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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经典八篇

发表时间:2024-08-21

申请书范文网编辑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网络上的好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计划是很重要的一步,为了确保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工作方案,写方案就如同做人,不要贪功好利,要走正道,不要走弯路。我们为你提供这些资源以供参考和使用希望它们对你有所帮助!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紧扣“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聚焦“十四五”目标任务,围绕“三区”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落实井冈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井冈山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从井冈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防控的实际出发,围绕井冈山4+1重点工作,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为基本原则,通过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交通秩序整治、基层基础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四大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格局,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交通安全整治提升活动,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减少一半以上,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秩序明显优化。

三、工作举措

(一)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扎实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

①公安部门要在年内完成二三轮车登记上牌和整治工作。通过政策引导,逐步推进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车。进一步把好入口关,禁止“大吨小标”车辆登记上牌,提高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每月对外公示,涉及营运车辆的,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坚决防止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

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车辆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滚动摸排,及时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公开曝光,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彻底切断我市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市场增量”(附件一:全市销售摩托车、电动车网点情况摸排表)。

③卫健部门将公安部门推送的疑似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相关信息进行核查,以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重点驾驶人管控(附件二:当前初步确认的疑似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清单)。

2.扎实开展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①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的隐患排查治理,配合各行业管理部门对重点货源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排查“两客一危”企业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推动全市排查出的公交车驶离城市规划区、未落实“一人一座一带”等问题整改。

②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城市工程运输企业车辆在城区的通行秩序管控,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闯红灯、超速、超载、污损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

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加强校车管理,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资质和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及时整改或取缔存在安全隐患车辆。

③自然资源部门强化对辖区建材、矿产等货物源头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督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要求矿山企业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并及时将相关隐患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并联合开展隐患治理。

④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和其他基建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运输车的安全生产监管,并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台账。

3.扎实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市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道专委”)协调推动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作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强化对道路隐患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落实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制度,实现道路隐患闭环治理,对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上报市政府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①公安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重点排查辖区农村近4年发生翻坠事故的险要路段、平交路口,及时抄报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部完成“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建设。各责任单位对目前排查出的67处隐患,要按照一处一档,闭环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工作。

②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联合交通运输、公路建养和公安部门对农村临路校园周边隐患问题等风险点,要设立管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时限。

③公路建养、环境保护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双抢”季节切实加强公路两侧农作物晾晒和秸秆禁烧监管,严防焚烧烟雾影响交通安全。

④城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城乡范围内的“马路市场”以及占道摆摊经营、占道堆放杂物等行为实施常态管控。

(二)健全路面交通秩序整治机制

1.深化重要节点区域风险防控。

①市道专委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道路交通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重要节点梳理和重点区域风险评估分级。要实行节点情报研判、节点风险管控、节点指挥调度、节点舆情处置、节点督导督察,统一部署职能部门开展联勤值守、路检路巡、疏导管控工作。

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参与涉及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发挥“数字经济”引领作用,深化大数据在交通治理领域应用。

公安部门深化交通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应用,每月对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查找问题短板,定期将研判成果抄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交通治乱疏堵、安全隐患排查和交通事故预防提供决策依据;在国省道科学合理设置1-2处移动测速点,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超速违法行为整治;对辖区交通信号灯实施联网联控、配时优化工作,力争年内信号灯联网率、配时方案智能化比率均达到60%以上。

3.深化重点违法专项整治。

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联勤联动,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大对客运场站、学校、集贸市场、源头企业、旅游景点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力度,以面包车、客运班车、“营转非”和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校车、低速电动车等车辆为重点,聚焦“三超一疲”(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非法营运、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4.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

①公安部门每月根据吉安市“一盔一带”情况通报进行分析研判,着重发现隐患特点,总结隐患规律,严防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加强路面执法劝导,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及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带使用意识,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

②交通运输部门在农村客运班线实行公交化运营后,要严格执行公交线路延伸联合审核机制,确保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一人一座一带”措施得到落实。加强“两客一危”及相关营运车辆的安全带检查力度,严格“三不出站六不进站”要求,督促企业做好安全带的配备、使用等保障措施。

