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林公〔2011〕21号)文件,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下列森林治安案件: 具体案件:

1、谎报森林火情、森林病虫害、野生动植物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2、违反国家规定,在林地内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

3、盗窃、损毁公共设施案件中,盗窃、损毁林业公共设施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第1项;

4、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1项;

5、盗窃案件中,将国家、集体、个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的案件; 诈骗案件中,诈骗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森林资源的案件;哄抢案件中,哄抢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森林资源案件;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森林资源案件;故意损毁财物案件中,故意损毁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林木、苗木等森林资源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6、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森林防火等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森林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森林公安警用车辆和森林消防抢险救灾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森林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

7、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

8、收购森林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涉林案件赃物嫌疑的物品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3项;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案件中,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者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涉林物品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4项;

9、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案件中,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1项;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治安案件。

三、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林安发〔2001〕156号)、《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及相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下列刑事案件:

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1款;

2、滥伐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2款;

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

(四)》第7条;

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

(四)》第6条;

5、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案 《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

(四)》第6条 ;

6、走私案件中,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 《刑法修正案

(七)》第1条;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案、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 《刑法》第151条;

7、放火案件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林木及造成林地过火等案件 《刑法》第114条;

8、失火案件中,造成森林、林木及林地过火等案件 《刑法》第115条第2款;

9、聚众哄抢案件中,哄抢林木案,哄抢树木的根、茎、果实、种子、花、花粉、树脂、树皮、枝叶等植株组织的案件 《刑法》第268条;

10、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中,故意毁坏用于造林、育林、护林和木材生产的机械设备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的案件 《刑法》276条;

1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 《刑法》第341条第1款;

1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刑法》第341条第1款 ;

13、非法狩猎案 《刑法》第341条第2款;

14、非法经营案件中,买卖《允许进口证明书》、《允许出口证明书》、《允许再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的案件 《刑法》第225条;

15、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明案件中,伪造、变造、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狩猎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出省运输证明、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检疫证明、木材运输证明、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征用或者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由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的案件 《刑法》第280条第1、2款;

16、盗窃案件中,盗窃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以及盗窃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4条;

17、抢劫案件中,抢劫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3条;

18、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7条;

19、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案件中,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案件中犯罪所得以及产生的收益案件《刑法》第312条;20、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占用林地的案件 《刑法》第342条,《刑法修正案

(二)》;

2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中,非法转让、倒卖林地使用权案 《刑法》第228条;

22、诈骗案件中,利用森林、林木实施诈骗的案件 《刑法》第266条;

2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中,故意毁坏森林、林木案 《刑法》第275条;

24、妨害公务案件中,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森林公安民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野生动植物行政管理人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 《刑法》第277条第1款;

25、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中,向林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向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 《刑法》第338条。

森林公安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2011年上半年森林公安工作汇报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林业建设和公安发展大局,以保护侗乡森林资源与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为目的,以林区严打和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认真贯彻政治学习教育制度,结合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紧抓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力度。一是强化政治思想教育。为确保教育学习的经常性,局成立了政治学习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制度,坚持民警每月集中政治学习一次,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二是强化业务知识教育。通过讨论、培训、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民警文化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半年内共组织民警集中讨论5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24人次。积极组织民警准备参加今年第三季度,国家森林公安局统一安排的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

考试,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三是强化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局领导一直注重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森林公安工作全局,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在工作中,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时时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走在民警们的最前面。在上半年开展的重点区域林业严打整治、春季攻势等严打专项行动的关键时期,局领导以身作则,带领民警深入基层缜密侦查,研讨案情,带领民警值班巡逻,围追堵截,有效地遏制了盗伐的势头。四是强化制度管理。根据上级统一布置,从4月开始,我局开展了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做到警钟常敲,保证民警不踩“高压线”。建立案件接待《首问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股所长按月书面汇报制、分管领导负责和检查制,切实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半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五是扎实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活动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共走访林区群众达235人,收集群众对林区治安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40条。在双休节假日与平日晚上加班人数100%,做好事30余件,资助贫困村1个,捐款5000元。

