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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计生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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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计生工作计划(篇1)

(一)领导重视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多次在党工委会上研究部署计生工作,并安排了街道处级领导带分管科室挂钩到每个社区,实现挂钩帮扶。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事项。与9个社区工作站、XX派出所、9所中小学校、3个城中村股份公司、4个社康中心和街道综管所等计生综治部门签订了计生责任书,明确了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职责。

(二)计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1、配齐配强计生工作队伍。今年5月街道按上级要求进行大部制改革,大部制计生科与民政科合并为民生事务部,民生事务部加挂计生科的牌子,计生科人员为11人,并为每个社区工作站配了2名计生专干(其中大望社区工作站配了3名计生专干),并全部落实了计生工作人员相关待遇。保证了计生队伍的稳定。

2、加大计生队伍的职业培训。一年来,街道计生科共组织开展网格长、计生专干和计生科工作人员参加的计生业务培训17场次计800余人次,组织150人次参加市、区举办的20xx年度人口计生业务知识培训。

3、进一步完善计生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优势和作用,大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街道现有计生协会14个,其中街道计生协会1个,社区计生协会9个,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4个。今年我街道为协会捐款2.7万元。

(三)计生业务工作进一步完善。

1、制度建设。一是街道计生科制定《XX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XX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宣传信息报道工作的通知》、《XX街道20xx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有力推进了街道计生规范化管理工作;二是坚持定期召开网格员及计生专干联席会和计生工作例会;三是进一步规范各类计生证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办事程序,严格执法,按章办事;四是及时检测人口月报、半年及年报,严把监测全员系统数据的质量关,使数据完整性和逻辑性都达到上级工作要求。

2、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全面二孩政策的相关宣传发动工作,谋划二孩政策出台后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以孕前优生健康教育引导和计生服务为导向,着力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和计生工作水平等等。结合民生微实事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计生宣传服务活动内宣传服务活动内容融入健康、文化要素,以此促进辖区社会家庭和谐发展能力建设,提升XX人口综合素质与卫生计生工作水平。

今年共举办了16场大型宣传活动,参加人数达1320余人次,分别为: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活动,“5.29”计生协会宣传活动,7.11世界人口宣传活动;各社区也都根据各自工作需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计生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举办控烟宣传活动、打击两非活动、地中海贫血宣传活动和协助麻疹宣传活动等小型系列宣传教育活动90场次,派发各种计生宣传资料、宣传品15000份。扎实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1次。

3、计生统计及数据监测

(1)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及时检测户籍人口每月报表,流动人口每月报表;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并做好报表分析,为领导分析人口趋势提供决策依据。

(2)做好对公安、医院、民政、租赁所、社康等兼职单位反馈数据的排查和处理。截至目前,共排查分娩信息20412例,手术信息20xx例。排查计免信息784例,通报户籍地20xx例,房管当年出生儿信息排查1072例。排查派出所入户信息7416条,民政结婚信息549条,离婚248条,并督促社区及时录入系统。对存在信息错误或已搬离的进行及时修正、搬出等。

(3)认真处理PADIS国家系统对流动人口信息的协查与通报,今年共发送各类协查请求524条,接收协查请求863条,PADIS协查信息反馈率为100%,及时率为100%。

(4)较好地完成了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完整工作。全员系统数据完整性和逻辑准确率等指标都达到99.9%以上,部分基本指标已经达到100%,并做好全员信息系统的数据通报,2-9月份分别对9个社区的全员人口系统数据质量进行季度、半年和年度检查通报,进一步提高各社区的数据质量。通过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处理收到的消息93条,处理业务申请23条,处理业务通报1112条;向其他地区发送各类通报20xx条,通报信息接收率和及时率都为100%,省内流动人口业务通报处理及时率为100%。

(5)抓好重复人口及删卡的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及报区删除的各类信息卡34张。

基层计生工作计划(篇2)

一、计生工作概况

截止20xx年9月30日,辖区内常住总人口58118人,已婚育龄妇女14311人,20xx年当年出生951人(其中男492人,女459人),总性别比107.19,补报往年出生383人,自然增长率14.79‰,政策符合率为92%,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达91.30%。流动人口总人数15716人,其中育龄妇女5201人,常口流出总人数217人,流口当年出生53人。

二、20xx年工作总结

截至20xx年9月,计生办先后召开了10场计生专题工作会议,对“四术”、“双查”、“面访”、征收、流口管理以及宣教协会等工作均做了细致的布署及动员,明确了今年街道的计生工作重点。根据区委下达的计生工作任务,与村(居)签订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考核,严肃奖惩。同时,确定了全体机关干部的计生工作的包村(苑)责任制,全员参与提高街道综合治理计生工作的水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为计生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人均20元以上的计生专项经费投入。具体工作如下:

(一)开展好“四术”、“双查”及“面访”工作

20xx年9月末我街道常口完成上环18例;完成结扎186例(其中二女扎2例);补救措施已完成17例(其中引产9例、人流8例)。使用药具常住人口2152人,流动人口805人,发放药具110000只。常口第三轮查环1007人;查孕593人;第四轮面访4749人。