(三)健全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机制

1.借力完善道路基础建设。

交通运输、公路建养以及城管市政等道路建设部门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建设、平安公路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等活动,组织加快推进城区“微循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镇村太阳能路灯及交通信号灯“双灯”工程建设。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建设单位要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管养单位、道路所在乡镇街道场或工业园区及沿线群众代表,按照交通流量、路口形态等,开展交通安全评估。经过评估认为需要设置红绿灯、电子警察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单位应负责一并纳入建设项目申报,并保障经费。在主体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建设标准和要求,组织红绿灯、电子警察和相关交通安全设施的专门设计、招标,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全力推进交通监控联网建设。

公安部门结合“雪亮工程”建设,组织加强可视化指挥系统建设,加大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投入,以交通流量大国省道、城市平交路口、事故多发点段、农村劝导站等部位为重点,强化视频监控设施覆盖,整合政府部门、社会等路面视频监控资源,强化联网应用、共享共用。

3.大力推广体制机制改革。

①公安部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力度,不断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②交通运输部门将公路“不停车”治超中逾期未接受处罚的违法货车,采取精准稽查、电子围栏、异地互查等方式进行查处;定期将审核立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信息抄告给辖区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路面查处,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

(四)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法治教育内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不少于两次,并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主题宣传活动。

2.创建办、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推动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3.司法行政部门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督促普法责任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推动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4.交通运输、公路建养部门利用路面电子显示屏和公路巡查车辆车载扩音器强化安全宣传,提醒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减少疲劳驾驶。

5.公安部门在国省道及辖区重点道路开展“亮声提醒”工作,提醒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健全完善农村交管力量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涵盖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内容的专项培训,提升农村交管力量履职能力;通过线上线下双结合方式,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与文明出行意识。

6.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推进行政村村委(村民服务中心)固定宣传栏和行政村村口警示提示牌建设维护,构建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播报体系。做到一村一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一村一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牌,交通安全常识每月一播报。

(五)严格落实深度调查倒查机制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的工作要求,公安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深度调查落地见效。对发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要上报市政府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要求一查到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迅速组织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把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宣传动员到每一个监管部门、每一个监管人员,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中旬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摸底梳理,认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的规律和特点,查找薄弱环节,建立台账,明确整治提升重点,确保对症下药、靶向治理。

(三)全面整治阶段(5月-12月底)。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及前期摸排情况,列出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对突出的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问题开展集中统一整治提升行动,确保工作措施分批分阶段落实到位。由市道专委负责对整治过程进行跟踪问效,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附件八:井冈山市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工作任务清单)。

(四)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各相关职能部门在12月5日前将工作小结及相关工作资料交市道专委办公室,由市道专委汇总后牵头迎接吉安市的考核验收,并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组织考核、督查验收。考核结果报市安委会纳入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道专委第一主任、市政府副市长谢飞跃任组长,市道专委主任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道专委主任兼任。市道专委代表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职能,确保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评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难点事项,从细从实抓好我市道路交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考核,推动部门间协同共治。市道专委负责对工作进度进行督促督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按照本单位职能及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逐项分解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实行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跟踪整改落实”的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加大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两站两员”日常运行、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维护、交通安全宣传等经费。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2)

20__年是韶关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年,落实《武江区20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路三市场、四巷四社区”“一园三景”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行动方案》,针对我街道所挂钩实地测评点位及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将“一巷一社区”列为新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进。由街道和相关主管部门挂钩联系,根据工作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形成工作经验,巩固提高后向面上推广。新华街道为该项重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推进;其他有关单位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保障服务单位,负责落实职权范围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一巷一社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新华街道党工委书记丘细琼任组长,新华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邓志雄任副组长,新华街道综合执法办主任耿欣、公共服务办主任邹丽萍、整治办主任陈高云、工业东社区党委书记陈妍、工业中社区党委书记邹眉为成员,“一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整治办公室,整治办主任陈高云任办公室主任,“一社区”领导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公共服务办主任邹丽萍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