(二)以打击为龙头,狠抓侦查破案,林区秩序基本稳定 今年2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了重点区域林业严打整治、春季攻势等严打专项行动,成立了县林区严打领导小组,形成以森林公安为主体,以资源林政、重点区域乡镇人民政府及

林业站、三道坑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等部门为成员的严打整治体系,实施重点区域严打整治,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为做到严打斗争家喻户晓,标本兼治,我们以法制教育为先导,组织各乡镇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教育活动。据统计,在严打中,我们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巡回宣传60余天,印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张贴标语300多幅,召开严打会议2次,县电视宣传10次,出动警力633人次,出动车辆219台次,清查木材加工经营场所14处,清理木材、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场所等重点对象20处,排查走访群众上千人。截止5月20日,我局共接报警案件148起,处警148起,侦查刑事案件15起,立案10起(其中3起盗伐林木刑事案件、6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1起森林火灾案件),破6起(其中盗伐林木刑事案件2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3起、森林火灾案件1起),查处林政案件53起。打击处理各类毁林违法犯罪人员59人,其中逮捕2人、刑事拘留1人,直诉3人,林政处罚53人。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0.72公顷,收缴木材700余立方米,野生植物3株,野生动物(蛇)500余斤,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

(三)搞好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基础工作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结合县法制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组织民警在城区、岩桥乡、罗旧镇、碧涌镇、洞下场乡设立了法制宣传

点,宣传森林防火和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细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表达诉求。二是抓好基层护林组织和特情耳目建设,加强巡逻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护林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创建平安林区工作,建立护林队伍28支,刑事特情14名,治安耳目40名。三是扎实抓好创建平安林区活动,给林区安好一扇防盗门,促进林区治安秩序长治久安。

(四)开展执法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法制部门今年配齐了工作人员,在基层执法单位还设立了兼职法制员。设置林政处罚公布栏,定期公布执法依据、违法事实、法律责任等事项,将民警的职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通过宣传标牌、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执法透明度,扎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了加强监督,今年我局聘请了12名执法监督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群众代表等监督民警的执法工作。几年来,全局没有办理一起冤假错案,没有发生一起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滥用枪支警械和超时限超范围留置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等事件。

(五)狠抓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态势平稳

今年来,我局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森林公安工作的重点纳入议事日程,将森林防火工作与创建平安林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完善制度,兑现奖惩。年初,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值班制度、火灾报告处置制度、痴呆人员监护责任制度、重点部位地段巡查

看护制度等。3月份,我县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会上,签订了2011年度森林防火责任制,并对三道坑自然保护区、木叶溪、楠木坪、大树坳、水宽等11个2010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兑现了奖金。通过层层签订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二是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到位。要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控制火源是关键。根据以往发生火警火灾的经验教训,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用火管理制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特别对春节、清明、“三月三”等重点森林防火期,我局采取铁的措施,将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局干部分成4个组,由林业局领导和森林公安局领导带头分片包干,吃住在乡下,工作在山上,巡逻检查,会同驻村干部、村组干部、护林人员对全县三道坑自然保护区、明山森林公园、蟒塘溪休闲度假区及火灾多发区新店坪、碧涌、竹坪铺等20处重点部位和重点火险区,实行定人定岗,盯死看牢,有效控制了火灾事故发生。上半年,全县发生森林火警火灾6起,损失有林地面积36.51公顷,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宣传车、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宣传牌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爱林护林意识。上半年,共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张贴标语等资料1500多幅,电视宣传20天,树立永久性标牌20余块,印发各种森林防火资料40000份。四是结合低效林改造工程和荒山造林,完成了85公里的物防火林带规划建设。

(六)扎实开展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文件精神,年初,我局积极向县委、政府和林业局领导汇报,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并制定了派出所建设具体规划。同时,积极同县发展改革局、国土、建委、环保等部门协调,目前基本完成了土桥所的选址、征地、环评等工作,正在办理项目立项报批手续。

总之,全体民警在今年上半年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同时,依然看到,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还亟待进一步完善和加以解决。

(一)“三基”建设底子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我局机关现借用的林业局办公楼已整体出卖,由于缺乏资金,已面临无房办公的窘境,将严重影响森林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公安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科技强警投入不足;三是林区三情四网建设薄弱。

