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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压铸车间应急预案模板

发表时间:2024-10-23

压铸车间应急预案 篇1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力排查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㈠检查范围

全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储存企业。

㈡检查重点

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

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教育培训情况

5.规划设计总图布置合理规范,安全风险可控情况。

6.项目工程建设期是否在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留下隐蔽性事故隐患。

7.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8.工艺运行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巡回检查等制度落实情况。

9.装置停、开工的安全条件确认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10.重大机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关键装置和部件的选型、材质与相关标准规范的符合情况及定期检测情况。

11.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

12.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

13.变更管理情况。

14.承包商外包作业管理情况。

15.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

16.吸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近期组织专家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7.涉及20xx年国家安监总局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企业查出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18.防泄漏管理情况。

19.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情况。

20.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防火防爆情况。

21.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情况。

22.灭火药剂储备情况。

23.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情况。

24.建立专职消防队情况。

25.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6.防雷、防静电等气象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㈠组织机构

成立溧水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许秋生(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陶华才(区安监局)、王勇(区消防大队)、陈辉(市场监管局)、苏恩忠(区气象局)

㈡职责分工

1.安监部门牵头组织推进、协调本次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工作,并负责“检查重点”中第1-9、11-18项内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消防部门负责第19-25项内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第10项内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气象部门负责第26项内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㈠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各镇(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单位和基层单位落实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㈡综合整治阶段(9月20日前)

在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区安委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摸清企业底数、掌握企业基本情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㈢综合通报阶段(9月25日前)

区安监局汇总分析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常态化治理长效机制,并报市安监局。

车间电气火灾应急预案5

(一)、演练项目:

3#煤场块煤堆长时间堆积自燃发生火灾

(二)、演练目的:

通过事故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紧急事故处理能力,掌握事故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现场管理员和各专业队伍的协调和快速反应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三)、演练时间:

20xx年6月23日9时至11时

(四)、参加演练人员:

安环部领导车间管理人员车间岗位运行人员煤场承包队焦场承包队

(五)、演练内容:

第一步:9时10分原煤车间3#煤场块煤堆长时间堆积自燃发生火灾现场管理员张鑫在巡检时及时发现。

第二步:张鑫立即打电话通知调度、车间主任、当班班长,及煤场承包队现场操作人员。

第三步:车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立即通知应急小组人员及志愿消防班,赶往事故现场实施灭火。

第四步:车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在副组长的带领下,救援组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集结(3#煤场北门外),清点人数,有无受伤或缺少。

第五步:车间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组人员立即佩戴好各种防护器材,赶到3#煤场西侧消防栓、消防炮旁,接上消防水带,打开消防栓、消防炮阀门,向着火点喷水灭火;同时指挥铲车把着火的煤堆翻堆。

第六步:现场保卫组疏散煤场内无关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后,清理事故现场。

第七步:车间事故应急抢险组对设施、设备、装置损坏的部分进行恢复。

第八步:车间事故应急领导组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发布信息,向上级汇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贯彻、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检查其他岗位危险源是否得到处理和解决。

第九步:事故得以控制,救援结束,解除警戒。

压铸车间应急预案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木材经营、加工、运输及其管理活动。

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涉及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木材,包括原木、锯材、竹材、单板、木片、枝桠材、薪材(含柴炭)、树蔸、胸径5厘米以上的移植树木和木(竹)制半成品等。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

工商、税务、公安、交通、铁路、航运和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木材经营与加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节约资源的原则,编制木材加工行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编制木材加工行业规划应当以下列条件为依据:

(一)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市场需求情况;

(三)当地现有森林资源和外来木材利用状况;

(四)原材料林基地建设规划;

(五)地方木材加工传统工艺水平。

木材加工行业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年限、加工企业种类和加工厂(点)数量、规模、布局、原料保障等内容。限制初级加工项目和以原生阔叶树种为原料的加工项目。

第七条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但是,村民利用合法来源的木材加工少量的农具、家具和修建房屋等除外。

第八条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实行一厂(店)一证。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应当核定经营、加工的方式和产品种类、规模、地点、有效期限等具体项目。

第九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的、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木材来源渠道;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经营原木的,应当配备木材检验员;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木材来源渠道证明;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经营原木的,应当提交木材检验员证和聘请木材检验员合同书。

