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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十四篇

发表时间:2024-09-25

入党申请书,又称入党申请报告,这个提交过程是必不可少的中间一环。新时代有理想有追求的年青人,必须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以早日入党。不同行业的入党申请书怎么写呢?你也许需要"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十四篇"这样的内容,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1)

尊敬的法医鉴定机构负责人:

我是XXX,此次特向贵机构提交一份委托伤情鉴定的申请书。我的申请主要涉及一起发生在XX时间XX地点的交通事故。作为当事人之一,我深感此次事故对我的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带来了严重影响,同时,我对事故责任方最终理赔的公正性存有疑问,迫切需要贵机构的专业鉴定来为我伸冤。

事故发生后,我受到了车辆撞击导致身体多处受伤,特别是脊椎和颈部严重扭伤,引起了慢性疼痛和活动障碍。此外,由于过度心理压力和精神创伤,我的情绪经常处于低落和恐惧之中,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在事故之后,我积极与保险公司进行了索赔,然而,对方仅提供了一些基础的医疗费用赔偿,根本无法覆盖我的长期治疗费用和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我对事故责任方提出了民事诉讼,并希望获得公正的司法判决。然而,在诉讼过程中,我感到自己处于劣势地位,因为对方拥有更多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人力资源。

为了能够查清事故的真相,并确定损伤的性质和程度,我不得不委托您的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我相信贵机构具备丰富的法医经验和权威性,能够客观、公正地根据事故过程和医学证据,对我的伤情做出准确的鉴定和评估。

首先,我希望您能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相关证据,包括交通事故报警记录、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视频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了解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认定,从而为后续的伤情鉴定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

其次,我请您对我的伤情进行仔细的检查和鉴定。我目前正在接受医生的治疗,并已做了一些相关检查,如X光、MRI和CT等,以确诊我的伤情。然而,医学检查结果对于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的确定并不足够,因此我急需您的专业鉴定来提供权威的证据。

最后,我希望在鉴定过程中,您能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我的报告,对我的伤情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并提供详细的鉴定报告。您的报告将在我进一步向法院提供证据和进行赔偿谈判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再次,我诚挚地请求贵机构能够给予我的申请高度重视,并在短时间内做出正式的伤情鉴定。这样一来,我将更有信心与保险公司和责任方进行相关的诉讼和谈判工作,以获得公正和合理的赔偿。

万分感谢您对我申请的关注和支持!我相信,在您的专业帮助下,我将能够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权益,同时也为其他受害者树立一个正义的典范。

此致

敬礼

XXX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2)

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70年3月2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XXX。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

申请重新对XXX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14年8月17日晚19时许,申请人在XXX,被XXX用砖块故意砸伤耳部,致使申请人受伤,申请人报警后,如实向警察陈述案件经过。后被送往XX人民医院救治。出院后经XXXXXXXX鉴定为:XXX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均已构成轻微伤。

申请人不服鉴定结果,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恳请上级公安机关核实案情,依法对申请人XXX的伤情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3)

申请人:许,女,1973年4月8日出生,汉族,公司职员,住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面部损伤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xx年3月9日20时30分,翟醉酒后驾驶中国人民解放军72433部队所属的济M-10061军用轿车沿舜耕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山东大厦东门,强行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沿舜耕路内侧机动车道,孙驾驶的鲁A机动车发生碰撞后,又与申请人许所乘坐的鲁车辆正常行驶的车辆碰撞,致使申请人许面部多处骨折以及面部损伤。其损害程度已经达到伤残状况,现申请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4)

申请人:苗______,男,30岁,汉族,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电话: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程_______,男,32岁,汉族,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

请求事项:

请求对我的人身伤害程序作法医鉴定,从而确定是否应当追究对方当事人程______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苗_______与对方当事人程________同住在______乡______村,是邻居。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口角厮打,在厮打中,苗_______被程______打伤,随后被送到_______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现已出院,总计花医疗费_______元。对方当事人程_______除了应当承担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以外,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经_______县人民医院诊断,苗_______的左耳鼓膜穿孔,右手无名指骨折,因此,造成此严重后果的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程_______不能只赔偿苗_______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就算了事。为了证明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对苗________的人身损害情况进行法医鉴定,以便确认对方当事人程_______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致

______省______县公安局

附:1._______县人民法院诊断书复印件1份;