(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局加大了对民警教育培训力度,但多为停留在层面上,民警对公安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在一定程度上的还存在很多盲点和误区,还需进一步夯实、巩固与提高。

(三)森林公安宣传力度不够。近年来,我局虽大力开展森林公安法制宣传,但是宣传深度、报道力度及范围还不够广,宣传、报道的形式也较为单一,还需在宣传工作方面进行新认识、再研究、再加强。

森林公安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林业局加强森林公安执法队伍建设

汇报材料

***林业局森林公安系统坚持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天职,在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针对乱垦滥占林地、乱砍盗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相继开展了“护绿”、“天保”、“绿剑”、“春雷”、“绿盾”、“天鹰”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对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巩固生态成果,保障林业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结合我局当前实际工作来看,林业局森林公安队伍的素质与公安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着

机构建设不规范,基础设施薄弱,民警年龄老化、素质教育偏低等问题。森林公安民警面对林区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有时因法律和政策不健全而难以找到适当的处罚依据;面对执法办案的高标准、高要求,办案装备落后,证据查找困难,想办案办不成案的窘境;在森林公安执法办案中,面对林区群众的阻挠和刁难,稍不注意,就会遭受围攻和谩骂,甚至是上访和起诉等不和谐的执法环境。面对各种压力和困难,在一定程度使得民警无所适从,不敢执法,从而出现了执法“软”等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但随着对林业生态建设认识的提高,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我国的林业建设和公安工作及公安队伍建设,积极为落实森林公安政法编制和经费问题制定了政策,解决了制约森林公安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森林公安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森林公安队伍

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我局森林公安的工作职能以及应加强的工作措施,进行以下汇报。

一、抓素质,抓管理,做到内强素质

一要政治建警。注重加强对森林民警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提高民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意识和道德觉悟。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观念,强化民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和学习意识。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民警能够辩证地看问题,对当前的国情有一个合理、客观的估价,对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要有较高的站位、正确的认识和客观的对待,达到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凝聚警心,共同做好工作的目的。二要素质树警。在基层森林公安队伍能力建设方面,要积极适应建设和谐社会主义要求,切实强化基

层所队班子建设,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民警选拔到基层所队的领导岗位上,把所队班子建设成懂业务、能实战、会管理的坚强领导集体。同时,加强对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按照“三懂”、“四会”的要求,坚持面向实践、讲求实用、追求多样形式,让不同岗位、肩负不同职责的民警获得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进一步解决基层森林公安民警打不赢、追不上、说不过的问题,以工作能力的提高来适应现实执法的需要。三要科技强警。积极推进基层森林公安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真正通过科技进步来提升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水平和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四要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对基层碰到的一些难以解决的一些问题,尽量帮助基层出谋划策,教传解决办法。要在人财物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进一步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着重解决警力下沉,使基层一线的整体战斗力

得到加强。五要增强执法保障,通过局、所、队的“硬件”达标晋级工作,努力解决设备老化、装备落后等问题。要做好“筑巢引凤”的准备,重点解决基层所队存在的无独立办公用房、无车辆、无电脑、无通信工具、无外观标识、无单警装备等问题,为民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物质保障。六要加强森林公安民警维权工作。加大落实“三权”工作力度,明确执法权限、范围和程序,在民警执法维权上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让森林公安的执法办案从法律和制度上得到保证和支持。

二、常“照镜子”,加强正规化建设,做到外树形象

规范执法是树立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本质要求,而正规化建设是树立森林公安权威和展示队伍良好形象的必由之路。一是要严把队伍“入口关”,有效吸收人才、留住人才,并要放开队伍“出口关”,保持森林公安队伍纯洁,对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森林

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要做到不收、不要和请出。二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好“五条禁令”,从严要求,常抓不懈,同时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重点解决“门难进,话难说,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做到执法规范、仪表威严和言行礼貌。三是要抓好示范和典型,做到以点带面。在推进改革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样板作用,积极做好典型引路工作,营造良好的争优创优的氛围。四是改善服务,方便群众。做好警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和机关效能,以公开栏的形式公开森林公安办事程序、规章制度、处罚结果、法律法规等,切实提高12全文查看