三、整治点位

“一巷”——向阳芙蓉市场侧门背街小巷

“一社区”——工业东社区

四、整治标准

(一)背街小巷: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二)城市社区: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居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五、整治步骤

(一)实地考察阶段(2月15日前)。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队到测评点位实地考察,现场对照实地测评标准,提出具体整治提升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2月15-2月28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产权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单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5月30日)。这一阶段分两部分进行:

1、背街小巷:由新华街道牵头,交警、环卫、市政、城管等单位抽调人员配合,对整治范围内各类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拆除和整改。

2、社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学雷锋、环境整治、理论宣讲、文化体育等志愿者服务队,以“我们的节日”为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家长学校等开展“道德宣讲、亲子阅读、居民讲堂”等志愿服务活动,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逐渐形成党员志愿者引领、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传递社会正能量,有效带动了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共建共享文明和谐社区。

(四)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这一阶段主要是延伸管理触角,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面改善街巷市容环境,提升整体形象。

六、整治要求及保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背街小巷及社区综合整治工作是我街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响应市民期盼、改善人居环境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现场推进会等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和措施,圆满完成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长效。背街小巷、社区综合整治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整治,一手抓管理,真正做到完成一条、验收一条、巩固一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街道将把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到相对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范围。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加强社会宣传,注重舆论导向,要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整治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品质生活的良好氛围。同时,在整治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调动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和居民群众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综合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3)

武冈第一中学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活动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校方、党委决定对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维护校园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教学秩序为目标,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与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活动,做到对各种影响校园和谐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使校园周边环境得到彻底解决,无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保障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师生安全感得到明显增强。

三、方法步骤

(1) 动员和部署阶段(6月10日至6月下旬)

学校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

(2) 集中调查阶段(7月1日-7月15日)

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调查部署工作,做到集中调查与定期调查相结合。对发现的治安问题,要逐一登记、分析、研究,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9月底)

对排查出的治安重点整治问题,尽早谋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及时协调工商、城管、公安、文化等相关部门依法整治。

1、校园周边流动摊点;

2校园周边影音厅、vcd租赁店、网吧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文化场所;

3、学校安全保卫人员要重点巡查治安重点区域和校园周边区域,对发现的治安案件及****件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派出所和综治办。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卫医发〔20__〕__号)要求,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局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蒙中医药部门,下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各盟市、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的力量,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医保部门。负责对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的检查,负责跨省票据的核查,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自治区药品监管部门和盟市旗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依各自职责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盟市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蒙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盟市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的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各盟市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自治区各主管部门并抄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盟市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盟市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卫生监督的执法力度,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盟市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自治区和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盟市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__〕__号)和《__自治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__政办发〔20__〕__号),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落实责任,加强数据报送工作。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于20__年__月__日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报送本地区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总结和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附件),于20__年__月__日前报送全年度的工作总结和量化统计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5)

20__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重点突破的关键之年。近日,《亳州市20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根据《方案》,我市围绕“首创首成”的工作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工作理念,聚焦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升,突出市民文明素质培育,将开展14项系列专项行动,聚焦补短板和民生焦点,以14项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强弱项、消盲区,带动整体创建工作深入推进。

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主动礼让行人、车窗抛物等行为。开展市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治理,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乱象,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整治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大对外卖、快递、环卫、渣土车等特殊车辆的管理力度,强化行业监管职责落实,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宣传劝导活动,常态化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

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科学规范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增加停车位供给。常态化清理“僵尸车”,鼓励社会停车场降低停车收费标准,提高现有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率。交警、城管部门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常态化开展拖车行动。

提高电动自行车上牌率。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优化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增加固定上牌点和流动上牌点数量,加大上牌宣传力度,对逾期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扣并依法管理,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小区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达到100%。

完善城区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城区非标准化交通路口,增补交通护栏、隔离墩、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牌等设施,增设交通信号灯、违停自动抓拍、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确保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