2.______县人民医院关于患者苗______的病志复印件1份。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5)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缁博支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临缁区梧台镇村1组13号

负责人:______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王霞

申请事项:申请人对(20xx)城民初字第51号案件的伤者王霞的.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依法提起重新鉴定申请。

事实与理由:王霞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本案原告诉称,被申请人因交通事故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申请人对该鉴定结论有异议,理由如下:

一、本案中,被申请人单方委托有关部门做出了伤残鉴定,该行为使申请人无法了解其与鉴定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事由。被申请人在未经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选择鉴定机构,使申请人丧失了与被申请人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权利。违反了新《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二、鉴定报告对被申请人所做的伤残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故依法应重新鉴定或者不予采信。申请人认为该鉴定结论在没有指出其鉴定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情况下,鉴定机构将被申请人定为九级伤残,其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三、原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标准,对该份结论依法不应采信。依据《山西省司法鉴定条例》三十条”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二)??(三)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五)??(六)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而本案中的原鉴定结论全文中即没有就鉴定过程中所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进行说明,也没有就鉴定人鉴定资格予以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及第二十五条与二十九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同意委托其他有权鉴定机构对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四:原鉴定人拒不出庭进行质证,故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其违反了新《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另,申请人就本案伤者的受伤情况已经咨询相关医学专业人士,其伤情不能构成九级伤残。

综上,恳请贵院准予对王霞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此致

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缁支公司

20xx年 1 月30 日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6)

申请人:__

申请事项:请求____公安局依法对申请人受伤的伤情予以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时间被___造成伤害。(简要叙述受伤经过)

根据《公安机关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法律依据)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单位提出上述请求,望贵单位予以同意!

此致

敬礼!

_____公安局

申请人:___

日期: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7)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对我的人身伤害程序作法医鉴定,从而确定是否应当追究对方当事人程xxxxxx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苗xxxxxxx与对方当事人程xxxxxxxx同住在xxxxxx乡xxxxxx村,是邻居。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口角厮打,在厮打中,苗xxxxxxx被程xxxxxx打伤,随后被送到xxxxxxx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现已出院,总计花医疗费xxxxxxx元。对方当事人程xxxxxxx除了应当承担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以外,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经xxxxxxx县人民医院诊断,苗xxxxxxx的左耳鼓膜穿孔,右手无名指骨折,因此,造成此严重后果的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程xxxxxxx不能只赔偿苗xxxxxxx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就算了事。为了证明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对苗xxxxxxxx的`人身损害情况进行法医鉴定,以便确认对方当事人程xxxxx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8)

十堰市竹山县人民法院:

20xx年11月10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对李元银损伤进行鉴定,其《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构成轻伤,我们认为该次鉴定没有如实反映出其真实病情,存在虚假不真实的情形,应当予以撤销。理由如下:

1、李元银所受伤系旧伤,其伤为20xx年李元银在山西省仙院河煤矿工伤所致。20xx年6月19日十堰市太和医院门诊颈椎MRI示:颈椎间盘变性并C5-6、6-7椎间盘膨裂,颈椎退行性变。20xx年7月行“后路钢板术+前路减压复位+植骨融合内固定术”,手术治疗。20xx年6月其在太和医院检查,显示:C6-7椎间盘突出,颈椎术后改变。20xx年与20xx年两次检查表明:其部位和病症完全相同。这充分说明:李元银所受伤为严重外伤损害病史,为20xx年6月工伤致残所致。

2、20xx年7月29日,因民事诉讼十堰市竹山县人民法院田家法庭委托十堰市天平司法鉴定中心就李元银颈椎C6-7椎间盘膨出与20xx年6月3日与龚丽发生纠纷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十堰市天平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李元银的病情属于急性颈6-7椎间盘突出症。该急性椎间盘突出症系颈部快速运动损伤,椎间盘突出症与损伤和椎柱退变相关(损伤为20xx年工伤所致,椎柱退变20xx年9月工伤治疗后检查即已经形成),且李元银急性颈C6-7椎间盘突出不能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李元银系急性颈C6-7椎间盘突出症,其椎间盘突出症与损伤和椎柱退变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该伤与本次所谓伤害无关。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不符合真实情况,明显偏颇。理由是:《鉴定意见书》称:“本次外伤前能从事体力劳动,说明3年前功能障碍消失。”该说法仅仅是依据被鉴定人的陈述,这也完全可以说明其伤可能是长期体力劳动所致。《鉴定意见书》称:“根据活体检查所见,结合送检病例资料等”,而“活体检查”项目中20xx年7月太和医院X片并未陈述“颈椎间盘变性并C5-6、6-7椎间盘膨裂,颈椎退行性变”病症。故该鉴定书依据有误。同时《鉴定意见书》采用主观推理,自由心证的手法,在“因果不能排除”的前提下就得出轻伤结论,的确是武断,不负责任。