森林公安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森林公安局

二○一一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公安局和林业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狠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环江林区治安稳定,推进环江林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把我县森林公安半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今年以来,我县森林公安机关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认真开展“一教育三整顿”活动,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我局针对民警年龄偏大,部分民警对新知识求知欲不强,不适应现代化办公、办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局领导组织民警参加县公安局举办网上办案及知识业务培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和现代办公技能,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人民群众满意的森林公安队伍。

(二)、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今年来,我县森林公安民警无违反“五条禁令”现象和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抓好下管一级的派出所管理工作。上半年,我局重视对华山派出所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送工作,指导华山派出所各项工作逐步进入正规

1 化。

(四)严格警用车辆管理制度。根据市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县森林公安机关中开展从2010年2月至11月底止的为期10个月的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宣传发动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经过认真查实核对:全县实有在编警车4辆,今年以来,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没有违法违规使用警车行为,没有在执法办案中违法扣留、扣押涉案车辆行为,保持了我县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

(五)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求,我局于6月11日上午组织全县森林公安民警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活动,将《条令》的内容传达到每个民警,结合“一教育三整顿”的活动的要求,查找民警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执法办案过程的每个环节进行梳理,摆查违反《条令》行为,并要求每个民警写学习《条令》心得体会。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查摆纪律作风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局无违反《条令》行为。

二、认真开展业务工作,狠狠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林区治安稳定。

(一)、认真开展“春季行动”,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求,4月至6月,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春季行动”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这次行动,我局共出动警力312人次,出动车辆185次,立森林刑事案件7起,其

2 中滥伐林木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破坏生产经营案4起,破获9起(破年内月前案3起),破案率129%,共逮捕8人,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1人;立林业行政案件2起,处理2起,林业行政案件处理率达100%,没收大榕树1株,罚款600元,有效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我局重视的历年在逃人员的抓捕工作。上半年,我局积极开展网上追逃工作,经相关部门协助,我局共抓获在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2名,目前,我局无网上在逃人员。

据统计,上半年,我局受理各类案件18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15起,破获10起,破案率达67%;受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起,处理2起,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受理处理率达100%;受理治安案件1起,处罚1起,治安案件处罚率100%。共逮捕11人,刑事拘留4人,取保收审4人,治安拘留2人,林业行政处罚3人次,没收大榕树1株,林业行政处罚600元,治安处罚2000元。

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

今年,我国部分地区都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旱灾。灾区人民的不幸遭遇,牵动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我县森林公安民警牢记服务宗旨,情系灾区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慷慨解囊,积极向灾区人民捐款。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县森林公安队伍民警年龄偏大,3 综合素质偏低,队伍的团结协作能力不够高,内务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团结协作能力,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内设机构急需落实。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至今尚未落实到位,民警的级别问题得不到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3、办公设备紧缺。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共有电脑4台(其中一台接公安网)、照相机3台、打印机3台。但大部分配置较低、性能老化,无法满足办公自动化的需要。按2010年自治区森林公安工作要点百名民警配备电脑不少于50台的标准,我县森林公安机关仍缺口5台电脑。

六、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继续深入开展“一教育三整顿”活动,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确保我县森林公安队伍稳步发展;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积极开展爱民“大走访”活动,消除民警特权思想;继续关心灾区灾民,牢记服务宗旨。

2、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民警办案质量,强化电脑办公、办案技能培训,提高民警的综合办案能力。

3、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林纠纷因素纳入工作的视线,积极配合调处部门开展化解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4、认真开展打击犯罪夏季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5、按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枪支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6】