(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

截止20xx年9月末,流动人口总数达15716人,总育妇数5201人。流口发放避孕药具23000余份,宣传品4720余份,落实流动人口第三轮双查1030人。落实上环10例,结扎3例,补救措施6例(其中引产2例,人流4例)。流动人口录入微机信息15716人;国家信息平台育妇通报及省信息通报15716人;流动人口出生53人,审验婚育证5437本;发放流口补证通知书1289份;签定合同1526份。

(三)扎实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街道集中力量开展社会抚养费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村(居)书记、计生专干、工作人员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专题会议;出台了《街道关于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月活动方案》;建立奖惩机制,对征收任务完成差的实行一票否决。通过狠抓实干,成效明显,20xx年9月末已征金额为256.65万元。

(四)积极落实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惠民政策

为有效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惠民政策,达成全年667对的优生检测计划数,我办先后5次召开优生检测项目动员会、培训会等,在街道办事处、主干道、大型商圈、社区等地点增设20余面大幅宣传牌,发放优生检测宣传单3000余份。截止9月末,街道共动员552对政策内育龄夫妇参加优生检测,达成年计划的82%,让育龄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的生育关怀。

(五)加强宣传力度,倡导生育文明

街道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主题,全面启动生育文明宣传创建活动。20xx年初街道共慰问困难户60余户,发放慰问金3万余元。各村(居)基层单位也各自开展春节计生慰问活动,为困难户发放慰问品,共召开座谈会20余场。为增强计生宣传氛围,街道各村(居)还新增制作了3条以上宣传标语,更新宣传横幅20余幅,新建计生宣传牌12面,大力宣传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现代婚育观等内容。

(六)组织开展协会活动

街道协会切实开展协会“三联创”及婚育新风进农村、进社区工作。20xx年,街道共组织基层计生协会利用春节、“三·八”、中秋节等开展了宣传活动三场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街道还举办了街道及村(居)计生协会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七)打击“两非”工作取得突破

街道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两非”案件线索,在辖区内破获一起非法销售米非司酮药品案件,目前已成功结案。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计生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不动摇,投入到位不放松:一是坚持计生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不动摇。二是积极协调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对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三是坚持“一票否决”制。四是坚持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报酬、奖励扶助等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

(二)进一步夯实计生基层基础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开展好四术整治、三轮“妇检”、四轮“面访”工作,狠抓社会抚养费的规范征收工作,坚持每月召开计生例会;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突破流动人口管理难瓶颈: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将流口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投入预算,确保流口工作正常开展;

(四)继续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完成年计划数;

(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计生宣教氛围:在街道、村(居)人口学校和中学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讲座,在人口密集处及村服务室开展婚育新风、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多种知识宣传;

(六)加强计生协会工作: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协会“三联创”工作,并利用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这一平台,完备协会组织;

(七)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动政策的落实并且抓好拆迁村及封闭小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八)继续加大“两非”打击力度,广泛宣传,营造打击“两非”舆论声势,加大案源挖掘力度,确保“两非”活动有效开展。

基层计生工作计划(篇3)

一、基本情况:

城乡辖,孕环检对象,在孕,流入人口期内出生。通报省内孕环检信息出生等管理服务信息2695人次,通报流动信息11070条。

二、20xx年工作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负专责,班子成员分片抓、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机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镇党委、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抓好城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意见从职责任务、管理服务、考评奖惩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强化综合治理。要求县直单位旬报信息至属地社区;物业小区随时通报入住、迁入、迁出、怀孕、出生等信息至辖区社区;综治部门及时通报怀孕、出生、入户等信息。统计年度,区内交流出生信息手术信息怀孕信息新婚信息公安入户信息迁入信息迁出信息抱养信息季评、年度总评以及单项工作、重点工作考核等制度,确保人口计生工作考核权重占到社区年度各项工作总分值的60%,对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

二、夯实基层基础。一是抓培训。每月例会,镇计生办都组织社区计生主任(信息员)开展计生业务观摩、微机操作培训。检、期内怀孕出生信息通报、身份证信息录入、流入人口建档、报表质量监控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剖解,找出不足。对省、市平台季度考评中的问题,结合系统应用,认真讲解演示,培训后进行测试。、检、早孕发现、四项手术、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加大对社区的督查、考评力度。对系统信息、报表监控和业务规范等,适时地入户调查、核实。截止目前,我镇集中综合评比3次,专项考核3次,专项督查2次,突击检查2次。

三、抓实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宣传。在花园、镇北、镇南等社区开展街头咨询活动进站接受检查。完成全年任务。三是抓自治。镇计生办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将育龄人群划分为公认诚信、信用诚信、行为诚信等五种类型进行村民自治、诚信服务。目前,各社区已摸底登记教育成才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兑现保健费扶资金被罚款县转办的3起信访案件,现已全部查实结案。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进一步加大。截止9月底,全镇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200余万元。