加强公共交通车辆管理。重点对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行业,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持续重点整治不礼让行人、违规拼客甩客拒载、不主动提供发票、使用不文明用语等行为,规范营运市场秩序,提升文明规范服务水平。加大共享单车管理力度,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监管,实现共享单车全面上牌、配备头盔和规范有序停放。

年度成果:20__年6月底前完成,实现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健全长效机制。

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道路联合徒步执法工作,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的现场执法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巡查解决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门头店招、车辆停放、道路清扫保洁、广告设施、工地围挡、建筑外立面等方面问题,推进公交站台和公交线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发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作用,建立问题及时发现、精准交办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年度成果:20__年4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道路常态化规范管理。

居民小区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居民小区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和培训力度,夯实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主体责任,定期对物业公司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开展居民小区地下停车场整治行动,解决停车场闲置和使用率低的问题。建立健全小区公益广告、公共环境、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等日常管护机制,规范设置电动车充电桩,解决飞线充电、楼道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开展小区破损外立面修复工作,确保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对无物业的小区(家属院)实施托底管理,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的覆盖率,积极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工作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提升物业管理群众满意度”专项行动,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

年度成果:20__年6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片区改造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2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望汤阁社区、药都社区等10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优先实施农贸市场周边、车站周边、社区居委会周边、学校周边、商场超市周边片区改造提升工作,对片区内的居民小区、背街小巷进行高标准改造提升,强化对片区内基础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空中管线等内容的'治理,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年度成果:20__年8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空中管线治理专项行动

重点治理主次干道、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部位杂乱的强电、弱电线路,完成主次干道弱电下地工程,实现主次干道弱电杆线全面入地。加强对市供电公司和通信运营商的调度,规范管理所属的杆体、配电箱、设备箱,确保设备完好、干净整洁。按照“共建共享”原则,推动线缆“上改下”,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治理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

年度成果:20__年8月底前完成。

农贸市场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加快人民路、芍花路等新建菜市场建设进度,提高西湖雅苑、丰水源等农贸市场的使用率,加大对光明路、紫苑路、文采家园等现有农贸市场的管理力度,探索引入专业化农贸市场管理运营公司,推动农贸市场规范运营、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农贸市场周边区域的整治力度,推动实施农贸市场周边片区改造提升工作,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卫生、规范有序,实现日常管理常态长效。

年度成果:20__年8月底前完成,实现农贸市场及周边对标达标。

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

推进实施主干道“白加黑”改造工程,逐路段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道路不连续、破损坑洼、路面积水、缘石坡道缺失、步道松动缺失、泥土裸露和绿化缺失等问题,及时快速完成道路修补和绿化补损工作。加快停车场布点规划和建设进度,挖掘路内、路外停车空间,利用闲置地块改建临时停车场,在主次干道两侧因地制宜增设硬隔离护栏、隔离墩等设施,减少车辆乱停放发生率。规范城区路名牌设置,全面查缺补漏,确保设置合理、名称准确、整洁规范。优化公用设施日常维护机制,充分运用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小修快修机制,提高小修快修的标准和质量,确保道路连续、平整、通畅、无破损和绿化完好。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消除土地裸露问题。

年度成果:20__年8月底前完成,并常态化保持。

环境卫生提升专项行动

全面修缮各类环卫设施设备。加快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的新建改造进度,提高环卫设施管理标准和水平,主次干道每500米至少设置一处公厕或公厕指示牌,确保公厕、中转站、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整洁完好、正常使用,保持设施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推进城区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推进城市道路、人行道和背街小巷深度保洁,确保道路清洁卫生、路面呈本色,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建立长效管理检查、监督、考评机制,将督查考核情况与环卫公司绩效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加强城乡接合部环境治理力度。将城乡接合部纳入城区市场化清扫保洁范围,加强对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置流程,加大对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破解建筑垃圾无处可倒、偷倒乱倒的难题。