2007年工作设想    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2007森林民警形象年,苦练硬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工作,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主要举措如下: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创建“森林民警形象年”为契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管理;继续深入持久的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公安民警“大练兵”活动,以提高民警政治思想觉悟和自身素质;“五条禁令”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林区管理、控制能力。年度内完善林区基本情况建档和各种基础工作,积极参加县局及上级机关开展的各项中心活动,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下,积极认真开展林区严打斗争,狠刹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圆满完成分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林区治安秩序正常,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森林防火,常备不懈。强化森林防火意识,加强与乡镇场的工作联系,年度内进行四次规模化的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各乡镇场森林防火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扑救到位。对重点防火区入林入户调查宣传两次,制作防火宣传小册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失火犯罪。对重点林区形成长期防火的强化意识。    四,加强文明林区建设,建设和谐社会。本着建设和谐社会的观念,进一步落实好本警区安全文明林区示范村:乐安乡乐兴村的建设,并总结好安全文明林区建设的经验、方法,把文明示范村推荐出去,以点带面,推进林区和谐社会的建设,并结合安全文明林区的建设,访贫问苦,融洽警民关系,逐步推进警民共建和谐林区。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7】

一年以来,公安局在县委政府及县林业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森林公安局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县委政府打造“南充市后花园”、“中国西部现代农业公园”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稳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和公安信息化建设,不断扩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现将公安局2018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执法办案中心工作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1、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借力打击行动,专项查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以来,在全县开展了“守护绿川2号”、“绿剑2018”、“春雷2018”、“火案专项行动”、“扫黑除恶”、国家局航拍变化图斑清查与环保督查“回头看”等专项行动,针对我县高发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了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稳护了林区秩序。

2、积极应对“脱贫奔康”农业产业建设攻坚时期涉林违法高发态势,公安局以“金太线万亩柑橘产业园”屡发涉林违法案件为突破口,集中查处了杜某某滥伐林木案、东岗山毁坏林木案、鱼池寺村滥伐林木案等一批案件,并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出顶格处理,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经与产业建设相关部门多方协调,及时遏制产业开发建设涉林违法犯罪行为高发势头。

3、经过与县法院、检察院、林业局开展调研座谈,制定《破坏林业资源案件生态恢复工作方案(讨论稿)》,并于今年8月20日以四单位联合发文形式正式印发《关于办理破坏林业资源案件生态恢复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西检会【2018】3号)文件,确定了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恢复具体工作方案。依据《实施意见》,公安局于近期督办完成2017年至今涉林行政案件案后执行58件,其中因被处罚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批准缓交罚款到期而未执行案件2件,涉案人员2人,涉案金额4000元;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责令恢复原状而到期未执行恢复案件4件,涉案人员4人,林地面积883.8平方米;因滥伐林木、故意毁坏林木被责令补种树木到期而未执行补种树木案件52件,涉案人员53人,补种树木5439株。

4、由公安局侦查移送起诉的“张某滥伐林木案”成为XX县首例公益诉讼判决案件,经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同时,按照林业局制定植被恢复方案完成补植栾树95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国家与集体公益损失得到了最大程度挽回。

5、执法办案成效显著:经统计,2018年1-10月接处警72起,出动警力300余人次,共查实办结涉林行政案件56件,较2017年同期案件数量增长69.7%;行政罚款18.6051万元,较2017年同期增长49.7%。2018年1-10月立案侦查林业刑事案件6件,结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件(含2017年立案案件2件),已判决4件,附带民事赔偿2件,其中森林火灾案件1件被南充市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因执法办案成绩突出,今年公安局获全省森林公安系统记“集体三等功”1次、宋先文同志记“个人三等功”1次,局长范杰同志在8月29日召开的南充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作全市代表发言。

(二)抓住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执法漏洞。

1、成立由局领导、案件中队和法制股组成的案件审核小组,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专案讨论,决定案件调查方向,制定侦查计划。

2、重视防控网络建设,巩固警务协作,有效地遏制了案件多发的现象,逐步形成县、乡、村、社联动制。

3、注重执法质量与法制审核,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规范案件办理程序。

4、完善刑事案件办理与公安内网警务综合平台的同步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报表系统接受上级公安警务监管,做到一案一卷。

(三)多次救助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

今年以来公安局民警先后救助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11只、夜鹭1只、白鹭1只,通过与南充市动物园协调收治喂养,待其恢复后放归大自然。

(四)做好巡查宣传工作,着力提升森警影响力。

1、抓住宣传工作不放松,1-10月通过街道设点、新闻媒体开展各类宣传6次、发表各类文章信息100余条;充分发挥警车的作用,将其作为宣传车经常性地下乡,并在林区重点区域和林业案件多发的乡镇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使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林区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提高,不断延伸宣传的广度,增加了宣传的实际效果。