第十一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申请木材加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木材加工行业规划的要求;

(二)有合法的、与其加工规模相匹配的木材来源渠道;

(三)有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加工场所;

(四)有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设备、技术人员;

(五)工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原材料供应作出可行性研究。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建立有能够供应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

第十三条 申请木材加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木材来源渠道证明;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设备、技术人员名录和木材检验员证、聘请木材检验员合同书;

(六)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机构编制的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提交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设设计文件和原材料供应的可行性报告。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提交建立有能够供应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证明。

第十四条 木材加工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一)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上1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万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三)木材二次加工许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下(不含5000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地级以上市直属国有林场申请木材二次加工许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万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省直属国有林场申请木材加工许可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临时收购木材的,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第十七条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原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换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第十八条 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需要延续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九条 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收购和销售台账。购销台账保存期为3年。

第二十条 禁止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一)无证经营、加工木材;

(二)超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核定范围、规模经营、加工木材;

(三)经营、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木材;

(四)擅自进入林区收购木材;

(五)擅自经营、加工疫木和其他违反植物检疫法规的行为;

(六)伪造、涂改木材购销台账。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对以本地产木材为原料进行木材初级加工的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原材料林基地建设、建立购销台账制度,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三章 木材运输

第二十三条运输木材,以及从木材加工单位一次性运出折合原木材积0.5立方米以上的木(竹)制成品应当申领《广东省木材运输证》(以下简称木材运输证)。

从伐区运输木材至集材点,凭采伐许可证运输。消费者购买木(竹)制成品,凭销售发票运输。

第二十四条 托运人申请木材运输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林木采伐(采挖)许可证或者证明木材合法来源的其他证件;

(三)检疫证明(非检疫对象的除外);

(四)木材检尺码单或者货物清单;

(五)育林基金收据和完税凭证;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证件。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木材运输证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木材运输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公路或者水道上设立木材检查站。

根据木材运输检查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规定的公路、水道上实施木材运输流动巡查。

木材检查站的设立应当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依法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通知同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一)无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依法予以取缔;

(二)超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核定范围、规模经营、加工木材,或者不执行有关台账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的,没收违法收购的木材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非法收购木材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四)擅自进入伐区收购木材的,没收木材,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经营、加工疫木的,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有其他违反植物检疫规定行为的,依照植物检疫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扣留其运输工具,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后,归还运输工具:

(一)无木材运输证的(重复使用木材运输证或者使用过期木材运输证非法运输木材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二)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数量的,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记载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装运木材地点与运输证记载不符的,没收所运木材;

(三)使用涂改、伪造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四)以藏匿、伪装、强行冲卡等方式逃避检查,所运木材已办理木材运输证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强行冲卡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五)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外省(区)运进(经)我省的木材,按照起运省(区)的规定确定是否属于凭证运输的范围,属于违法运输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木材扣留期间发生的搬运、保管等费用,属违章经营、加工、运输的,由当事人承担;因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的,由执法单位承担,并赔偿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依法没收的木材,由林业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变卖给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有条件的,应当进行公开拍卖。变卖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依法不能变卖、公开拍卖的木材,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林业主管部门和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在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1994年9月22日省政府以粤府﹝1994﹞113号公布的《广东省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办法》同时废止。

压铸车间应急预案 篇3

1、目的

依据《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重要危险源的应急管理,明确应急准备和响应流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涂装作业场所(喷漆室、烤漆室)的应急管理。

3、细则

3.1公司涂装作业场所主要危险物质有油漆、柴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是:

柴油泄漏

火灾

3.2应急准备

3.2.1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组员:生产部部长、管理部部长、安全科科长、涂装科长、保安队长、设备专员、专职安全人员

3.2.2专职安全人员、涂装科长等需接受市安监部门组织的化学危险品培训,领取化学危险品上岗资格证。

3.2.3化学危险品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确保定期更新。

3.2.4涂装作业场所需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消防砂等),喷漆室、烤漆室电气系统严格按国家要求防爆设计,并设置自动报警系统。