四、完善服务方式。一是在服务载体上下功夫。镇南、镇北、花园、青春等社区建成“城市生活e站”,服务阵地分设家庭生活指导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室、心理指导室等功能区。各社区综合服务大厅设立计生窗口,孕(环)检服务室,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配备多台专用电脑和打印设备,实现镇、区联网。二是在居民家庭发展能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城市生活e站”作用,把“生活指导室”作为指导家庭发展能力的主阵地,通过免费技能培训、生殖健康咨询、药具发放、上网学习、图书借阅等活动,解决好居民家庭生活、计划生育、就业经商、学习发展等方面问题,切实提高居民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发展能力。各社区建立了社区qq群,开通了电信商务领航短信服务,建立了服务对象通讯录,全面配合“城市生活e站”网的运行。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推行网格管理,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坚持“镇负责、社区为主”的工作机制,坚持工作重心在社区,建立以分片定责为基础的网格户况管理模式,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全镇合理划分网格责任区,确定两委和信息员等责任人,对应管理一个网格。按照“分片管理、以片定责、以房管人、户清人清”的原则,对网格内各项事务实行“一岗双责”,将常住和流动人口的计生政策宣传、信息收集反馈、孕环检、手术、药具发放、免费孕前健康检查、诚信计生等基础性工作全部落实到网格责任人身上,狠抓网格责任,社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带头抓,推进工作。

二、练内功,提素质,适应工作要求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采取考核考试的办法,对社区计生队伍进行量化打分,优胜劣汰;同时充实调整年轻力量到社区,培养一支高素质计生队伍。

二是分期分批对镇居两级专干,进行业务培训,特别是微机业务和计生平台业务的再培训,从省市平台季度考评要求中的建档、通报、监控信息审核等方面,结合全员流动系统中目前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认真讲解演示、互动学习。利用每月例会集中社区计生主任和信息员开展现场指导,观摩交流;向计生专干和信息员进行计生业务知识培训,专题培训微机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操作,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互查,及时公布月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评打分,及时将结果反馈各社区并督促其整改。对季度集中服务未参检的一女户,一男超重愿望户,人引史对象,重点追检;做好新婚对象、持证对象的访视;督促县直各单位上报孕环检结果;抓四项手术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抓性别比案件的突破。

怀孕、手术、公安期内入户等信息;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系统,重点对流入预期出生人员,督促信息员上门核实,提交通报,加强报表监控管理数据质量的提升;网络协作平台信息及时回复建档,按个案审核督查。规范管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指导社区对孕环检和怀孕出生等重点信息的通报交流工作。督促社区及时规范回复平台信息,对平台业务精心指导,当好电子警察,按个案核对把关。

季度集中服务活动等阶段性工作方案为方向,从孕环检、早孕发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四术和落实补救、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社区考评,加大对社区的督查调度,限期整改不足;结合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中平时信息抽查和报表监控情况,对社区督查,入户调查核实,同时开展业务督查。对监控报表中提示一方未建卡人员和实名制反馈流入人口信息,进行个案追踪,核查建档登记情况。对季度集中服务和全员及流动人口整合系统对比核查、季度平台抽查等工作进行专项考评。

四、规范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建立长效机制

认真进行流动人口的家底清理,按网格管理服务,建立长效机制。查验属地省外对象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登记流入育妇的基本信息,建立双向流动,市内流动对象作为的工作重点;对省外流入对象摸排;流入孕环检对象每季度上门服务,通过签字比对,工作日志等方式,进行督查,求真务实,杜绝假孕检假通报。组织各社区按责任小区进行流入人口清理,掌握家底;定期抽调力量对各社区入户调查,以县外孕检对象,期内怀孕与出生、0岁以上县外流入对象为重点,核查登记建档和信息通报情况。

五、推进利益导向,增强人口计生服务意识

认真做好计生独保费、节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等工作。积极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计划”。及时做好人口基金特困家庭助学成才计划、计生独、二女户保险、贫困母亲等申报,稳妥推进免费孕前健康检查。

六、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

结扎人流引产人流3例。20xx年将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

七、提升居民家庭发展能力水平,发挥E站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好“城市生活e站”的作用,指导青春花园镇北定光等社区,在开展丰富多彩的服务和活动中,注重于“生活指导室”作用的发挥,把“生活指导室”作为指导家庭发展能力的主要阵地,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健康咨询、心理辅导、休闲健身、免费上网学习、图书借阅等活动,对居民家庭生活和发展能力方面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和交流,切实提高居民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发展能力。各社区全部开通电信商务领航短信服务和建立社区qq群,对所有服务对象都登记造册建立通讯录,定期与各类型服务对象建立联系,提供温馨服务,促进行政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八、认真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加强宣传发动,将待孕育妇的免费孕前健康检查作为计生服务的重点工作,按照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面对面的告知和优生指导,有效地构筑起出生缺陷干预防线。通过实施优生项目,使群众对优生知识的知晓率得到明显提高。将流入育妇一同纳入,均等开展优生检查服务,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还关注人口的生育质量,关心群众的家庭幸福。

基层计生工作计划(篇4)

1、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利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及5.29、7.11、10.28等纪念日,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社会宣传及“三下乡”服务活动,浓厚宣教工作氛围,强化社会舆论环境。(县、乡两级每年活动四次以上,注意文字、图片等记录资料的保存)