2、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全县森林防火期内对全县各乡镇及进行了40余次巡查,将防火宣传进村入户,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并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定期定点督查。

3、2018年10月开始至12月,开展全县秋冬季节森林防火大巡查活动,对各乡镇重点林区、公墓、寺庙等高火险地域进行了仔细巡查,排除火灾隐患,力争做到全面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严格落实“平安建设”维稳防控工作,切实履行在法定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城区防控执勤职责,时刻见警、常保警备,确保了执勤点及辐射周边街道的秩序稳定。

5、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与公安政风测评工作。全局高度重视,按照高目标、严问责的要求,将社会评价调查问卷工作与公安日常动态测评、廉政建设、平安建设、政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并重结合,并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宣传模式着力向群众正面宣传引导积极评价。

二、加强业务培训与队伍建设,提升森警执法水平

(一)认真总结办案经验,严防执法风险。

1、深挖案源,收集线索:一是不定期的开展大巡查行动,在搜集线索的同时也能震慑涉林违法犯罪;二是合理设置线人,充分使用乡镇林业站长、村社干部、护林人员和热心群众资源,及时发现案源;三是与县林业局建立联络机制,在实时获取木材加工厂、砖厂的监管情况及违法线索的同时,也能及时了解全县涉林许可办理情况,便于案件案件核实;四是结合国家局的卫星图班变化监测,也掌握了大批案件线索;五是定期案件数据汇总分析,针对案件高发规律甄别制定排查方向,筛检案件线索,以近年的大规模开展扶贫产业项目为例,经常会有未批先砍、批东砍西、批少砍多的情况,在公安局今年办理的案件有4起刑事案件和30余起行政案件都是与产业项目相关的林业案件。

2、基于事实,注重法律:一是针对目前林业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由公安局法制人员专门负责随时更新林业上的答复、复函、司法解释与相关政策,收集、整理各类相关文件,在案件审查中提出专业意见。二是对于新型案件与把握不准的疑难案件,办案人员主动咨询上级森林公安法制、刑侦及省局法律服务专家团队,同时听取检察机关的专业指导意见,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案件定性,确保案件质量。

3、借鉴办案经验,采用有效手段:一是重视借鉴,从最初在阆中市学习滥伐林木刑事案件的经验、在青川县学习非法狩猎刑事案的办案方法,最终实践在自己办理的案件中,并通过每一起案件学到新的方法,办理每一种类型的案件获得新的突破;二是向地方公安学习,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现有技术资源和技侦手段,熟练运用各种数据分析平台,如调取嫌疑人通话详单进行GPS定位,用以揭穿嫌疑虚假不在场证明,以及帮助嫌疑人、证人回忆案发时间和经过;三是向检察院公诉机关沟通学习,站在法律角度分析案情,时刻做到以审判为核心,所有的调查取证都围绕其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才能够在繁杂的证据收集过程中理清办案思路。

(二)落实学习制度,狠抓正规化、业务化建设

1、主抓政治与法制学习:结合队伍建设实际,聚焦“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人民警察宗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认真学习上级领导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不断地教育学习,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坚定地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和忧患意识。

2、落实“每周一学”制度:为提升森林公安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使民警能正确的把握法律要求,更好的执行《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公安局从贴近现实需求出发,充分利用每周一上午例会轮流领学学习、法制股组织专项法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政策、涉林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学习讨论。

3、按照“三个必训”的要求,今年以来公安局指派民警参加全省森林公安警司衔级内培训1人,参加全省森林公安初任民警培训1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4人次。

4、适时开展警务体能训练:除开展日常体能训练以外,还联系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教官于4月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警务体能训练;即将在11月-12月开展冬季战训拉练。民警通过训练磨砺了自身意志,强化了纪律及团队意识。

(三)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内务建设

1、高度重视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积极联络省、市内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场所示范单位,学习借鉴办案场所建设经验。为尽快解决办公用房临时租用不固定、办案场所建设滞后问题,经与上级森林公安、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多方沟通协调,划拨城北新建政务中心两层作为办公业务用房,预计2019年内按照森林公安示范单位办公办案场所建设标准进行装修改建。