年度成果:20__年5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广告牌和“小广告”整治专项行动

加快实施门头店招和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坚持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户外广告和门头店招,及时清理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牌,依法整治未经审批、不符合标准的门头店招,修复斑驳破旧的外立面,确保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牢固可靠。规范设置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和公益广告宣传牌,建立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多措并举规范设置便民宣传张贴栏,全面清除积存的“牛皮癣”小广告,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年度成果:20__年6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规范养犬治理专项行动

抓好《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统筹做好犬只免疫登记、养犬行为规范、收容领养等工作。以主次干道、广场公园、车站、医院、农贸市场、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场所及周边为重点区域,聚焦治理“遛狗不牵绳、粪便不及时清理”现象,强化宣传引导,培养市民文明养犬意识。采取定点巡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劝导和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做好“流浪犬”“无主犬”抓捕收容工作。

年度成果:20__年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养犬行为规范管理。

困难群体关爱专项行动

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为重点做好结对帮扶,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文明单位、志愿服务组织等,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体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加大对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商场超市、公园广场、学校、车站等区域部位的巡查力度,杜绝未成年人流浪乞讨行为发生,健全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快速转运机制。

年度成果:20__年5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农村村镇创建专项行动

突出城乡一体,持续抓好全域创建工作。以文明村镇、城市周边镇村和建成区到镇村公路沿线为重点,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治理农村污水、黑臭水体及面源污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大村镇道路、集贸市场、公厕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力度,完善镇村配套功能。扩大公益广告宣传覆盖面,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和移风易俗等文明实践活动,大力倡导乡风文明,革除陈规陋习。

年度成果:20__年8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力度,高密度、多视角进行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传播文明理念,培育文明风尚。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宣传、入户宣传、“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开展文明礼仪线上线下引导,广泛宣传《亳州市民公约》《亳州文明20条》《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中小学生遵守学生守则、窗口单位落实行业规范,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遵守公序良俗、践行文明礼仪。坚持党建引领文明创建,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发挥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模范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带动作用。发挥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示范作用,组织市民巡访团、文明监督员,常态化开展文明劝导实践活动。

年度成果:20__年8月底前,市民不文明行为发生率明显减少,健全长效机制。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提升专项行动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节能环保教育、安全教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校园欺凌行为预防治理,落实“五育”课程安排,推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组织开展“童心向党”“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学校、社区、公共文化场所志愿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学习宣传“新时代好少年”,文明校园创建参与率保持100%。发挥社区作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等场所建设管理使用,探索推进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创作推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文化产品,培育常态化工作品牌。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管好用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常态化开展活动。加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宣传,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噪声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环境噪声监管职责,落实日常监管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城区噪声污染集中整治,使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县城区内的建筑工地噪声、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除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之外的其他社会生活噪声。

三、职责分工

县环保局统一牵头、组织、协调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的执法处理以及日常噪声监测、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牵头负责除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之外的其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所产生噪声污染的整治。

县文体旅游局牵头负责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整治工作;积极协调、配合有关单位查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前,应征求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场界噪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县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工地整治工作;积极协调、配合有关单位查处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

县工商局负责查处超范围经营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要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前置审批,对现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配备KTV的酒吧,必须根据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情况核发工商执照;对擅自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以及证照齐全但经限期治理仍达不到噪声规定要求的,依法变更或吊销营业执照。

县监察局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在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监管不力的,按照国家监察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要求,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法制、宣传、卫生、公安消防、城市监察大队等部门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好有关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年9月20日前)

召开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县城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工地、商业网点等噪声污染单位的摸底调查。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并于9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综合整治阶段(20*年9月20日—11月20日)

各牵头部门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工地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帮助业主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各业主抓好整改工作;对拒不整改的,组织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并于11月20日前将整治结果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各牵头部门整治工作和成效进行定期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年12月以后)

1.及时关停、转迁

各牵头部门对选址不当、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噪声要求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网点应制定转向、搬迁或取缔、关闭计划,并及时动员业主实施,要确保县城区内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在2010年11月前都得到妥善处置。