4、20xx年6月11日竹山县公安局出具意见认为:李元银伤情不构成轻伤。

我们的意见是:

1、李元银对20xx年6月11日竹山县公安局的伤情鉴定不服,应当先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议,才符合相关法律程序。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书》采用主观推理,自由心证的手法,在“因果不能排除”的前提下得出轻伤结论,的确是武断,不负责任,不应采信。

3、贵院依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主观推断、前后矛盾、疑点重重的《鉴定意见书》立案,作为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唯一证据,实属值得商榷。

4、所有医院方材料显示李元银伤情为陈旧性损失,旧病后遗症,与我无任何关系。

综上,特请求依法对李元银的伤情、伤形成时间、与本次外伤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可以评残等进行综合性鉴定。同时为了确保鉴定真实准确,避免其他因素的影响,特请求贵院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属的鉴定中心(属地北京)进行鉴定。

此致(wwW.FW76.cOm 76范文网)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9)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人,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饮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广州市番禺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是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饮食店职工,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招入该饮食店,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下午约__________点钟,申请人在该店内摔倒,致使申请人__________受伤。申请人受伤后,立即在________________医院治疗,诊断为_____________,后转入________________医院治疗,仍诊断为________________。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认为不是工伤,特向贵局申请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申请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10)

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原告蒙占旺肋骨骨折伤残等级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

原告蒙占旺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对其进行伤残级别鉴定,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xx),申请人对原鉴定存在异议,现特申请法院对原告的伤残等级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11)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公安局依法对故意伤害申请人并致申请人受伤的伤情予以鉴定。

事实和理由:

X年X月X日下午六点钟。申请人与等人吃完火锅后,申请人准备回家休息。但同学打电话去他家喝酒,申请人本不打算去,但在同劝说之下,无奈去同学X家喝酒。因我当时已经不胜酒力,故在其他人劝酒的过程中我再没有喝酒。

喝完酒从同学家出来之后,因我没有喝酒搅了他的雅兴,故出之后对我辱骂,并把酒瓶从盒子里取出,将其在地上撞碎之后,用拿在手里的剩余部分戳进我的面部,我当场血流如注,昏倒在地。

后经XX人民医院紧急治疗后,将我送往X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左眼巩膜裂伤、左眼钝挫伤、双眼屈光不正、左上脸肌裂伤、左提上脸肌损伤、玻璃体积血、球内异物等,并经X线影像报告单诊断为:眼球破裂。在X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后,X年XX月XX日,我被转往XX大学人民医院,诊断为左眼球破裂伤视网膜脉络脱离、左眼球破裂伤术后角膜血染。竖月,再次前往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眼球萎缩(左眼)、角膜血染(左眼)、左眼眼球破裂伤缝合术后、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左眼)、外伤性美罗脱离(左眼)、屈光不正(双眼),并由于左眼的伤情导致左眼失明,在该院行左眼眼球摘除联合义眼植入术。

无视国家法律的故意伤害行为,严重伤害了我的身体健康,给我的身体造成巨大损害,并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制裁违法犯罪行为,还我一个公道,我请求公安机关对我的伤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下发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规定予以科学、公正、合法的鉴定,并依法将鉴定结论及时向我通知。同时,我希望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排除一切干扰,尊重法律和科学,尊重职业操守和职业良知,真正体现秉公执法、除暴安良的使命。

此致

20xx年x月x日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12)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刘国鹏,男,汉族,身份证号***615,住中牟县张庄镇张庄北街0618号。申请人系被害人张小刚指认的导致其左手受伤的直接致害人。申请人代理人王冰光,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申请事项:

1、申请对张小刚的受伤部位是否构成轻伤重新委托进行司法鉴定;

2、申请对张小刚受伤部位是否为陈旧性骨折进行司法鉴定。事实与理由:

2012年12月18日下午17时许,刘国鹏家人因琐事与邻居张小刚家人发生矛盾,张小刚之子张震手持铁锹跑进刘国鹏家里闹事,并当场致上前阻拦的杨娇妮左腿受伤。后刘国鹏听闻母亲呼救后下楼进行阻止。后张震、张小刚父子在刘家门外手持铁锹高声叫骂,并欲对刘国鹏父亲动手。刘国鹏见其母杨娇妮左腿受伤,其父又受威胁,因气愤不过而与张震、张小刚父子在门口打斗。后张小刚对前来进行处理的公安民警述称其在打斗中左手被刘国鹏打伤并向公安机关申请进行伤情鉴定。后被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查明并作出了张小刚左手受伤部位粉碎性骨折并构成轻伤害结果的鉴定结论。

申请人刘国鹏对张小刚左手受伤部位粉碎性骨折并构成轻伤害结果的伤情鉴定结论不服,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1、案发后申请人曾调取了张小刚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月10在中牟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的病案。病案显示:张小刚《放射影像学诊断建议书》“影像所见”栏为“左手第1掌骨基底部见不规则线状低密度影,骨皮质不连续,左桡骨远端前缘骨皮质走行欠自然,左尺骨未见明显骨折现象”,诊断意见为“左手第1掌骨基底部骨折”;《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诊断”部分主要诊断栏的诊断结果为“左手第1掌骨基底骨折”。

案发后,申请人曾经到省级医疗机构找有关专家咨询,据医学专家称,“骨折”是指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中断;而“粉碎性骨折”属于完全性骨折,指骨质碎裂成三块以上,又称为t或y型骨折,所以“骨皮质不连续,左桡骨远端前缘骨皮质走行欠自然,左尺骨未见明显骨折现象”明显不符合上述关于“粉碎性骨折”的定义。

据此,申请人认为张小刚“左手第1掌骨基底骨折”,并非粉碎性骨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手损伤构成轻伤的条件为“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性骨折”。据此,申请人认为张

小刚“左手第1掌骨基底骨折”非粉碎性骨折,不符合国家《轻伤认定标准(试行)》关于构成轻伤的认定条件;

3、案发前,张小刚左手曾因故被他物致伤以至于长期缠绕绷带,该事实张庄北街的人都知晓。所以申请人有理由相信张小刚左手受伤处与新伤重叠在一起。这一点,还需要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再者,根据国家《轻伤认定标准(试行)》及公安部关于伤情鉴定的相关文件,“委托进行鉴定是否为陈旧伤”属于“伤情鉴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综上所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为了本案处理能够客观公正,申请人恳请贵机关核实案情,依法对张小刚的伤情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中牟县公安局张庄镇派出所

申请人:刘国鹏

附:

1、张小刚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月10在中牟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的病案;

2、申请公安机关进行伤情重新鉴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13)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出院后的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后期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申请人x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脑挫裂伤。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经常头疼、头晕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xx年xx月xx日。

伤情申请鉴定申请书(篇14)

一、什么是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又叫人身损伤程度鉴定。伤情鉴定,是司法鉴定中最常见的项目之一,对于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等,有重要的意义。

伤情鉴定的结果,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根据损伤的程度,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如果致人轻微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治安拘留、警告和罚款。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伤情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伤情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男,XX岁,汉族,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电话: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男,XX岁,汉族,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

请求事项:

请求对我的人身伤害程序作法医鉴定,从而确定是否应当追究对方当事人程______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___与对方当事人________同住在______乡______村,是邻居。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纠纷,发生口角厮打,在厮打中,_______被______打伤,随后被送到_______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现已出院,总计花医疗费_______元。对方当事人_______除了应当承担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以外,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经_______县人民医院诊断,_______的左耳鼓膜穿孔,右手无名指骨折,因此,造成此严重后果的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犯罪。_______不能只赔偿_______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就算了事。为了证明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对________的人身损害情况进行法医鉴定,以便确认对方当事人_______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致

______省______县公安局

附:

1、_______县人民法院诊断书复印件1份;

2、______县人民医院关于患者______的病志复印件1份。

三、申请伤情鉴定所需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以上是伤情鉴定申请书怎么写的内容,在伤情鉴定时需要把受伤的过程,受伤的程度等再申请书中尽量的描写清楚,这样才有利于鉴定机构公平合理的做出伤情级别鉴定。其次,受伤后第一要先报警,至于鉴定等事情的安排,警方会给您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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