2、完成对老旧警车报废、新警车购置招标工作,今年9月新警车投入使用。

3、加强人员管理上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公安局制定《XX县森林公安局队伍管理办法》,从警容风纪、日常制度、案件查处、信访接待及办理、警车管理等问题上做出明确规定,对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对外形象,提高森林公安的整体影响力,更好的为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继续补充辅警文职人员:2017年下半年在2014年合同制聘用文职辅警3人的基础上,向县政府新申请文职辅警名额3个,现已获批新招名额2个,已于6月完成招录辅警1名,剩余1名计划在2019年内完成聘用。

5、新增理财小组:实现财务进一步公开民主,明确财务审查签字程序,加快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与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行,森林公安工作任务大幅度加重,民警素质与当前环境保护严峻形势下的森林公安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难以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

(二)生态保护态势与经济发展需求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一是处于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因城镇扩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招商引资引进大量产业开发项目,相关部门之间沟通不到位,时常出现产业开发砍伐林木未获林业部门审批通过,即开工占林地毁林木,事后案件处理难度大;二是基建原料企业只顾眼前经济利益,不计后果的采石、取土。上述等行为导致的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层出不穷。

(三)放开林木市场经营资质,大量无法律意识、环保意识的个人涌入木材经营市场,导致管理难度陡增,县、乡、村层层监管体系形同虚设,常有不法分子借助产业开发需要伐除地边地内林木之机,无采伐证或超采伐证批准范围及数量采伐林木,违法采伐经营林木的行为大量发生。

(四)办案数量不大、案件质量不高、办案能力不足的问题影响了森林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三、2019年工作安排

(一)紧抓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深入学习和实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深化执法为民的宗旨。

(二)继续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长期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

(三)在增强能力素质上狠下功夫,加强法律和业务学习,积极开展“学、练、战一体训练模式”,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四)完善并巩固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民警创新和奋进意识。

(五)努力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对森林公安的经费投入,快速推动以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远程指挥、笔录音频视频同步记录的执法办案场所升级与警务信息化建设。

(六)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适时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秩序,促进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8】

森林公安个人年终工作总结森林公安个人年终工作总结森林公安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林业局、分局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虚心求教,狠抓学习,特别是新工种、新业务的学习。以此同时,

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回顾这一年来的点滴历程,真可谓新颖、困惑、充实、收获颇丰。

一、主要收获与成绩。

进入分局森林公安队伍,面对新的环境、业务及新同志,起初我深感困惑,如何尽快熟悉掌握森林公安业务,摆正自己的位置,搞好同志们的团结等一系列的问题迎面而来,随即我虚心求教,刻苦专研业务,积极认真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以谦虚、恭敬、忍让、热忱、真挚的态度搞好同志们的团结,取得了一定的收效及成绩。

1、工作方面。

这一年来,我先后从治安科调入刑侦队,后又暂借调到治安科并协助综合科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今年主要做了的工作可归为三个方面;一是森林公安刑侦工作。二是森林公安秘书工作。三是森林公安系统开展的部分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的督办及上传下达工作。

(1)、秘书工作。森林公安系统的报告、案件剖析材料,专题材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报表等材料比较多,同时在电脑操作技能上,大部分***不熟悉,因此分局领导安排我兼任打字及撰稿工作。一年来,我认真撰写分局各类稿件20余篇,并向红河报社投稿3篇,刊登2篇;自制内部管理、执法应用等电子表格6份,同时按质按量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送,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同时自身的写作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

(2)、专项活动的具体工作。今年森林公安系统开展了多项专项活动,其中两项为我所具体负责;一是执法质量考核专项活动。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两项活动为森林公安系统制度、队伍建设、健全的重要举措,要求高,任务重。为顺利完成任务,我下了一番苦工夫;多次到地方公安、向本系统外县市同级部门学习取经,征集同志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探索好的策略并形成报告或建议报分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研讨。目前,这两项活动的开展已步入正轨,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通过这些工作实践,我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特别在制度建设健全,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学获很多。