2、充分利用各级人口学校,组织

育龄群众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促进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和人口素质的提高。加强计生宣教干部队伍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宣教干部的思想水平、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各级培训应注意培训教案,培训资料的保存)

3、针对20xx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工作重点,充分利用乡、村人口文化大院及育龄妇女活动室,组织开展有利于独生子女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专业知识讲座,全面促进独生子女身心健康成长。

4、根据省市关于计生宣教工作要求,及我县《关于开展新农村人口文化基地建设行动》(阜人口字(20xx)10号文件)中“六个一”的标准,继续深入开展新农村人口文化基地建设行动工作,力争到20xx年10月全县基地创建率达到50以上,10月底,全县将组织一次对该行动的抽查和验收。

5、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购置,定制及发放各种文、图、声像宣传品,为基层干部及育龄群众提供宣教资料。做好读报、用报暨两报两刊的征订工作。

6、根据本系统各时期的工作特点,做好计生工作信息的收集,反馈、总结汇报工作,并为“**人口”节目收集素材,提供信息。

7、县级宣传站根据不同时期宣教工作的重点及任务要求,加强对基层宣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工作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评估等系列管理工作,确保全县计生工作的开展和任务落实。

8、做好市人口计生委宣教科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层计生工作计划(篇5)

诚信计生村规章制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要加强对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阵地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科学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计划。要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积极落实奖励优惠政策。

要不断完善有利于村民政策的利益导向体系,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认真落实各种奖励优惠政策,凡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的计生户,在享受法定奖励政策的同时,另奖励50元,评为诚信计生示范户的奖励50元,评为诚信计生标兵的奖励50元,并在教育、医疗和卫生保健上享受优先照顾,积极开展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提供居家养老补贴,深入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切实关心、关爱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让计划生育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大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

各村要大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加快建立“两委”负总责、依法定民约、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自治工作机制。做到将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纳入村“两委会”工作议事日程,做到村务政务公开、生育把关、听取民意均依托计生中心户,村民代表、户长每月参政议事;畅通监督渠道。

四、深入开展综合服务。

加强宣传服务。要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努力打造具有较高品位和较强宣传感染力的文化广场,积极开展群众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文艺宣传活动,倡导婚育新风。强化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盘棋”制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定点机构,要为流进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免费开展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真正做到服务属地化,严禁强制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

五、切实加强民主监督。

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村两委会要定期召开由村干部、党员、计生中心户长和计生协会员代表参加的计划生育民主评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村计生专干向与会人员汇报当年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计划生育经费开支以及奖励政策、违法生育、批准再生育等重大事项,当场接受质询、评议和考评,构建社会监督机制。

基层计生工作计划(篇6)

为了更好的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提高人口素质工作,以省"十二五"文件为指导,依据我乡实际情况,我站确定了本年度的出生缺陷干预目标和重点,更立足长远,从全乡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希望能够通过技术干预,对出生缺陷中发生率较高的神经管畸形疾病实施重点干预,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要把强化基础建设,科学化、法制化管理创建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工作目标

通过今年的努力使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引起全乡人民的关注,群众意识得到加强,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行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做到科学干预、协同干预、持续干预,努力开创人口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1、对计划怀孕夫妇进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指导,培训率达60%以上;宣传品入户率达80%以上,每个村(居)有一幅以上预防出生缺陷及优生科学知识宣传画或标语,预防出生缺陷知识普及率达70%以上。

2、建立出生缺陷技术协调小组,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全乡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出生缺陷干预,缺陷儿病例鉴别诊断等工作。

3、开展指导本地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出生缺陷干预和缺陷儿病例初筛鉴别诊断等工作,重点筛查习惯性流产、有家族遗传病史等计划怀孕妇女。计划怀孕妇女出生缺陷高危因素筛查率达60%以上。

4、加强优生监测。常住已孕妇女监测率达90%以上,新生儿产后七天内访视率达90%以上。

三、工作要求

1、大力做好有关知识宣传工作,坚决杜绝早婚早育,强化管理外流人口计划外怀孕现象;

2、杜绝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做好婚前检查,按期对"叶酸片"的服用及管理,提高优生优育知识;

3、随时对孕产妇,胎儿及0-4周岁儿童的发育情况,做好监测调查记录;

4、做好母婴保健工作,保证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

5、按时完成监测管理工作,完善各种出生缺陷干预表册填写及上报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技术、业务水平。

基层计生工作计划(篇7)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紧紧围绕全镇的中心工作,团结协作、扎实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推进开展各项工作,我镇20xx年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喜获20xx年度县绩效考核二等奖。20xx年我们将以增强素质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为根本,以创出更好的工作业绩为目标,确保全镇20xx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确保我镇绩效考核获县先进。

二、工作要点

1、发挥“三个作用”。

一是发挥宣传报道作用。密切关注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状况和社会动态,注意收集、整理各种情况资料,深入挖掘新闻源,做好我镇各项工作和社情民情的宣传报道,做好向县委办的信息报送,全年计划完成信息报道150篇。充分利用新型网络媒介,及时在镇网站更新信息,每月在网站上更新信息30篇以上,积极搭建政策、信息的咨询、交流平台,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发挥督促检查作用。切实协助镇党委政府搞好会风和值班督查,及时通报相关督查结果。督促各数据采集单位每月按时对绩效考核的各项工作进行打分,按时统计汇总,每月5号按时发放绩效考核通报。