3.2.5管理部应做好自动喷淋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自动状态运行。

3.3应急响应条件

3.3.1当柴油发生较大量泄漏,发生火灾事故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

3.4柴油泄漏应急响应

3.4.1发现柴油泄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部位和控制泄漏量,应采取措施将柴油箱中的柴油转移或用棉布、肥皂块封住泄漏位置。

3.4.2柴油大量泄漏且失控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切断一切火源,电房实施断电处理,实施泄漏区出入管制。

立即向上级部门或生产技术科报告,生产技术科向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汇报。

尽可能用油泵等设备转移箱中的柴油。

3.4.3用消防砂对泄漏的柴油作覆盖处理,或且用水冲洗清理完的地面。

3.5火灾应急处理

3.5.1涂装作业场所发生初起火灾,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火熄灭后报生产技术科进行事故调查,查清火灾事故原因,采取措施杜绝以后发生。

3.5.2如火灾难以控制,应迅速疏散周围人员,且向上级部门或生产技术科报告,生产技术科向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汇报。

3.5.3立即拔打119电话报警,由公安消防人员进行处理。

3.5.4公司义务消防员按应急编组进行疏散灭火和现场警戒,确保消防员到达前完成救护、灭火、疏散、危险物资的转移等工作

3.6伤员救护

3.6.1根据其受伤程度,决定采取合适的救治方法,按《现场急救处理程序》进行救治,同时用电话等快捷方式向当地的120抢救中心求救,并派人等候在交叉路口处,指引救护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争取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抢救。

4、相关文档

《化学危险品管理程序》

压铸车间应急预案 篇4

一、编制目的

为了使我项目部触电事故发生以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生命安全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触电事故进行抢险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以行动指挥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分级分部门负责管理;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

三、事故特征和危害程度分析

触电事故类型:分为电击事故和电伤事故

触电事故的危害程度: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器官,会破坏人的心脏、肺部、神经系统,使人出现痉挛、呼吸窒息、心室纤维式颤动、心跳骤停甚至死亡。电流通过体表时,会对人体外部造成局部伤害,对人体外部组织和器官造成伤害,如电灼伤、金属溅伤、电烙印。

事故征兆:由于施工用电不规范或者违章作业,可能导致触电。触电者有疼痛发麻,肌肉抽搐,严重的会引起强烈痉挛。触电事故一般多发生在每年空气湿度较大的7、8、9月。

四、应急救援组织结构

由我标段项目人员和施工队伍,组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事故调查组:组长: 组员:

灾害救援组:组长: 组员:

后勤保障组:组长: 组员:

专家技术组:组长: 组员:

医疗救护组:组长: 组员:

综合协调组:组长: 组员:

安全保卫组:组长: 组员:

善后处理组:组长: 组员:

施工现场监控组: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1、指挥部的职责

在发生触电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触电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①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事故发生时紧急组织协调调配交通车辆及相关物资。

②专家技术组:负责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③医疗救护组:组织有关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临时救治和处置,快速联系医疗单位予以帮助。

④综合协调组:及时掌握了解事故情况,保持与急救、公安以及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⑤应急救援组:此组的工作为现场救援,并负责向指挥部报送事故现场情况,组织协调现场紧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⑥事故调查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⑦安全保卫组:负责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⑧善后处理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⑨施工现场监控组:负责监控本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生事故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情况,保护事发现场,组织人员自救并配合指挥部的行动。

五、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根据危险性等级制定相应的监控方式、方法。

加强个人防护,完善施工现场警示标识及防护设施,强化安全检查,加强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及操作能力,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方案;

2、预警行动

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确认各种来源的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通知上级领导。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第一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同时拨打指挥部值班室电话,报告给应急救援指挥部。

(二)指挥部值班室立即按程序报告总指挥;

(三)指挥部值班室按照总指挥的指示,及时报告给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程序

触电事故发出后,有关部门、单位立即快速反应、听从组长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其他小组,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①、一级响应

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启动经理部的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高沁高速公路指挥部和市或以上政府部门。

②、二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经理部的`应急预案,上报至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一)启动本预案

应急指挥长向小组人员发出启动预案指令,应急程序正式启动。

(二)应急指挥调度

应急各小组接到指令后,立即安排本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听从组长统一指令,安排职责要求的应急工作,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汇报工作落实的进展情况。