(3)、刑侦工作。刑侦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的尖刀,面对分局办公条件简陋,人少,老同志居多,分局管辖林区面积广、山高路险,情况复杂等现状,我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不轻,明白领导及老同志对我们年青人所寄予的厚望。一年来,多少次熬夜通宵堵卡打击违法运输木材,多少次爬山涉水查处毁林等案件,在办案中我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对领导的超量工作安排我从未吱一声怨一句,态度得到了领导的好评。截止今日,我分局共受理各类案件43起,破40起,破案率93%;其中:治安案件2起,破1起,林业行政案件38起,破38起。打击率100%。打击处理违法人员42人,收缴木材360.29立方米,收缴并放生野生动物5条(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895万元。以上案件的查破,近80%我都参与办案,付出了汗水,取得了一定成绩,收获也不小。

1、学习方面。

刚进入分局,面对新的业务,我深感力不从心,为近早适应工作,我刻苦学习,不断进取;从书本上学习,从工作实践中学习,向领导、同事们学习。一年来,我翻阅了大量法律法规文书,如:《刑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程序法》等;翻阅分局以往的案件卷宗从中学习;多次上网查阅政法网、林业网、森林公安网等网站学习取经。同时,虚心向领导及同(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志们求教,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反思、总结,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截止今日所做笔记字数不下万字,受益非浅。另外,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先后参加了分局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培训6次,参加了全国森林公安系统政工***培训一期。通过这一系列的刻苦学习,我的收获很大,特别是森林公安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已基本具备了一名合格森林公安***所必须的综合素质。

二、存在的不足与主要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方法,等知识匮乏,开展农村相关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

2、年青气胜,工作中存在冲动、感情用事等现象,如:因意见不一,冲动而与领导、同志争吵;因怜悯违法当事人生活的窘迫而违规降低处罚等。

3、适应能力偏弱。进入分局工作后,面对新的环境有点困惑之感,同时常把很多事项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比较,当比较发现两部门某事项有较大差距时,心有不平之觉,进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4、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一年来与分局领导、同事们的协作、交流不少,相处融洽,但与林业局的部分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甚少,特别是乡镇林业站的领导、同事,有时相逢却叫不出对方的姓名,真感羞愧,由此也给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5、玩性、惰性有待收敛,自律性有待提高,拼搏精神有待发扬。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9】

××市××区位于安徽省境西南,东连××,南界××,西邻东至,北濒××。全区总面积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亩,占全区总面积,森林蓄积量立方米,是我省十九个重点山区县之一。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布局为一个分局、四个派出所,共有民警人。自从年成立第一派出所以来,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在保护林业生产,维护林区秩序和保护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作出了特出贡献,先后有几个单位和个人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记功和嘉奖。特别是近年来,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在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林业、公安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持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秩序的稳定

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大力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近年来,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区森林公安机关适时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年至今,我区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起,其中刑事案件起,共处罚人次,其中追究刑事责任人,收缴木材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只(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

通过重拳出击,严打整治和群防群治,我区林区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林区人民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确保队伍执法能力的增强

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石,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对林区治安局势的控制能力。我区“三情”档案资料日臻完善,“四大网络”逐渐发挥作用,在案件发现和对社会面的控制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许多案件都于治安耳目和治安信息员,给我们的案件查处提供第一手资料,争取了第一时间。

我们在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下发的《森林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细则》、《森林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和《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为民项规范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区分局还制定下发了《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民警工作考评细则》,有效地提高派出所工作效率和提高了民警的执法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近两来,我区在市分局的执法质量考评中都取得了好成绩。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10】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参加了单位组织学习得各项内容,如科学发展观的实质与内涵、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准则等等。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因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领导的带领下,走村入户,下乡学习了许多农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森林公安干警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比如学习了湿地的保护与利用以及保护湿地的一些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现在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负责驾驶分局的车辆,一是综治办工作,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作为司机,任何时候出警都要随叫随到,毫无怨言。另外一项最本质的工作那就是打击违法开荒,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接到举报,就要第一时间出警。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更多,贡献做的最大。

森林公安职位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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