三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部门互通情况、共同协作、形成合力;努力协调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确保政令畅通,贯彻有力;协调好干部之间的关系,促进团结与合作,充分调动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确保各项议程、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2、做好“三个服务”。

一是服务于党政领导。切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向党政领导传达上级文件和通知安排,按时把领导的指示、安排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做好领导的小助手。扎实做好办公室值班等日常服务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多思考、早准备,力争把工作做在前头,积极为党政领导的工作和生活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有效服务。

二是服务于机关干部。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抓好机关食堂、卫生工作,维护好机关大院的公共设施,努力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积极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让干部感受到“家”的温暖。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加深干部职工感情。

三是服务于人民群众。充分利用政务中心平台,做好民政、计划生育、新农合、新农保等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工作。建设好三阁司镇网站,做好每月更新工作。加强“12345”县长热线二级平台的建设工作,做到按时接听电话、迅速汇报事件、快速传达指令、及时反馈情况,确保群众投诉反映的情况能及时得到处理,按时得到反馈和答复。

3、完成“三大任务”。

一是扎实做好文件收发、史志编写、归档等工作。认真做好收文处理,收文及时送给分管领导阅处和主要领导批示,按领导批示按时转给相关部门办理。扎实做好党委、政府文件的拟稿、审稿、核稿及办理审批工作,确保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到位。严格做好公文立卷、归档工作,按规定时间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地方史志编写,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任务。及时准确地办结文件,对处理完的文件及时立卷、归档,确保各类文件无漏缺,泄密现象发生20xx年乡镇计生办工作计划20xx年乡镇计生办工作计划。

二是扎实搞好会务工作。按照党委政府部署安排,切实做好会议方案、会议筹备、会议通知、会场部署、会议组织协调和会议记录工作,确保经济工作会议、人大会议等各项会议的顺利召开。三是扎实搞好接待工作。重点做好上级领导考察视察,外单位同志来访考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同时切实做好群众接待工作,对来访的群众要态度热情诚恳,用心记录他们所反映的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按时给群众答复和反馈,做到让群众满意。

基层计生工作计划(篇8)

一、 加强孕前管理,严控违法生育,确保计生率达标

1、坚持对育龄妇女“双月查、月见面”。对一孩二女重点人先查、细查、重点查。利用送奖励费、入户随访、健康检查等方式进行孕情检查,突出服务性。对于孕检中发现的政策外怀孕人员,千方百计进行说服教育,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真正做到既不违法行政,又要完成人口控制指标。

2、严格执行孕检责任制。各村每逢双月上交一份孕检情况报告,列出本时段已经孕检和未孕检人员名单。村书记要在报告上签字,计生办包村干部进行入户抽查后签字。对没有孕检到的,要进行追踪孕检。因漏检而发生大月份引产或违法生育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提高知晓率

1、积极开展计生知识培训,不留宣传死角。在讲大课的基础上,坚持集中宣传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对未参加听课的人员逐一入户讲解,进行一对一的个别辅导,引导她们关注身心健康,积极参与计生管理与服务。

2、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利用元旦、春节、母亲节、协会活动日、世界人口日、《人口法》实施日等节庆日、纪念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吸引群众参与,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计生知识,增长见识,扩大宣传面。

三、深化优质服务,提高满意率

一是坚持“三查一治”,使育龄妇女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继续与镇卫生院密切合作,认真开展查环、查孕、查体工作,为查出患有妇科病的妇女提供指导就医,并为每位育龄妇女建立《妇科病普查档案》。

二是坚持不懈地开展“五送、五服务”活动,加强对服务对象的定期随访,及时、准确地了解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情况,并做好活动纪录。通过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增进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加强管理。

三是围绕生产、生活开展综合服务。与全镇经济工作相结合,采取科技扶持、小额借贷等措施,扶持独生子女户发展种植、养殖和民俗旅游项目,加快他们增收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四、严格依法行政,及时兑现奖惩

1、 保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到位。

2、 做好违法生育户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工作。

5、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提供组织保障

1、加强对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使计生专干既掌握计划生育应知应会知识,又能够提高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成为一专多能的“多面手”。

2、积极推行民主评议等考核机制。通过考核育龄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增强计生专干的责任心和工作的主动性,建立起一支适应形势发展和群众需求的计生专干队伍。

基层计生工作计划(篇9)

1、继续加大清理力度,夯实基础。落实“居为主”,把计生基础信息的清理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清理工作重点是新婚人员的建档管理,孕情的及时发现上报,以及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及群众满意度等。

2、完善季度考核、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行之有效的日常工作监控考核办法,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大对日常工作的.考核,每月对各社区的卫生计生工作考核一次,并与绩效工资挂钩,作为奖罚分明,对极不负责的卫计干部,要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3、加强卫生计生业务培训,强化卫计专干素质。认真做好对卫计队伍的培训,积极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做好业务学习笔记,办公室计划将在明年不定期组织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使卫计工作人员尽快达到知识性、业务性的标准。