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环保、建设、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源头把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及前置审批制度,避免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要制定具体的日常监管制度,落实专门领导机构和人员,按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城区噪声的监管。对重点难点案件,领导小组将进行专项督办,确保按时办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噪声污染是市民反映强烈的扰民问题,也是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确保城区噪声专项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城区噪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把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当作一项民心工程和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的大事认真抓紧抓好,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制定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环保、建设、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噪声污染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对噪声扰民行为及时曝光,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做得较好的单位、事例及时给予正面宣传,有效调动群众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及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注重配合,整体推进

由于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宽,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履其责,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成效。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7)

根据__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打击民营医疗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医改办〔20__〕__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__个月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县所有民营医疗机构

二、检查重点

(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重点检查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术中加价、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医疗机构过度诊疗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监督与法规科。负责建立本辖区内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全县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二)医政医管科。组织医学临床领域专家配合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对明显存在过度医疗行为的,及时通报局综合监督与法规科和县卫生监督所,同时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日常要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及行政指导,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配合发展营商办研究建立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强化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

(四)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县各民营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检查,同时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防止院内感染事件发生;配合综合监督与法规科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县民营医疗机构联合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上级交办案件。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按照职责分工,集中整治要实现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存在医疗骗保行为、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等线索,要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抽查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__年__月)。完成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安排,认真付诸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落实责任。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多、曝光医疗乱象严重的民营医疗机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在检查过程中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对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及公立医院的案件,在对该公立医院进行依法查处的同时,将对该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卫生健康局将组成督查组,对专项行动中查处问题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行动缓慢、措施不力,以及医疗乱象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专项行动中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8)

当前,我市生活噪声污染环境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加强对全市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的治理,给广大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问题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深化城市建设管理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让市民群众满意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城区生活噪声污染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减少和降低生活噪声对市民工作、生活的干扰和影响,促使产生生活噪声源头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减少和控制噪声,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宁、轻松、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在城区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音量过大、严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像器材;

(三)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四)露天营业场所经营和流动商贩使用高音喇叭扰民问题;

(五)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养犬或者其他家庭室内声音过大造成噪声干扰周围居民;

(六)各类娱乐服务场所场界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干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七)机动车辆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八)其它影响居民生活状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室内装修、商业活动等产生的噪音污染。

三、行动时间

从2013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利用1个月的时间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后进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20日至3月22日)。各单位立足辖区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生活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3月23日至4月16日)。各单位要集中警力,协同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纠此类问题。同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建制(4月17日至4月20日)。总结噪声污染治理经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扰民问题,也是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已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整治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日常工作,不断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加强对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接警、核查和处理,切实有效减少各种社会生活噪音,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认真履职,主动管理。治安管理大队、各派出所要结合日常社区走访、巡逻执勤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有效打击噪音扰民现行违法行为。对辖区内产生噪音的商业网点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噪音污染源,逐一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噪音措施,对“不放心户”要指定责任区民警现场监督,确保不再发生噪音污染问题。要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模式,抓住乱鸣喇叭问题突出的重点路段、时段,严查机动车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要立即出警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制止,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置,坚决杜绝对群众报警和110指令推诿扯皮现象。各派出所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环保、文化、工商、行政执法、街道等部门,做好娱乐场所、商业街道、居民小区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及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三)文明执勤,严格执法。在整治工作中,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行动的始终,边整治,边教育,边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采取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要积极会同当地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不听劝阻、制止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固定证据,严格依法惩处;对拒绝、妨碍、阻止、干扰执法或暴力抗法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着眼长远,完善机制。通过专项整治,积极探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措施,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整治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控制生活噪声污染的能力,严防污染情况出现反弹。按照职责分工,文化娱乐场所(凌晨2时至上午8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违反规定的,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接到此类报警,要先行予以制止,然后移送文化主管部门查处。

(五)加强督促,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把整治城区生活噪声污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辖区内发生社会生活噪音扰民问题被群众投诉或经市局组织人员核查属实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内容。

(六)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短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大张旗鼓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社会生活噪音的危害、防治及法律责任,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市民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一上午9:00将上周整治情况通过市局文件收发系统报送到治安管理大队,重要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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