(三)各组现场救援处置要求内容

1、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2、应急救援组:立即组织人员配合和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安全保卫组:迅速组织人员配合警方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准备,或对伤亡人员实施临时救治和处置。

5、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6、专家技术组:迅速组织人员研究与发布抢险救援工作的技术指导。

7、现场监控组:立即组织人员自救,同时配合和专业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8、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同的善后处理事宜。

9、事故调查报告组:抢险完毕后对现场进行统计,调查损失情况并形成文件。

七、触电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现场人员应尽快地脱离电源,并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电路),用现场得到的干木棒等绝缘材料器材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体。

2、现场人员应当立即给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拔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打电话时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3、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电话后,应立即通知所有应急救援机构人员迅速赶到触电事故发生的现场,按照人员的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一系列救援活动。

4、应急救救援组、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立即开。

压铸车间应急预案 篇5

公司名称

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演练类型

消防演练

组织部门

安环部

演练时间

20__.11.15

演练地点

公司内安全开阔地

参加人员

见安全消防演习签到表

演练目的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公司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提高我公司应急救援水平,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物资准备和人员培训情况

干粉灭火器18只,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只、消防服两身、废桶两只

演练前由安全员进行演练培训。

演练过程

演练过程利用2只废料桶,加入少量柴油木柴,点燃,模拟火灾现场。

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迅速呼叫,通知其他当值人员,并按下火灾紧急按钮,通知安环部。应急指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员工有序撤离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就位,按各自职能进行灭火和抢险。

灭火过程中,救援小组根据起火地点,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情况,制定灭火计划,分工明确,及时控制并扑灭火灾。

对外联络方面,要及时安抚员工及有关群众,将火灾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注意问题

1、每个员工必须熟悉消火栓、灭火器摆放的位置,火灾发生后提取灭火设备的时间不能超过1分钟。

2、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进行有秩序地疏散,疏散过程中要阻止员工或客人因忘记携带贵重物品而中途返回,延误逃生时机。

3、扑救灭火、对外联络、安抚群众各项职责必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部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安抚群众组向群众解释起火原因、受灾情况、救援情况,安抚群众绪,引导舆论导向。

演练小结

1、员工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火灾时的逃生方法。

2、应急救援小组分工明确,能够及时的掌握火势情况并及时控制,疏散无关人员

3、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消防意识,掌握了救援逃生的最佳方法。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演练中救援人员使用灭火器不是非常熟练

改进措施:由安全员对员工进行灭火器的安全使用

2、前期出现混乱情况,部分员工热情度不高

改进措施:现场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压铸车间应急预案 篇6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木材加工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3.1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新西兰松板材,建筑木方)、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设置围栏(可用木桩)加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

3.2厂区道路平坦、安全通道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3.3厂房和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处必须在明眼处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守则,安全操作规程。

3.4机械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

第四条

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4.1机械的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

4.2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五条

木材加工经营必须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标准:

5.1天那水、胶水、粘合剂等化学危险品应独立存放,厂房内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数量不应超过该厂房一天的消耗量。

5.2厂房内和原料成品堆放处应设置疏散通道,宽度2米以上。

第六条

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

木材经营单位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八条

木材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同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九条

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木材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

压铸车间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安徽天洋药业有限公司软袋车间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保障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软袋车间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4、应急工作原则

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二、危害分析

1、概况:

软袋车间坐落于天洋药业有限公司中部,东边是提取车间,南边毗邻仓库,西边是外用药车间,北边为为公司预留用地,车间面积1428㎡,其中净化面积395㎡,一般区面积920㎡,车间各房间全部用彩钢板吊顶、隔断。车间安全出口三处,车间主要从事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车间正常运营,人员最多50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安全负责人1人。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车间内有低压配电柜,制袋灌封间、浓配间、稀配间、精制间、灭菌间,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出现机械伤害、蒸汽或注射用水烫伤、触电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车间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应急处理可能发生火灾、机械伤害、烫伤、触电等事故。

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应允强

副组长:黄伏才

成员:薛春中、朱春林、丁春俊、张殿兵、卢春青、李正亮

职责:

⑴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⑵组织本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⑶组织制定本车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本车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理和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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