4、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一是改进以往的单一的宣传方式,利用各种先进的网络媒体进行宣传;二是侧重重点,开展人性化服务。要求计生工作人员和卫生保健员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基层走家入户,对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服务,帮助困难户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通过彼此之间的沟通,来达到宣传服务的目的。

5、加大打击“两非”力度。进一步完善由党政领导牵头,计生、纪检、卫生、药监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要密切合作,要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非法使用B超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等违法乱纪行为。

6、继续完善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 。深入贯彻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推进社区人口计生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职责,完善管理服务网络,探索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并在街道范围内打造“新家庭计划”使服务触角向更深更广延伸。。

7、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建设。全面加强卫生计生利益导向建设,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逐步形成完备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给予社会扶助,对独生子女家庭户进行全面摸底,做到不漏发,不错发一户,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8、创新工作模式,提升群众满意度。随着卫生计生工作的深度融合,计生工作的彻底转型已经迫在眉睫,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不断增加居民所需求的服务内容已经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是今后我们卫生计生工作的目标。

9、打造幸福家庭,提高居民幸福指数。20xx年我街道将在奎星社区打造“幸福家庭”项目,将通过一系列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宣传“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理念,大力实施“家庭人口文化传播、家庭健康促进、计生家庭创业、特殊困难家庭扶助、计生家庭养老照护”五大工程,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使居民家庭发展能力和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基层计生工作计划(篇10)

一、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主题社会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知识等宣传培训,提高市民计划生育法制观念和优生优育健康意识。

二、深入实施“优生促进工程”。

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实施“优生促进工程”。为全区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已婚待孕夫妇免费提供标准为240元/对、有19项检查项目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检查率达50%以上;为病残儿照顾再生育夫妇免费提供专家“一对一”优生咨询服务;工业滤布为作产前诊断的育龄夫妇提供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诊疗费补助。

三、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均等化水平。二是构建统筹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并纳入城乡公共管理服务范畴,完善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制作流动人口公益性宣传片,加大流动人口均等化的宣传工作。拓展区域协作,加大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协商处理、跟踪处理力度。以创建“五星级”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为契机,滤布深化流动人口自治工作。做好国家重点地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研究流动人口流动趋势和发展规律。

四、深化生命绿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以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为目标,继续深化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拓展生命绿岛公共服务体系的外延和内涵。一方面,结合市民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生命绿岛在街道和社区的覆盖面,拟在龙潭、建设、桃蹊街道等新建各具特色的生命绿岛4个;另一方面,积极探索生命绿岛进校园、进园区、进商场、进物管的服务模式,提升改造华西中学生命绿岛,并针对不同类型学生的教育服务需求,在区内条件成熟的职业中学和小学再新建1-2个校园生命绿岛。同时,与 街道联手打造1个主要为龙潭总部经济城企业员工服务的生命绿岛。

基层计生工作计划(篇11)

《苏州市人口计生事务社区(村)工作标准》征求意见函

各市(区)人口计生委(局)、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为统一基层工作程序,规范办事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村)人口计生事务工作水平,在各区提供初稿的基础上,我们组织相关处室,修改整理成《苏州市人口计生事务社区(村)工作标准》14项,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基层讨论,修改意见于6月17日前报政策法规处。

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苏州市人口计生事务社区(村)工作标准目录

一、申请再生育

二、办理《生育状况证明》、《生育保险联系单》

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五、申领0-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六、申领计划生育公益金

七、申领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到龄)人员一次性奖励金

八、申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九、申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十、申领《优生健康券》

十一、申领、查验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十二、办理《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十三、办理《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

十四、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

一、申请再生育

(一)依据

1、《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苏州市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的规定》

(二)条件:(除特别规定,女方均需达到24周岁)

1、夫妻均为独生子女或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

2、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怀孕;

3、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

4、第一个孩子或者两个孩子(其中第二个孩子系经过批准生育的),经鉴定为病残儿;

5、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

6、女方为农村居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1)一方为独生子女;(2)男方兄弟均无生育条件;

(3)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4)女方无兄弟,男方虽没有到女方落户,但已共同承担赡养女方父母义务(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5)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

(6)一方只有一个兄弟或者姐妹,且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残疾或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无生育能力;

(7)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夫妻,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

(8)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

(9)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

7、一方未生育,一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1)一方丧偶(婚后即可提出申请,无女方24周岁要求);

(2)一方离婚且只有一个孩子或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婚后即可提出申请,无女方24周岁要求);

2(3)一方婚前非婚生育过一个孩子;

8、再婚夫妻原各生育过一个孩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1)双方丧偶;

(2)一方丧偶,一方孩子由原配偶抚养;(3)双方原各生育的一个孩子均由原配偶抚养。

9、夫妻均为归侨或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内地定居不满六年,只有一个孩子,或双方所生育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可以申请再生育。

10、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或外国人,后者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可以申请再生育。

(三)材料:

1、再生育子女申请表

2、身份证

3、户籍薄

4、结婚证

5、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

6、夫妻双方近期一寸合影照片

7、根据不同条件,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是独生子女的声明、相关部门的鉴定材料或者诊断证明材料、革命伤残军人证、社区(村)委员会出具的从事出海捕捞有关证明、收养证明等)

8、外国人、归侨或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须提供护照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明

9、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可到社区村、街道镇领取,可上苏州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社区(村)委员会)签署意见;

2、受理。夫妻双方都为本市户籍,可在女方户籍地社区(村)居委会提交再生育申请表,提供规定材料;

男方本市户籍,女方非本省户籍,到男方户籍地街道(镇)提交再生育申请表,提交规定材料;

男方本市户籍,女方省内非本市户籍,到女方户籍地街道、镇提交再生育申请表等。

3、审核。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街道(镇)、社区(村)应当场或3个工 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申请,街道(镇)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将受理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4、审批。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自收到街道(镇)报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受理单位:所在街道(镇)、社区(村)

(六)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内。

(七)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

(社区工作站)

查询网站: (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八)收费标准:无

二、办理《生育状况证明》、《生育保险联系单》

(一)依据:

1、《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

2、《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苏府〔2006〕158号)

(二)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0个月;

3、怀孕后或拟行计划生育手术前。

(三)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薄,流动人口提供《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4、女方单位职工婚育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说明)灵活就业或退休取环人员提供职工医疗保险病历

(四)办理地点:居住地社区(村)。

(五)办结时限:材料齐全、情况清楚,当场办理。

(六)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社区电话)

查询网站:(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七)收费标准:无

(八)特别说明:男方参加生育保险,女方未参保,生育后半年内凭《生育状况证明》,到男方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简称《光荣证》)

(一)依据:

1、《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苏州市办理规定》(苏府计生[2004]52号)

(二)条件:

1、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收养;

2、原无子女,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收养;

3、经批准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

4、孩子于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簿

4.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5.《光荣证》申领表 6.申请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7.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四)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填写《申领表》(居住地社区、村领取或苏州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表中“申请理由”须详细说明婚姻及所生育或收养孩子情况,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签署意见;

2、受理。孩子户籍地社区、村受理申请表及规定材料,初审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

3、审查。街道、镇自收到《申领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可当日完成审核。

4、送达。街道、镇对符合条件的,签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填写《不予发放告知书》;均委托社区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五)受理单位:孩子户籍所在街道(镇)、社区(村)(六)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内。(七)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社区电话)

查询网站:(苏州市人口计生委)(八)收费标准:无

(九)特别说明:当事人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光荣证》须收回。

四、受理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

(一)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计生委令第7号)

(二)条件:

夫妻认为其生育的一个或二个孩子(第二个孩子系经批准再生育)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

(三)材料:

1.病残儿医学鉴定表申请表 2.结婚证 3.户口簿 4.身份证 5.病史资料

6.夫妻与子女近期合影二寸照片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表申请表》(社区(村)、街道(镇)领取或在苏州人 6 口计生委网站下载),到女方户籍地社区(村)提交申请表和规定材料。

2、初审。社区(村)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女方户籍地街道(镇)。

3、复核。街道(镇)收到《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20个工作日内,应进行核实和社会家庭关系中相关病史的调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4、审核。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收到《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30个工作日内,应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可靠,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鉴定日前上报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5、鉴定。苏州市人口计生委于每年3月、9月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鉴定时间在市、县、乡三级办公场所提前公示。

6、送达。苏州市人口计生委做出鉴定结论20个工作日内,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送达申请人。

(五)受理单位: 女方户籍地社区(村)

(六)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社区电话)

查询网站:(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七)收费标准:无

五、申领0-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依据:

《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

(二)条件: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无用人单位的本市户籍公民,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14周岁止。

(三)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劳动手册

(四)受理部门:申领人户籍地社区(村)

(五)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社区电话)

查询网站:(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六)收费标准:无

(七)特别说明:

每年所在街道(镇)、社区(村)发放一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六、申领计划生育公益金

(一)依据:

《苏州市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苏府人口计生规字〔2010〕3号)

(二)条件:

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或未婚独生子女重病、伤残、死亡

(三)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户口簿 3.身份证

4.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派出所核发的死亡证明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向居住地社区(村)提出申请。

2、审核。街道(镇)会区人口计生部门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在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公示7天。

(五)受理单位:居住地社区(村)

(六)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社区电话)

查询网站:(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七)收费标准:无

(八)特别说明: 公益金实行一次性救助。

每年汇总审批一次;独生子女或其父母亡故,可实行即时发放。当年发生符合救助条件未提出申请的,可在下一提出申请。

七、申领持《光荣证》退休(到龄)人员一次性奖励金

(一)依据:

1、《江苏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

2、《苏州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苏府〔2010〕13号)

(二)条件:

1、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独生子女父母(含终身无子女)

2、苏州市城镇户籍,无业,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三)材料:

1、退休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2、终身无子女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终身无子女证》或单位证明;

3、无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户口簿或《苏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证》;

4、亡故的企业退休人员,由其配偶或子女代理,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与亡故人员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填写《一次性奖励申领表》(可在社区(村)领取,或苏州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退休人员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代为登记。

2、初审。社区(村)审核申请材料的一致性、申请人生存状态;初审符合条件,录入计算机。

3、审核。街道(镇)审核申请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是否享受过老年计生奖励,签署意见,上报市、区人口计生部门。

4、公示。经市、区审核比对,符合条件的名单,在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公示5天。

(五)受理单位:居住地社区(村)。

(六)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

查询网站: (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七)、收费标准:无

(八)特别说明:

一次性奖励金每人3600元。每年7月1日前发放。

八、申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一)依据:

《苏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实施方案》(苏府办﹝2004)151号)

(二)条件:

1、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农民

2、年满60周岁,未育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农民夫妇

(三)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结婚证

5.土地承包经营证书或由社区、村出具农村居民认定证明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填写《苏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社区、村领取或苏州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向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附规定材料。

2、审议。社区(村)委员会审议,提出拟上报奖励名单,提交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讨论通过的名单在社区(村)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签署社区(村)意见,于每年8月15日前上报街道(镇)。

3、审核。街道(镇)对申请人资料审核,于每年8月底前上报各市、区人口计生部门。

4、审定。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核确认后,将奖励名册印发至社区(村),于每年9月15日前在各社区(村)公示10天。

(五)受理单位:申领人户籍地社区(村)

(六)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社区电话)

查询网站:(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七)收费标准:无

(八)特别说明:

每年10月15日前将最终确认的名册提交本级财政部门和奖励金委托发放机构。自第二年开始,每月15日前将扶助金发放到个人。

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及户口迁到市外的,自行为发生之月起,终止发放。

十、申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一)依据: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苏财教〔2011〕25号)

(二)条件:

本市户籍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符合以下条件: 1.女方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三级(含三级)以上。

(三)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薄 3.结婚证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11 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扶助申请表,提供规定材料。

2、社区(村)自收到申请表及全部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签署审议意见,上报街道(镇)。

3、审核。街道(镇)审核,上报市、区人口计生部门。

4、审定。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后,委托社区(村)公示7天。

(五)受理单位:申领人户籍地社区(村)

(六)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社区电话)

查询网站:(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七)收费标准:无

(八)特别说明:

每月15日前扶助金发放到个人。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不计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数,不冲抵其他方面的优惠补助。

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的对象不重复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十一、办理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2009】第555号令)

(二)条件:

本市户籍、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外出已婚育龄妇女

(三)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簿

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三)受理单位:居住地社区(村)

(四)办结时限:符合规定、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五)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社区电话)

查询网站:(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六)收费标准:无

十二、办理《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一)依据:

《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府人口计生〔2009〕58号)

(二)条件:

18-49周岁,以工作生活为目的流入苏州的育龄妇女。

(三)材料:

1、身份证

2、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乡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3、孕环情报告单(无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相关有效证明,居住地指定计生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检测)

4、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四)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

2、受理。

材料齐全,无孕情,社区(村)、指定计生服务机构当即办理; 《孕环情报告单》显示有孕情,上报街道(镇);

3、核查。街道(镇)自收到孕情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政策内怀孕的,镇街道即时办理,委托社区(村)发放;

4、录入。办理后实时录入省信息平台。

(五)受理单位:居住地社区(村)、计生服务机构

(六)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社区电话)

查询网站:(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七)收费标准:无

十三、办理《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

(一)依据:

《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府人口计生〔2009〕58号)

(二)条件:

未参加苏州生育保险的非户籍已婚育龄人员

(三)材料:

1、身份证

2、《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四)受理单位:居住地社区(村)

(五)办结时限:符合规定、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六)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社区电话)

查询网站:(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七)收费标准:无

(八)特别说明:《技术服务介绍信》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十四、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

(一)依据:

《苏州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办法》(苏府人口计生规字〔2010〕2号)

(二)条件:

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

(三)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居住证

4、女方《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男方婚育情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领登记表》(简称《登记表》,社区、村领取或苏州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

2、初审。社区(村)初审后,3个工作日内将《登记表》一并上报街道(镇);

3、核查。街道(镇)自收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

4、办理。核查无误,街道(镇)下载打印《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录入全国PADIS平台通报户籍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或暂缓办理的,书面告知理由;均委托社区(村)发放或告知。

(五)受理单位:居住地社区(村)

(六)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七)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社区电话)

查询网站:(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八)收费标准:无

十四、申领《优生健康券》

(一)依据:

苏州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关于实施优生健康券制度的通知》(苏府人口计生〔2008〕23号)

(二)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20周内;

2、结婚登记在平江、沧浪、金阊区的本市户籍孕妇;

3、在平江、沧浪、金阊区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非户籍孕妇。

(三)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生育保险联系单

4、第二个孩子,还需提供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四)办理单位:社区(村)、市母子医疗保健中心围产期保健门诊

(五)办结时限:材料齐全、情况清楚,当场办理。

(六)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12345、(社区电话)

查询网站:(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八)收费标准:无

(九)特别说明:

孕16-20周期间,凭优生健康券在市母子医疗保健中心免费接受唐氏筛查(检测血清α-AFP和β-HCG)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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